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GDM)为在妊娠期间发生的或首次发现的任何程度的对葡萄糖不耐受情况。该定义提示无论治疗方式是采用胰岛素还是仅仅饮食控制,也无论是否在分娩后还存在糖尿病,不除外在妊娠之前或妊娠开始的同时既已经存在的尚未发现的对葡萄糖不耐受情况。在美国GDM占所有孕妇的4%,不同人群研究中GDM的患病率可以从1%到14%。在所有妊娠同时患糖尿病的人群当中GDM占了近90%。
正常情况下妊娠期特别是后3个月可出现的对葡萄糖耐受性的下降。包括糖耐量减低(impaired glucose tolerance,IGT)和空腹血糖受损(impaired fasting glucose,IFG)。ADA的专家委员认识到存在一个中间阶段的个体,这些个体的葡萄糖水平尽管未达到糖尿病的标准,但已经明显高于正常。这些个体的空腹血浆葡萄糖水平100mg/dl(5.6mmol/l)但<126mg/dl(7.0mmol/l)或OGTT 2h血糖140mg/dl(7.8mmol/l)但<200mg/dl(11.1mmol/l),空腹血糖标准如下:
FPG<100mg/dl(5.6mmol/L)=正常空腹血糖;
FPG 100~125mg/dl(5.6~6.9mmol/l)=IFG;
FPG126mg/dl(7.0mmol/l)=拟诊糖尿病(确诊需要另外一天加以证实)。
如果进行了OGTT,则相应的值如下:
负荷后2h血糖<140mg/dl(7.8mmol/L)=正常糖耐量(normal glucose tolerance,NGT);
负荷后2h血糖140~199mg/dl(7.8~11.1mmol/l)=IGT;
负荷后2h血糖200mg/dl(11.1mmol/l)=拟诊糖尿病(确诊需要另外一天加以证实)。
IGR是指介于正常血糖平衡和糖尿病之间的糖代谢异常状态。IFG和(或)IGT患者作为糖尿病前期状态,其发生糖尿病的危险相对较高,在非妊娠个体,IFG和IGT就其本身而言并非主要的临床问题,而是将来发生糖尿病和心血管疾病的危险因子,它们可以是表6-1所列的任何疾病的中间过程。IFG和IGT与代谢综合征相关,后者包括肥胖(尤其是腹型肥胖或内脏型肥胖)、血脂异常包括高三酰甘油和(或)低HDL-c、高血压。值得一提的是采用使体重减轻5%~10%的医学营养治疗、锻炼和某些药物可以不同程度的证实可以预防或延缓IGT个体发生糖尿病,这些干预措施的潜在影响在于减少心血管风险但目前尚未得到证实。
然而,应该声明的是IFG和IGT并不是可以相互转换的,而且他们代表的是糖调节的不同异常,一个是空腹状态,另一个是餐后状态。IFG指空腹血糖水平低于糖尿病标准而高于正常范围的个体,即空腹血浆葡萄糖浓度≥6.1mmol/L(110mg/dl)[全血为5.6mmol/L(100mg/dl)]但<7.0mmol/L(126mg/dl)(全血为6.1mmol/L;110mg/dl)。IFG也被认为是与IGT一样,是进展为糖尿病和发生大血管病危险的一个阶段,早期的数据提示IFG比IGT具有较低的进展风险,尽管前瞻性研究的数据还缺乏,但IFG和IGT个体却具有相似的CVD危险因子。如果进行了OGTT,一些IFG的个体可能存在IGT或糖尿病。如果条件允许,应该建议IFG个体进行OGTT以排除糖尿病的诊断。符合IGT或IFG诊断标准的个体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可能血糖正常,因为他们的糖化血红蛋白水平正常或接近正常。IGT个体常常仅是在进行标准OGTT过程中口服葡萄糖负荷的情况下表现为高血糖。具有IGT的个体表现为当给予口服葡萄糖负荷时对葡萄糖的不耐受。空腹静脉血浆葡萄糖浓度<6.1mmol/L(110mg/dl)被定义为正常,高于该值的个体发生微血管和大血管病的危险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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