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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原因分析

时间:2023-02-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生代农民工犯罪原因,很多学者从城乡二元体制的断裂、成长环境、受教育程度、社会保障、社会排斥等视角进行分析,得出了很多独到的见解。本研究从社会资本缺失和城市消费主义视角分析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社会资本缺失已经成为当前诸多犯罪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社会因素,农民工犯罪问题也不例外。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资本缺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原因分析_消费与犯罪

新生代农民工犯罪原因,很多学者从城乡二元体制的断裂、成长环境、受教育程度、社会保障、社会排斥等视角进行分析,得出了很多独到的见解。本研究从社会资本缺失和城市消费主义视角分析新生代农民工犯罪。

一、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资本缺失

社会资本是嵌入在社会关系网络中的资源,它主要取决于个人的社会关系网和个人所参与的社会机构。个人社会资本的构成,影响着个人的行为和社会的制度安排。社会资本缺失,指社会资本存量不足,主要表现为社会纽带断裂、社会结构解体、公民参与不够、社会信任不足等。社会资本缺失已经成为当前诸多犯罪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社会因素,农民工犯罪问题也不例外。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资本缺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民工个人的社会资本来源:地缘人际关系网络

个人社会资本的积累有助于个人所拓展的社会关系网络。很多新生代农民工都是在家乡由母亲或者爷爷奶奶带大,完成义务教育后才被带到城里来的,由于第一代农民工只顾赚钱,无暇顾及孩子的成长,没有正确地教育和引导孩子,致使新生代农民工背井离乡来到城市以后,人生地不熟,常常只能在自己的圈子里寻找以地缘为纽带的社会关系网。农民工找工作,最常见的也是通过老乡介绍的方式。对于求职过程中的不合理、违规和违法现象,农民工往往忍气吞声。人力资本低、工作时间长、经济收入低等因素大大限制了农民工的社交范围,限制了他们拓展社会关系网络的机会。为了省钱,农民工生活在民工集聚区,很少走入城市居民的生活社区,很难有机会和城市居民沟通交流。在大多数城市居民眼中,农民工总是与素质低下联系在一起。长期异样的眼光,在新生代农民工的内心埋下了犯罪的种子,而且当他们遇到困难时,很少向当地政府和民间组织寻求帮助,往往局限于向亲戚、老乡和工友求助。由此可见,农民工的社会资本仅仅限于农民工圈子内,农民工与城市居民、民间组织、当地政府的联系非常少,因此积累的能够提高他们自身素质、专业技能、职业机会的社会资本非常少。最终,他们拉帮结派,不依照法律行事(他们大多数对法律也了解甚少),共同实施犯罪,给社会安全带来隐患,同时也加深了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误区,往往把他们跟犯罪联系在一起。

布迪厄从阶级观点出发,把社会资本视为统治阶级为了维持和再生群体团结并保持群体的统治地位在相互认可和承认时进行的成员身份投资,群体中的成员身份以排除局外人的清晰界限为基础(例如,贵族头衔和家庭),因此,群体的封闭性和群体内部的密度是必需的[32]。然而,正是农民工群体的社会资本主要在农民工群体之内,群体密度很高,社会网络狭窄并具有高度的封闭性,使得农民工自身的素质难以提升,在激烈竞争的社会中找不到工作时,往往无法获得有效、充足的社会支持,最终只能走向犯罪甚至是团伙犯罪。例如,农民工在城市甚至建立起了“城市中的村庄”,如北京的“安徽村”、“新疆村”、南京的“河南村”等,这些实际上是农民工封闭自己的社会交往圈,拘囿于传统农村社会资本,排斥现代城市社会资本的表现。

(二)社会纽带断裂:差序格局中乡土关系网络瓦解团体格局中理性关系网络脱嵌

中国的乡土社会是在农耕基础上形成的,这个社会中的农民是粘着土地的,很少寻找“种地”以外的生活方式。世世代代的乡土情结派生出了以血缘和地缘为纽带的费孝通所谓“差序格局”的关系网络。乡土社会的人际交往是一种基于人情、面子和感情的交往,这个网络中的道德约束力极强。而且,几千年以来,中国农民一直未能彻底打破乡土关系网络,摆脱小农意识。但是新生代农民工却不同,他们或者在城市长大,即使在农村长大,他们也没有乡土情结,他们走出了土地,获得了流动机会,他们的行为方式、生活方式、精神面貌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改变。这种乡土社会中的道德约束力也将随着他们摆脱乡土关系网络的束缚而逐渐消亡。

农民工所进入的现代都市是以费孝通所谓的“团体格局”为基础的非制度化、非正式的自组织系统。城市这个区域文化、经济和政治中心,吸收了大量高度分化的人群,这些人来自不同种族,有着不同的价值观、教育水平、职业技能,居住在高密度、多元、异质的社区中。城市场域中,这些异质人群的频繁互动,扩展了居民的生活空间和交往范围,培养出了积极进取、自主自信的现代文明。但是,城市场域中的社会交往也深深打上了功利主义色彩,人际互动遵循着理性原则,即社会交往是一种角色的交往,而非人情、面子和感情的交往。

但是,我国长期存在的由于户籍制度所导致的城乡二元结构,使得农民工和城市居民一直处在断裂、冲突和对立中。这种现状导致农民工很难将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拓展到城市场域空间中去,双方的矛盾越演越烈,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和谐发展。社会资本理论所隐含的意思是,非正式社会控制比正式法律制度更能约束人们的行为规范。人们不去犯罪,与其说是惧怕法律,还不如说是惧怕众人的眼光。有很多城市居民刑满被释放以后,也想重新做人,但是周围人的不信任、家人的不信任、招聘公司的不信任都让他们总是“低人一等”,这对其他想犯罪的人也是一种非正式的约束和威慑力。就农民工而言,他们的社会纽带联系,一是在农村老家,二是在农民工群体中。农民工的高流动性,使得他们已经从村民变为社会人,原来约束他们行为的村民的社会纽带断裂,他们不怕被村民看不起、不怕村民的惩罚,因为他们不回老家。同样,农民工的另外一个社会纽带联系——农民工群体,更是一个松散、流动性很强的群体,这个群体对农民工的行为约束力更弱,甚至没有约束力,因为多数农民工犯罪就是受同伙的影响和煽动。

(三)农民工从社会组织中能获得的社会资本甚微:无处参与

公民社会资本的提高,体现在公民社会的发展,即公民主动、自觉地参与社会组织的数量和质量。犯罪控制作为一项系统的复杂工程,仅仅依靠司法机关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依靠社会力量的介入。社会组织的力量不可忽视。

农民进城务工后,身份上的错位使他们失去了参与农村社会组织的机会,也无法参与城市社会组织,他们长期游离于社会组织之外。目前,农民工群体的社会组织的组建又存在制度困境:第一,民间组织的管理法规要求民间组织必须在民政部门注册,由业务主管单位管理其日常事务。但是,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难管理,几乎没有单位愿意管理农民工组织,致使正式的农民工社会组织甚少。农民工组织的缺失使农民工失去了表达其话语权的机会,限制了农民工利益集团的发展,使农民工在社会博弈中处于弱势地位。在国家的正规农民工社团组织资源缺位的情况下,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需要利益表达和权益维护时,农民工要么忍气吞声,要么只能借助“老乡会”“兄弟会”等这些自建的团体组织,企图以暴力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更有甚者,当农民工自发组织的“老乡会”“兄弟会”也解决不了问题的时候,他们转而求助于一些黑社会犯罪团伙,更加速了农民工犯罪的进程,为社会的不稳定埋下了越来越多的种子。

(四)社会信用缺失:从被企业伤害到企业被伤害

国家社会资本的提高,主要体现在社会信任,指社会成员之间诚实、守信地合作。但是,由于主流意识形态的误区和道德教育的缺失,导致“资本无道德”的拜金主义思潮泛滥。一方面,大多数农民工打工的企业,都是从事粗放型的劳动力密集型生产,企业主常常以牺牲农民工利益为代价,尽可能多地获取利润,缺乏诚信经营的自觉性。另一方面,雇主的拜金主义行为又给农民工一种消极刺激,使缺乏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的他们耳濡目染,在心理上和行为上开始走向无视道德、蔑视法律的道路。

二、城市消费革命对新生代农民工的诱惑:注重享乐,走向犯罪

经历过建国之初年代的人都会颇有感触,中国城市在近30年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消费革命。计划经济时代那种节俭的消费观已经过时,时尚消费、奢侈品消费和竞争性消费等在现代都市随处可见。而受城市消费的诱惑,过于注重享乐,是新生代农民工走向犯罪的硬伤。新生代农民工与城市同龄人一样,长期生活在繁华都市,没有“落叶归根”的想法,他们缺乏父辈吃苦耐劳的精神,却受现代城市消费主义的诱惑,变得越来越注重享乐。这种矛盾的心理使得他们好逸恶劳,甚至幻想不劳而获,他们对消费的欲求,最终往往通过抢劫、抢夺等暴力手段去实现。而且,组织成员的观念和行为的示范作用会强化和影响其他成员的行为规范。个别农民工的个体犯罪行为会影响其他农民工的行为,形成示范效应,从而走向团伙犯罪。

上海宝山区安南学校(民工子弟学校)一位小学生在一篇题为《我心目中的上海》的作文中写道:“我们外地小朋友的家庭、生活情况和上海小朋友比起来差远了。他们吃得比我们好,住的是几室几厅的楼房,上的是正规学校。而我们呢,吃得比他们差,住的是小房,上的是外地学校。他们上海人瞧不起我们外地人,总有一天我要让他们瞧得起!”[33]小学生的作文显示了农民工子女十分渴望融入城市生活,过上跟城市小朋友同样快乐的日子。这也是新生代农民工的童年。与城市同龄人一样,新生代农民工也是从小看动画片、玩网络游戏长大,他们虽然“根”在农村,但长期的城市生活使他们早已习惯于城市的繁华与生活节奏。他们从小接受城市消费主义的熏陶,长大后像城市青年一样追求时尚、注重享乐。但是,残酷的现实是,他们长大以后很难过上跟城市居民一样的日子。他们的父辈,打工是为了挣钱,他们想“落叶归根”,他们懂得挣钱的不易,因此比较节俭,不会乱花钱。但是,新生代农民工不一样,他们虽然“根”在农村,但是却很少务农,或者根本就没有务农的经历,他们丧失了父辈吃苦耐劳的精神,接受城市消费主义观念,消费水平不断提高。但是,现代城市竞争性极强、生活节奏非常快,由于学历不高、技能不够等自身素质的限制和社会保障等一些客观因素的制约,新生代农民工只能从事最苦、最累而且薪水较低的工作。工作竞争的激烈使得他们与城市居民之间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他们想成为城市人的梦想变得越来越渺茫。随着时间的积累,这种矛盾和失望的心态一旦达到极限,不劳而获的心理便逐渐显现出来,这也是新生代农民工犯罪主要是侵财型案件的原因。这是一名90后在银川抢劫案发后供述的作案动机“她(被害人)穿名牌、开名车、消费一掷千金,我给她倒酒时,听她和别人说光这两年炒房子就赚了上百万。这种暴发户,抢她一些不算多……”据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基于广东省三大监狱新生代农民工犯罪调查的数据显示,犯罪的新生代农民工近八成曾是留守儿童。在他们成长的道路上,父母对他们基本上是不管不问,处于“放养状态”,不愿吃苦、注重享乐的畸形人生观日积月累从而形成。

三、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资本难以转化为经济资本

布迪厄是第一个提出社会资本概念的西方学者。他的贡献不仅仅在于概念的提出和对资本的分类,而是重点分析了经济资本、文化资本、社会资本及符号资本之间的相互转化。人们为什么要投资社会资本呢?因为通过社会资本,行动者能够摄取经济资源;社会资本的积累和投资依赖于行动者可以有效动员的关系网络的规模,依赖于与他有关系的个人拥有的经济、文化和符号资本的数量和质量[34]

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资本能够转化成经济资本吗?答案是否定的。与父辈们相比,80后、90后新生代农民工并不仅仅是为了养家糊口而出门打工,更多的是为了追逐自己的城市梦,怀揣着美丽的梦想。他们中大多数人生在城市,即使有部分人生在农村,但是几乎都没有干过农活,不像父辈那样能吃苦耐劳。对于职业的选择,他们更加注重工作环境和收入待遇等。他们生活在陌生的城市环境中,传统的乡土社会网络关系已经断裂,而在城市社会的生活交往中却常常感受到被社会抛弃、无助和精神压抑,表现出性情暴戾、孤独自卑等不健康的心理特点,对主流社会表现出抗拒的情绪。找工作时,他们的个人社会资本网络狭窄且封闭,没有办法帮助他们找到更好、收入更高的工作;他们只能利用亲戚或老乡关系等个人社会资本找到类似工人、保安、服务员、快递员以及建筑工人等既辛苦薪水又少的工作,这使他们在城市社会中备感孤独与失望。遇到困难时,他们既很难得到个人社会资本的帮助(亲戚和老乡自身经济也很困难),也没有组织型社会资本能够为他们提供帮助(缺少农民工工会、农民工援助中心等社会组织为他们提供帮助),更没有制度性社会资本能够安排他们渡过难关(缺少国家制度层面的保障)。在城市社会生活中,梦想的破灭与现实的残酷使得他们心理失衡,最终诱发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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