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危重患者抢救的成功率及治愈率,减少医疗差错事故及医疗纠纷发生,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及医疗质量,康复医学科医务人员必须牢记并遵照执行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对病情危重,可能危及生命的患者均需积极组织抢救。常规向家属或单位发出“病危”通知单,并对病情危重性进行必要的讲解。
2.抢救工作由病室主治(或值班)医师和护士长(或夜间值班护士)负责组织,必要时应指定专人床旁守护,做好床旁记录,详细交接班。
3.在抢救中,各级医护人员要听从指挥,严肃认真、分工协作,做到观察细致、诊断准确、处理及时、记录准确、清晰、扼要、完整。
4.医护要密切合作,口头医嘱护士须复述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
5.各种急救药品的安瓿、输液、输血空瓶等用后要集中放在一起,以便查对。
6.对疑难及诊断不明患者,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或组织会诊。
7.特别重大的抢救工作,应向科主任汇报,由全科统一组织力量进行抢救。若需多科配合,应及时向医务部汇报,以便组织抢救小组。
8.各辅助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全力协助,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抢救工作。
9.抢救药品使用后要及时归还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清洁。
10.建立抢救登记本:由住院总医师(住院总医师不在时,由主管医师负责)扼要记录抢救患者的病情、抢救经过、经验教训以及参加抢救工作人员名单。抢救登记本由科室保管。主管医师(主管医师不在时,由值班或参加抢救医生)在当日病程志中记录抢救经过。
11.抢救药品及器材应固定位置 指派专人负责,每班交接清楚,做好登记,按医院要求定期清洁、消毒、清理补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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