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对药源性疾病的监测并没有统一的类似ADR的监测方式,其个例的监测方法一般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众所周知,现代意义的药物不良反应监测(ADR)因沙利度胺事件以后才应运而生。1962年,世界卫生大会责成WHO卫生总干事研究防治药物灾难性事件的有效措施,并“确保将药物新的严重不良反应迅速通报到各国卫生行政机构”,遂在美国成立药物不良反应合作监测的国际组织,试行一段时间后,于1971年在瑞士日内瓦建立全球ADR数据库,1978年搬迁到瑞典的乌普萨拉市至今,WHO国际药物监测合作中心(WHO Collaborating Centre for International Drug Monitoring),简称乌普萨拉监测中心(Uppsala Monitoring Centre),共设3个部门,即内务部、外务部及研究开发部;经过30余年的发展,该中心从成立初的10个国家,到目前已有94个正式成员国(participating countries),覆盖世界上85%以上的人口。该中心不仅收集各成员国的ADR报告,还定期出版刊物,通报药物安全信息。中国自1989年成立卫生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试点进行ADR监测以来,取得了丰富经验,于1997年10月正式加入该组织,负担起药物安全性监测的国际义务。本章重点介绍国内、外有代表性的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方法、药物不良反应报表的填写、个例药物不良事件的分析评价、群体药物不良事件的流行病学分析以及计算机监测方法在ADR监测中的应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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