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糖尿病诊断之后妊娠者为糖尿病妊娠。在妊娠期间发现糖尿病者为妊娠糖尿病。孕妇的妊娠糖尿病发生在孕期的第28周左右,因为此时胚胎开始生长,大量激素可以抵抗胰岛素的分泌等。妊娠期间高血糖的主要危害为增加新生儿畸形、巨大儿和新生儿低血糖发生的危险性。糖尿病妊娠时血糖水平波动较大,较难控制,绝大多数患者需要使用胰岛素控制血糖。而妊娠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波动相对较小,血糖易于控制,多数患者可通过严格的饮食计划和运动使血糖得到满意控制,仅部分患者需要使用胰岛素控制血糖。对于妊娠糖尿病和糖尿病妊娠的妇女,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应在受孕前做好如下准备:开始口服叶酸;停用口服降糖药物,改为用胰岛素控制血糖;停用他汀类药物;严格将血压控制在<130/80mmHg。将控制高血压的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药(ACEI)替换为甲基多巴或钙通道阻滞药;严格控制血糖,加强血糖监测。将空腹血糖控制在70~100mg/dl(3.9~5.6mmol/L)(毛细血管全血)之间,将餐后血糖控制在90~140mg/dl(5.0~7.8mmol/L)(毛细血管全血)。检查有无视网膜病变并对视网膜病变加强监测治疗;加强糖尿病教育;戒烟。
(2)妊娠期间血糖的管理:①应尽早对妊娠进行诊断,在确诊后,应尽早按糖尿病合并妊娠的诊疗常规进行管理。1~2周就诊1次,每3个月进行1次眼底检查并做相应的治疗。②每日监测空腹和餐后血糖4~6次。血糖控制的目标是血糖正常,即空腹血糖70~100mg/dl(3.9~5.6mmol/L)(毛细血管全血),糖负荷后2小时血糖90~140mg/dl(5.0~7.8mmol/L)(毛细血管全血);糖化血红蛋白(HbA1c)在正常值上限以内。如空腹血糖>105mg/dl(5.8mmol/L)(毛细血管全血),糖负荷后2小时血糖>140mg/dl(7.8mmol/L)(毛细血管全血),考虑应用胰岛素治疗。③饮食计划应有利于保证孕妇和胎儿营养但又能控制孕妇的体重,加强胎儿发育情况的监护,常规超声检查了解胎儿发育情况。④如无特殊情况,按预产期分娩;分娩时尽量采用阴道分娩,产后加强血糖监测,保持良好的血糖控制。
(3)分娩后糖尿病的管理:糖尿病合并妊娠者在分娩后对胰岛素的需要量会明显减少,应注意血糖监测,适时减少胰岛素的用量,避免低血糖。分娩后,糖尿病的管理同一般糖尿病患者。妊娠糖尿病使用胰岛素者可在分娩后停用胰岛素(需除外1型糖尿病),多数患者不需要口服降糖药。分娩后血糖正常者应在产后6周重新评估血糖代谢情况并进行终身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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