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放射治疗的适应证 通常应具备下列要素:①必须有细胞学或组织病理学诊断依据;②患者一般状况较好,估计可以耐受放射治疗;③不同部位和系统的肿瘤放射治疗适应证参见临床路径中放射治疗的选择依据部分(请咨询放射治疗科专业医师);④需要急诊放射治疗的患者。
2.放射治疗的禁忌证 放射治疗的绝对禁忌证包括晚期肿瘤患者进入终末期、恶液质、大出血、穿孔或大量胸水、腹水等。
选择放射治疗前需要慎重考虑的情况有:放射治疗不敏感肿瘤,经足量照射后又出现局部复发者,照射范围大、敏感器官无法耐受者,已经出现骨髓严重抑制或心肺肝肾等功能不全者。
3.放射治疗总原则
(1)肿瘤患者的治疗方案应由肿瘤外科、放疗科、肿瘤内科和其他专业学科人员通过共同研究或讨论决定,做到目标明确、安排合理。
(2)放射治疗是目前公认的肿瘤三大治疗手段之一,依据患者的病变部位、病理类型、侵犯范围(分期)和机体状况,可以单独使用或与手术、化学治疗等手段综合应用。
(3)应在非急诊的放射治疗前完成全面的治疗计划和必要的影像学检查。
(4)对于放射治疗可治愈的疾病或病变比较局限、机体状况较好和预计生存期较长的,应采用根治性放疗。
(5)对接受根治性放疗的患者,应尽量避免因为暂时或可处理的放射反应而中断治疗或减少剂量。
(6)提前向患者或其亲属解释清楚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往往有好处。
(7)用于设计放疗计划的CT图像应该取自于和放疗体位相同的图像。只要有可能,CT扫描时应使用静脉造影剂,以便更好地勾画放疗靶区和正常组织。有条件的单位,可采用CT/PET或图像融合技术,它比单用CT图像好。
(8)放射治疗技术的选择和照射野设计,即治疗计划设计和具体实施过程中,应遵循临床剂量学原则。
(9)现代的三维适形放疗技术(3DCRT)和调强放疗技术(IMRT/IGRT)是目前最先进的精确放射治疗技术。已经建立了上述技术的单位,应该把它们充分地应用到所有需要放疗的患者,以获取最佳的放射治疗比,即能够像精确的激光制导的导弹一样,只杀灭肿瘤细胞,对正常细胞和组织却不会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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