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们在第二章中对于上海住房市场发展的描述,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住房在上海的都市空间中位置变得日益醒目。几乎与此同时,更多家用技术相继流通于消费市场,经由市场流通,录像机、个人电脑、更大型和更多功能的电视机、宽带联网等渐次在家居这个私人领域中出现。这样的变化,从电视进入家庭开始,反映在媒体研究领域,是人们开始将住房(household)作为一个媒体使用和消费的基本地点而展开的研究,如戴维·莫利(2005,英文版是1986)、詹姆斯·罗尔(Lull,1980)等在日常生活场景中考察人们如何消费媒体。循此路径,学者们开始考察将新技术引入家居对于意义制造和日常生活所产生的影响。
这个研究路径首先体现在英国学者罗杰·西尔弗斯通(Roger Silverstone)所引领的名为“信息与传播技术的住户使用”(Household Uses of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的研究项目。通过这项研究,西尔弗斯通和他的同事赫希(Hirsch&Silverstone,1992,p.20 21,也可参见西尔弗斯通,2004)提出了媒介技术家庭使用和消费的四个步骤:技术在被购买的时候即被调用(appropriated),放置在住房中是对象(或客体)化(objectification)的过程,继而通过个体在日常生活中对它的使用而整合(incorporated)进家居,完成了最后的转换(conversion),即将媒介作为家居和日常生活中创造意义和技能的基础设备或手段之一。换句话说,这样的四个步骤分别描述了对如下问题的回答:①信息传播技术进入家居的过程是如何实现的?②这些技术又是如何在实体意义上(同时也是象征性地)得以落户于家中的?③它们如何被纳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及其时间结构当中?④我们如何展示通过购置这些技术以及在日常家居生活中使用它们而建构的自我,即进行自我的呈现和社会的交往?在这样的分析中,家居成为一个动态体系的微观宇宙,与其外的更加宏观的力量互动。在这个体系中,特定的传播方式或媒体使用成为跨越私人和公共空间的必要桥梁,人们通过将媒介技术整合进家居、日常生活而获得在家居这个私人领域之外展开社会交往的主体。
这个理论取向也因此与梅罗维茨(2002)在《消失的空间感》一书中所呈现的空间意识不同。譬如,采取上述“家居化”(domestication)的研究视角,肖恩·莫瑞斯(Moores,2004)认为,空间/地方没有消失,而是经由了媒介使用这一实践行为而变得多重化(pluralised)。换句话说,在家居这个具体的日常生活场景中,人们部分地通过对媒介的使用和消费而重构了家居内的实践,从而形塑了家的边界以及与其他社会和文化空间的相互关联。由此,人们并没有失去家居的体验,而是拓展了家的空间。从我们在上一节所呈现的被访者们所采用的语言、形象、理念,我们可以经验地观察到,他们演绎其主观能动性的原材料多来自于媒体,经过了他们对媒体的消费和使用。也就是说,他们的演绎经过了媒体及其再现的“中介”。接下来,结合莫利和西尔弗斯通(Morley&Silverstone,1990)以电视研究为例所展开的理论阐释,以进一步理解家居化和中介化这两个概念及其应用。
在莫利和西尔弗斯通看来,电视是家庭使用的信息和传播技术中的一种,我们需要采用两种方式再场景化(re-contextualize)对它的研究:一是电视的观看,它不仅包括了电视节目或频道的内容呈现,而且也包括了不同媒体和功能的选择(譬如,被动观看的放松vs.通过主动选择或互动而获得的娱乐);另一个是各媒体之间——尤其是新旧媒体之间——的关系。新的媒介技术出现,并不是取代了原先的媒体使用,而是新旧媒体整合起来形成了一个整体的使用环境。这种整合,恰是当今都市中产营造其家居的重要内容。这里包括在传播模式或种类上的整合以及因为媒体的家庭使用,家庭关系或是居家的生活机制也因为新媒体技术的引入而得以再定位(re-located)或是再场景化(re-contextualized)。譬如,录像或是付费观看技术的出现,使得原本可能会出现的关于是观看电视节目还是参加户外运动的家庭协商,变成了(或者包括了)关于观看直播的电视节目还是录下来以后再观看的协商。
在莫利和西尔弗斯通(Morley&Silverstone,1990)研究中,电视的观看发生在私人的和密闭的家里,即在家居内发生的、构成家居这个社会场景的微观社会互动当中。它是一种消费行为,也是一个基于私密和以私人为导向的社会文化实践,但是,它又经由了市场形塑和操作这个更大的结构性模式的结构。因此,对于电视收看的理论解读,是试图回答这样的研究问题:电视收看如何被镌刻在“日常生活的常规路径”当中,并且“交织”了“家居的和公共的话语”(p.33)?更进一步的理论问题是,“日常生活世界的物质性”如何经由受众的实践活动,而镌刻于使然这些活动及其所发生的家居环境当中?也就是说,莫利和西尔弗斯通提出的其实也是如下文化社会学的理论问题:沉淀了社会文化关系同时又由这些关系所界定的“家居”,如何通过人们在这个“家居”场景中的活动,而中介了(mediated)文化产品(如电视节目等媒体产品)消费,以及这种消费活动所可能制造的意义[2]?
在此基础上,他们如此界定了传媒技术的家居化(domestication)[3]:家居化或者说“驯化”一种媒体技术,不仅指的是作为物件的媒体设备在家居空间内的摆放,以及将对其的使用纳入到家居实践活动当中,而且更进一步,它指的是将媒体及其功能整合进一个更加宽泛的结构性布局当中。这样的时空布局,镌刻了意识形态和权力的各种关系(譬如对“隐私”的定义以及尊重隐私的行为规范,对性别在家居和社会关系中的角色区分以及与之对应的行为规范,等等),并且同时也是为这些宏观的关系所界定。由此,家居——“在家中”——成为个体的媒体使用实践与更大的结构性场景之间相互勾连的一个微观落点。也因此,莫利和西尔弗斯通认为,研究家居内摆放和使用媒体技术的过程,在更广泛的层面上,也就是要分析“日常生活轨迹的维持”,以回答关于“社会秩序建构过程”的问题(p.38)。
在全球化的时代,媒体的家庭使用跨越着本地与全球、私人与公共、工作与休闲等一系列的二元区分。这个过程又是通过结构性的力量,即:①国家(如对“家庭观看时间”或“儿童观看的节目”等的统一认定并在此基础上生产出相应的电视节目或对电视播放作出相应的编排);②商业利益(如,通过媒体公司创造的电视节目播放和收看的“同时性”,市场经营者创造并宣传的所谓休闲的“品质”)这些力量结合的结构。而某种程度上,媒体技术的家庭使用,一方面是外在力量对于家居实践活动和关系的结构化;另一方面也是个体对于这一外在力量的抵制,是他们保护自主权、隐私和自由而展开的社会实践。
概括上述分析,“家居化”这个概念所强调的是(媒介)技术的社会形塑过程。打个比方,这就是将新的、“野蛮的”(媒介)技术改造为“驯化了的”和熟悉的日常设施的过程。这一自然化和驯化的过程,也是一个减少危险、加强控制的过程。而家居空间内的媒介使用和消费,不再是家居生活的补充,而是家庭生活的构成部分。也因为这样的思路,莫利(Morley,2006)称自己开始将研究关注到家居内、外环境之间的联系,以更好地把媒介的消费形式和消费者生活中的物质地理环境相联结。
既然家居是人们主观能动地创造或营造的结果,它当中沉淀了特定的社会和结构关系,而且媒体使用和消费发生于这个场景,那么,这个场景中人们所镌刻的结构性关系——包括日常生活的节奏——将如何中介媒体呈现内容的获取?以下,我们将通过对访谈资料的解读回答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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