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1年及1年以内的进修人员只能享受国家法定假日,不享受寒、暑假。严禁在春节前后以各种不正当理由违章请假。3.病假:必须具备进修医院医生所出具的病情证明,向分管科主任、护士长或治疗师长汇报,科室安排好工作后,报继教科审批,按批准权限规定请假。如遇紧急情况,由派出单位电话请假。凡不请假,擅自离院者一律取消进修资格。
1.进修生作息时间与进修医院工作人员作息时间标准相同。
2.1年及1年以内的进修人员只能享受国家法定假日,不享受寒、暑假。严禁在春节前后以各种不正当理由违章请假。
3.病假:必须具备进修医院医生所出具的病情证明,向分管科主任、护士长或治疗师长汇报,科室安排好工作后,报继教科审批,按批准权限规定请假。
4.事假:无论派出单位因公或进修人员因个人私事,均需由派出单位出具请事假的书面说明,连同进修生本人所写的假条,继教科根据请假理由和科室工作安排情况,按批准权限规定请假。如遇紧急情况,由派出单位电话请假。在返院销假时要补交单位证明,否则按擅离职守对待。
5.批假权限:3天以内的病、事假由科室分管主任、护士长、治疗师长批准,3天以上病、事假由科室签署意见后送继教科审批,必要时报主管院长审批。
6.离院及销假:凭“准假条”由所在科室安排好工作后,进行必要的交班后方可离院,按批准日期按时返院,及时到科室分管主任处销假。
7.平时的值班补休不得留存,亦不能将补休连同病假、事假合并安排,补休日应按规定处理完分管患者的事宜后始得休息。
8.凡病、事假累计超过规定期限者,即1年病事假累计超过2周,半年病事假超过1周,不发给结业证,只发给结业鉴定。所耽误的进修时间一律不补。凡不请假,擅自离院者一律取消进修资格。
9.严格执行科室签到制度,不请假,3次未签到,与毕业后继续教育部联系,取消其临床进修学习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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