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谢综合征(metabolic syndrome,MS)是一组以肥胖、高血糖(糖尿病或糖调节受损)、血脂异常[指高三酰甘油血症和(或)低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血症]以及高血压等聚集发病,严重影响机体健康的临床综合征,是一组在代谢上相互关联的危险因素的组合,这些因素直接促进了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的发生,也增加了发生2型糖尿病的风险。
MS的诊断标准尚未完全统一,世界卫生组织(WHO)、美国NCEP-ATPⅢ研究组以及国际糖尿病联盟(IDF)分别于1999、 2002和2005年提出了3种诊断标准。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CDS)也于2004年提出了中国人MS的诊断标准。
(一)WHO 1999年代谢综合征的诊断标准
在胰岛素抵抗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下列2种或2种以上危险因子即可诊断代谢综合征。
胰岛素抵抗的确定为具备下列3种情况的任何一种。即2型糖尿病,或糖耐量低减(IGT),或正常血糖-高血浆胰岛素钳夹实验证实胰岛素代谢率低于同龄人群的25%位数。
危险因子包括以下5个方面(表5-2):
表5-2 WHO代谢综合征诊断标准
注:体重指数为体重(kg)/[身高(m)的平方值],单位为kg/m2。腰围测定是站立位,两腿分开与双肩等宽而且平静呼吸状态下,与地面保持水平用软尺测定平脐水平的腰部周长。单位为cm。臀位测定方法基本同腰围,但测定的是臀部最大宽度的水平位周长,单位也是cm。尿白蛋白测定推荐采用放射免疫分析法或化学发光法
(二)NECP-ATPⅢ2002年代谢综合征诊断标准
2002年美国NECP-ATPⅢ研究组根据WHO的代谢综合征标准以及流行病学资料,提出了新的代谢综合征标准。
凡是具备下列3种或3种以上危险因子,即可确定为代谢综合征(表5-3)。
表5-3 NECP-ATPⅢ2002年代谢综合征诊断标准
(三)IDF2005年代谢综合征诊断标准
2005年4月,IDF颁布了代谢综合征的全球共识定义,这是国际上首次比较有广泛共识性的代谢综合征的新定义。该定义的主要目的是为遏制伴随肥胖这种世界范围的流行病而出现的2型糖尿病和心血管病患病率明显增加的趋势,并为临床医生和大众提供一个有利于早期识别具有发生2型糖尿病和心血管疾病高危险性人群,进而采取预防措施的工具(表5-4)。
表5-4 IDF 2005代谢综合征诊断标准
(四)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关于代谢综合征的诊断标准(2004)
中国人MS流行病学研究提示,无论WHO标准中的体重指数(ΒMI)切割点或NCEP-ATPⅢ中的腰围切割点均不适于中国人的体态情况,尤其是男性的腰围切割点。根据目前在中国人群中用WHO标准及NCEP-ATPⅢ标准进行MS诊断的资料分析结果及在中国人群中对MS的研究结果,结合目前中国常用临床检测项目情况,2004年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提出在中国人群中的MS诊断标准(CDS诊断标准),其MS组分为肥胖、高血糖、高血压及血脂紊乱,诊断切割点采用目前临床疾病诊断的分割点。其中变动较大的是将肥胖的诊断分割点定为BMI 325kg/MZ,这主要依据中国人的肥胖性状及特点而制定的。
具备以下4项组成成分中的3项或全部者即可诊断为代谢综合征(表5-5)。
表5-5 中华医学会代谢综合征诊断标准
从上述4个诊断标准可以看出,NECP标准取消了繁琐、可行性较差的钳夹实验要求以及有一定实验条件限制的微量白蛋白排泌率测定,改用空腹血糖值来评价机体的糖代谢状态,较前简便、可行。CDS标准针对中国人特点且更为简单实用,在近年来获得了广泛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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