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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点和注释

时间:2023-04-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校点、辑复本草文献时,必须铭记:标点、句读不是可有可无的,一定要严肃对待。近、现代出版了多种校点的本草文献,对于学习、研究起到很好的辅导作用,也加强了原文献的学术价值、实用价值。可见本草文献不仅主文重要,注疏文字对于进一步理解、掌握文献内容都有不可忽略的意义。研读本草文献时应该认真对待;编著、标点、重辑本草文献时更是重要。

校点,是对古籍作校正、校补,对没有句读的古籍加标点符号,以便阅读。对于原书字体磨泐、蚀蠹的设法补正,也是重要的内容。恢复一种古籍的完整,也是文献古籍的一个重要工作。

近、现代人对古籍标注标点符号。前人,在没有标点符号以前,则是加注句读(dòu,音逗)。句读,原来只有顿(点)、圈两种。顿,大约相当现代标点符号的顿号“、”或逗号“,”,圈则是句号,但也有人称顿号为点。有人在文字一旁(横写的字在字下)加圈、圆点或点,表示加重语气,或重要部分,需注意的内容。也有人在字旁或字下加划直线或波线,来加注要点。

标点符号或句读在性质上略有区别,标点符号种类更多,表达的意思可能更广。但要注意,在文献工作中,标点或句读所表达的意思未必是作者原意,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标点或句读都是对原文的再加工。

在研读本草文献中,常会遇到标点或句读问题,特别是每药之前的药性部分、方剂或方剂加减也会遇到类似问题,必须像对待文字一样,认真思考、认真领会。

在校点、辑复本草文献时,必须铭记:标点、句读不是可有可无的,一定要严肃对待。近、现代出版了多种校点的本草文献,对于学习、研究起到很好的辅导作用,也加强了原文献的学术价值、实用价值。但也要看到,其中也确实存在着标点、句读的错误,不但无助于阐明原文献,甚至贻误后学,发生误导、歪曲。严格来说,错误的标点或句读等于篡改原著,对于作者、读者都是犯错误,至少是曲解!无论有意、无意,都应该避免。

注,原作註,两字本相通,今一律作注。注,原意是加入。即,在原来的文字、内容之外,另行加入的部分。注,只是泛称。

文献原作者在正文之外,加的解释、说明或引申、衍义、发挥,一般称为“自注”;重点解释、说明,或称“诠释”“释义”“释文”;对章节开端或题目作总的说明,称“解题”“题解”“导言”“导论”,有时直接称为“破题”。章节末尾,或作“结语”“结论”“小结”,或如《史记》章、节、卷的末尾。司马迁自己完成的总结性或评议性文字,称为“赞”。《史记》的“赞”有时可独立成文,表达作者对前面事物或人物的见解、评议,或因而得出的教训、警戒、警惕。

主文,常迳称为“经”,一般为大字,“注”则不同“经”,一般为解释、说明、辅助说明或引导思考,或作者自己的见解。作者自注,有时称为“按(案)”“按(案)语”。“注”的形式、类别有多种,孔子对于《周易》的注解、议论有十种,总称为“系传”。

无论自注还是他注,按所在位置:小字写的注(直排、竖行古籍),栏外上面的,称为“头注”“顶注”,议论较多的,或称“头批”“顶注”;在正文一旁、行间加注的,称为“夹注”“旁注”“旁批”。

议论较多的内容,在书首、卷首或章节之前的,作者自加的,称为“前言”“导论”“序(叙)论”“叙(序)例”。出于作者的称“序(叙)”“自叙”,或称“引言”“导论”“前言”;在书末、卷末或章节末尾的,称为“跋”“后序”。加在书页之下的注、书栏之外,称为“脚注”。

注,并不是都浅显易懂,有的注,有时还需要更多解释,对于注文的“注”或再解释、议论有时专称为“疏”。但有时,“疏”也涉及对正文的解释或议论。

注的解释文字较多,或常具独到的见解、独立的信息,有时专称为“传”。传,有记录、细致说明的意思,最著名的如对孔子《春秋》的左(丘明)、公羊(高)、谷梁(赤)三人的注疏,常合称《春秋三传》。三传各有特点,有时独立成书或作为单行著作,如《左传》(春秋左传)。

注释文字多了也不一定称为“传”,有时仍称为“注”,如《水经注》,注文就远多于《水经》原文,《水经注》的学术价值也远大于《水经》。陶弘景的《本经集注》(《本草经集注》《神农本草经集注》)注文也远超过《神农本草经》经文,而且内容方面也有许多增益,也不称为“传”。

按照原作者自己的态度,注的再注,也不一定称为“疏”,如陈承《重广补注神农本草并图经》,称“注”不称“疏”,并不意味着没有论及陶弘景、苏敬、掌禹锡等前人对《神农本草经》的注文。

在研读本草文献时,注或相关的文字应该详细阅读,不仅苏敬、掌禹锡、苏颂、唐慎微、王继先、刘文泰等人在本草著作中的注文、“谨案”等语反映自己的学术见解,不容忽略,对经文的讨论、补充、订正,也很有参考价值。在医药文献中,注文详于经文的情况时常见到,有人因为注文常是小字,便以为无关紧要,而忽略不读,或匆匆扫视(一目十行,走马看花一样,追求“速度”),往往会漏掉许多重要信息。著名的医药文献如《丹溪心法》《临证指南医案》,注文常占相当大的篇幅,而且出自其弟子或后世名家之手。

注文也有不是小字的,其内容尤其不可忽视,著名的如《圣济经》。据传,正文是宋徽宗赵佶手笔(是否属实,尚待考证),但吴禔(zhī,音之)的注文占了更多的篇幅,而且,传本是用与经文同样大小的文字,其主要理论见解,似乎注文比经文更重要。清代叶天士《临证指南医案》记录许多叶天士医案,其相关机制、治则、思路,叶天士并没有谈及,记载的主要是脉证、方药,他的学生在许多注解、按语中,有时用大量文字予以表述。后人评论清代温病大家吴鞠通《温病条辨》时,常指明是取法《临证指南医案》。于此可见,《临证指南医案》的注文、按语的价值和意义了。

注疏的重要性,不仅是《春秋三传》,清代作为学者、进士应试必读的《十三经注疏》。也是这样,它规范的不只是《十三经》的经文,还包括大量的前人注疏。本草文献中,有明人缪希雍的《本草经疏》、清人邹澍的《本经疏证》《续疏》《本经序疏要》,都是以注疏文字为主要特点。清人郭汝聪集注的《本草三家合注》、陈修园《神农本草经读》都是以注疏形式集中表达有关药性、治法、治则方面的见解。

可见本草文献不仅主文重要,注疏文字对于进一步理解、掌握文献内容都有不可忽略的意义。研读本草文献时应该认真对待;编著、标点、重辑本草文献时更是重要。

对待前人的注疏不可忽视,学者自行编著、整理或重辑时也应慎重。因为注疏是对前代文献的解读,对后来读者起到导读、辅导的作用,某种程度上,是路标或指路牌的作用。对经文的心得体会、对前人议论的肯定或否定见解,都将通过注疏传达给读者。这比前文谈到的标点文献要更为严肃。表达自己的学术见解当然无可厚非,但一定不要误导,不要以讹传讹。须知白纸黑字一旦成书,就将是若干世代的事。对学问,要求真,目的要明确,要实事求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一定不要“强解”“强不知以为知”!尤其标榜“博学”“多闻广记”,更是要不得,其危害往往也更严重。

注疏是为读者服务的,服务的动机,在于方便读者、帮助读者。有的人强调“惜墨如金”,能少说的就少说,能不写的就不写。古人,限于印刷、雕版的技术难度,这样考虑还情有可原;今人印刷(或电子文件),比古人方便得多,就应该更考虑读者。例如:

《本草纲目》多处引《普济方》《太平圣惠方》。明初《普济方》有六万多首方剂,人民卫生出版社排印本为十厚册,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四库全书》本,有十厚册。全书426卷近千万字,要找一首方剂或一味药,不是“大海捞针”吗!更不要说找到后核校了。宋初的《太平圣惠方》也有一万多方,人民卫生出版社排印本也是两大厚册全书100卷,282万字,更有甚者,排印本的底本原来就有多处阙文,查找起来,岂非更加困难了,注文引这两部书如果注明卷次,也会节省若干倍的时间、精力。

近、现代不少古本草文献校注本加注现代科学资料,现代原著也常迳注分类学或药理、化学等资料,这对于进一步研究、开发中药,中药与现代科技相结合,肯定是有益的。对于前人(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学者)在中药研究方面的努力、开拓精神,我们应该学习,应该肯定。但是,如果不是专业学者,如果对原始材料缺乏辨别,对于不同文献、不同工具书存在的分歧、争议无从抉择,则转引的技术资料(比如药物的品种、成分、药理作用,乃至产地、生态环境、采收、炮制规范、质量标准等)可信度、科学水平就值得商榷了。

日本汉方药材有若干种是中国内地生产的,但与中国中医临床用药往往是同名异物。如日本人所说白术,是内地医生的关苍术;日本汉方药材所用茵陈,是花期的茵陈,据说是来源于古本草;而内地医生的茵陈,是幼苗期茵陈。日本学者说花期茵陈所含6-7二甲氧基香豆素多,利胆作用强。中国学者说幼苗期茵陈含6-7二甲氧基香豆素少,但同样有利胆作用。类似分歧比较历版《中国药典》和《日本药局方》还存在若干数量。注家在引用时,最理想是明确自己的认识,或经过自己的实验研究或临床应用,至少,应该指出,学术上存在争议、不同认识。

19世纪、20世纪初,日本学者凭借调查和文献研究,确定过许多中药品种、学名,旧版的《植物学大辞典》和《中国药学大辞典》中多有转载。但是,我国学者进一步调查研究,包括大量文献工作,也发现相当数量的误订或误会。本草文献的注释中,应该尽可能避免误引类似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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