磺脲类降糖药物主要通过刺激胰岛Β细胞分泌胰岛素而发挥作用,临床上多用于尚有一定胰岛素分泌功能,经饮食治疗和运动治疗效果不满意的2型糖尿病患者。
(一)适应证
1.新诊断的非肥胖的2型糖尿病患者行饮食控制及运动疗法后2个月血糖仍高,可首选磺脲类降糖药。
2.肥胖的2型糖尿病患者,服用双胍类降糖药血糖控制不满意,或因胃肠道反应不耐受,可加用或改用磺脲类降糖药。磺脲类降糖药可增加胰岛素的分泌,使病人体重增加,故不作为肥胖型糖尿病患者的首选用药。
3.2型糖尿病已应用胰岛素治疗但每日剂量在30U以下者。
(二)禁忌证
1.1型糖尿病患者因磺脲类降糖药在促进胰岛素分泌时可促进B细胞表面抗原的表达,加重免疫系统对B细胞的毁损,同时因胰岛B细胞细胞功能较差,不能取得良好疗效,故不宜使用。
2.胰腺性糖尿病因绝大部分胰岛已被破坏,不能有效控制血糖,也不宜使用。
3.2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乳酸性酸中毒等急性代谢紊乱时,应使用外源性胰岛素治疗以快速纠正代谢紊乱,也不宜使用磺脲类降糖药治疗。
4.糖尿病合并严重感染、高热、外伤、较大手术、精神过度紧张者,不宜使用磺脲类降糖药治疗,而应改用胰岛素治疗以对抗机体的应激反应。
5.糖尿病伴有严重的心、脑、肝、肾、眼等并发症者亦不宜使用磺脲类降糖药物治疗。但轻中度肾功能不全者可使用格列喹酮,因该药可通过肾脏和胆道两种途径排泄,较少蓄积,不宜发生低血糖反应。
6.由于口服药物有可能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妊娠糖尿病或糖尿病妊娠时,不宜使用磺脲类降糖药物。
7.对磺脲类药物或磺脲类药物有严重不良反应史,如黄疸、造血系统受抑制、白细胞减少或过敏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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