1.收方审查
(1)调配人员根据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2)收方后认真审查处方内容,如病人姓名、年龄、性别、门诊号,处方日期、药品名称、剂型、剂量、用法及明显的配伍禁忌、医师签字等,然后核对药价。
2.调配
(1)带有“急症”标记的抢救处方随到随调配;带有“优先”标记的处方优先调配。
(2)如遇处方中有配伍禁忌、涂改、超量、取消或其他错误时,应由调配人员与处方医师联系,妥善解决后方可进行调配。
(3)如处方中所需药品短缺时,调配人员应与医师联系更换他药,不得自行决定发给代用药品。
(4)调配时要严肃认真、迅速、准确,遵守操作规程,严禁直接用手接触药片,严禁估计给药。
(5)对含有毒性、麻醉及精神药品的处方,严格按该类药品的管理办法办理,保证病人需要,防止流弊。
(6)遇有标签模糊和可疑现象的药品时,必须查清后方可调配。过期、变质及淘汰的药品严禁配发。
(7)称量药品时,要先校正天平,再核对所称取的药品名称及数量与处方是否相符。
(8)调配完毕,配方人员应对照处方进行核对,无误后方在处方上签字。
(9)向贮药瓶内补充药品时,必须经另一人复核后方可装入瓶内,补药者与复核者均应在登记本上签字(如同一药品,含量相同,而色泽与外形不同,不能补充在同一瓶内)。
(10)做皮试的药品需更换批号时,必须通知使用单位更换皮试液,由经手人按要求做好书面记录(时间、品名、批号、使用单位当班护士姓名、经手人签字)。换批号后初次调配时,要在药口袋上注明“换批号”,换班次时要进行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
3.核对发药 按处方调配后,在发出之前必须进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发出。
(1)详细核对药品名、瓶签、药袋的填写是否与处方一致,字迹是否清晰。
(2)用感官检查药品的色、味及外形。
(3)用感官检查有疑时,可作快速分析或送药检室检验,无误后方可发出。
(4)发药时要喊病人姓名,用药方法及注意事项应详细写在药袋及瓶签上,并耐心向病人交待清楚。
(5)发药时要注意药瓶是否清洁,瓶签是否清楚,药袋有无破裂等。
(6)如系同一药品,含量相同,但色泽与外形不同时,不宜混发,以免引起病人疑虑。如确需混发时,必须向病人解释清楚。
(7)发出的药瓶或药袋,在书写用法及用量等有关内容时,字迹要清楚。
(8)发药时精力要集中,不得与他人闲谈。
(9)复核发药者要在处方上签字。
(10)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如特殊情况要退药时,只限符合标准的注射剂和原包装片剂、丸剂。由医师写退药证明,并附有原始收据,方可办理退药手续。退回的药品由两人复核签字并放回原处。
4.药品领用 调剂室有一定量的贮备药品,按剂型及作用分类,按类别设专人负责领用、保管及盘点等。
(1)每周向药库领药一次,以保证一周用量为限。如特殊情况备量不足要随时领取。以不耽误病人用药为原则。
(2)领药本要提前2天由专人一式三联写好交给药库保管。
(3)领回的药品要及时摆放到药架或药橱内。
(4)及时凭领药本存根入账。领药本为药品领用凭证,要妥善保管,用完或年终,全科统一保管。
(5)用终全科按统一规定时间进行药品盘点,盘点完平账,一般药品是金额管理,实耗实销。5天内将点药表交药品会计。由药品会计进行账务处理后报院财务科。
(6)破损或过期药品,由保管者写“药品报废申请单”,注明品名、单价、数量及报废原因,与所申报药品一起交科主任批示后出账,出账后将报废申请单交药品统计人员。
5.药品分装 由专人负责配方用协定量药品的分装工作。
(1)取出准备分装的药品。
(2)根据所要分装药品的性质及数量选用口袋,并盖印药品名、含量及数量等。
(3)分装前对所准备分装的药品及药袋上所盖印的品名、含量及数量等进行详细核对,无误后进行分装。
(4)分装完毕,按所取原包装药品的名称、规格、含量及所分装的数量、包数进行详细登记,注明分装时间并签名。
6.药品统计
(1)由专人负责调剂室的药品统计工作。每天按规定时间对所统计品种的结存量进行清点,清点结果写到“药品逐日消耗统计表”的结存栏内,为当日实际结存量。
(2)按统计品种对处方进行挑选分类;按退药单将退回药品数量用红笔写到“统计表”结存栏内。然后按品种进行逐日消耗量合计,写到支出栏内。
(3)前一天的结存量加新收量及退回量,减去当日支出量为当日应结存量,多与少要在当日结存量的右上角标出并查找原因。
(4)统计完毕装订处方,进行处方金额合计。
(5)将药品报废单,处方及麻醉药品处方按要求进行登记。
(6)月终累计处方金额报药品会计,累计处方数量报门诊部。
(7)处方为药品支出凭证,并具有一定的法律作用,每月封存,按规定时限妥善保管。
(8)一切原因查处方者,均应经统计人员同意。
(9)本院职工借取处方,要写借条交给统计人员。
(10)外单位来查处方,要持单位介绍信办理有关手续。
7.贮药瓶的选用及瓶签书写 装置药品应选用磨口瓶,瓶签一般分为4种。
(1)毒性药品瓶签为白底黑色边线。
(2)限剧药品瓶签为白底蓝色边线。
(3)一般内服药品东半球签为白底苹果绿色边线。
(4)外用药品瓶签为白底红色边线。
(5)瓶签应标有中文药品名、外文药品名、药品含量、一次极量或一日极量。
(6)为使瓶签保持洁净,不被磨损及便于擦拭,可在贴好的瓶签上贴一层透明胶纸或涂一层蜡,也可把瓶签贴在药瓶内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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