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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护理管理

时间:2023-04-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旦发生差错事故,应及时向护士长汇报与积极参与处理。根据病情动态变化,指导护士对患者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1.护理行政查房重点查护理质量、病房和门诊管理、岗位责任制、护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上次查房提出问题的改正情况。2.认真落实各级护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工作明确分工,团结协作,结合妇产科的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妇产科工作人员职责】

(一)病房护士工作职责

1.病房护士必须具备整体护理知识,熟悉妇产科专科业务,并能够运用护理程序对妇产科患者(或孕产妇)实施整体护理。

2.执行医嘱、护嘱,实施护理计划及评价护理效果。

3.认真参与妇科危重患者和产科危重孕产妇的抢救工作。

4.能够运用沟通技巧与患者(或孕产妇)及其家属、其他相关人员,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

5.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不断更新知识与技能,并勇于改进临床护理实践,更好地适应妇产科护理专业的发展要求。

6.协助护士长做好病房管理工作。

7.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防止发生差错事故。一旦发生差错事故,应及时向护士长汇报与积极参与处理。

(二)门诊护士工作职责

1.门诊护士必须为患者(或孕产妇)提供良好的门诊就诊环境,保持诊室内通风和整洁。

2.按时上岗,着装整洁,按先后顺序安排患者(或孕产妇)就诊,为年老患者、体弱患者、精神异常患者提供照顾,并提前安排就诊,营造安静、有序的诊疗环境。

3.认真做好妇产科门诊就诊患者(或孕产妇)的登记工作。

4.诊疗过程中,对涉及患者(或孕产妇)身体隐私部位的检查、操作,应采取遮挡等保护措施。

5.礼貌服务,耐心解答患者(或孕产妇)提出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并加强健康宣传教育工作。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按规定做好疫情报告。

7.做好诊室“四防”安全工作,每日均做到按要求进行器械消毒及室内空气消毒。

(三)护士长工作职责

1.在科主任和护理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妇产科的护理管理工作。

2.制定妇产科护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认真做好督促、检查、记录、统计及物品的请领与保管工作。

3.负责妇产科护理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强化护理人员责任心,改善服务态度,遵守劳动纪律,加强医护人员间的紧密配合。

4.合理安排和检查科内的护理工作,参加并指导危重患者、大手术患者的护理及抢救。

5.督促护理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防发生差错、事故。对科内发生的护理问题和差错,应及时了解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护理部和科主任。

6.组织护理查房、护理业务学习、护理技术训练,并积极开展护理科研工作。

7.定期参加科主任和主治医师查房,参加科内会诊及大手术前、新手术前、疑难病例、死亡病例的讨论。

8.督促检查护理员、清洁员的工作。

9.定期召开休养员座谈会,组织安排健康教育宣传,及时听取患者(或孕产妇)对诊疗、护理等方面的意见,不断改进护理管理工作。

【保护性医疗制度】

1.在妇产科患者(或孕产妇)护理的过程中,护理人员应富有同情心,掌握患者(或孕产妇)心理活动状况。对提出的各种问题,应进行客观、耐心地解释,态度和蔼,语言通俗易懂,避免让患者(或孕产妇)产生误解、疑虑等不良效果。

2.尊重妇产科患者(或孕产妇)的隐私权,护理人员不得向任何人泄露其隐私。在诊疗过程中,涉及隐私部位的检查、操作,应采取遮挡等保护措施。

3.对妇产科患者(或孕产妇)或其家属解释病情时,应与主管医师解释的内容相一致。

4.病例讨论、会诊、护理查房或给学生示教时,无关人员应该回避。

5.对病情危重或患不治之症的妇产科患者,应根据患者及其家属的意见,做好保密工作。

6.医护人员应注意保管好患者(或孕产妇)住院期间的各种医疗文件,严禁丢失及损坏。未经医疗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患者(或孕产妇)及其家属、医院的其他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查看、复印住院病历及其他医疗文件。确实需要了解诊疗情况,应由主管医师接待。

7.医护人员在工作中,应做到着装整洁,举止文雅,工作期间严禁谈论和从事与医疗活动无关的内容,不允许酒后上岗。

【危重症患者护理管理制度】

1.危重症患者必须设专人护理,并严格执行床旁交接制度。

2.分管护士负责制定护理计划,按危重症护理常规填写护理记录单,记录病情、生命体征、治疗和护理过程。

3.危重症患者予以特级护理或一级护理,应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专科护理和心理护理。

4.护士长(或整体护理小组长)每日对危重症患者查房2次以上,并及时发现问题,补充和修改护理计划。根据病情动态变化,指导护士对患者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

5.护士长应及时向护理部报告危重症患者的病情。护理部应有计划地对危重症患者的护理进行检查和业务指导。

【护理查房制度】

1.护理行政查房重点查护理质量、病房和门诊管理、岗位责任制、护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上次查房提出问题的改正情况。

2.护理业务查房包括教学查房、整体护理查房、个案查房。教学查房应结合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整体护理查房和个案查房由护士长组织全科护士或整体护理小组长组织本小组护士进行查房,按护理程序检查基础护理与专科护理常规执行情况,结合实际进行技术操作讨论与示范和健康教育指导等。

3.护理查房要重点突出,每次查房要有记录,着力解决护理中的实际问题。

4.查房要有专人报告病历,由在场的护士或护师进行讨论,护士长或整体护理小组长进行总结和研究解决疑难护理问题等。

5.查房期间由护士长或整体护理小组长带领护士到患者床前进行实际观察,了解患者情况,检查报告病历是否准确。

【病房终末消毒制度】

1.一般患者出院后的终末消毒

(1)患者(或孕产妇)出院后应立即更换床单、被套、枕套。若被褥有血迹或排泄物等污染时,应一并更换。用清洁液或消毒剂擦拭床、窗台以及桌柜内外。

(2)有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患者用过的器具、被服,必须用中效以上的消毒剂进行严格消毒处理,敷料应焚烧处理。

2.隔离病房(隔离分娩室)的终末消毒

(1)对于传染性疾病,终末消毒应包括患者接触过的医疗设施、生活设施、生活用品,以及患者的分泌物、血液、体液等排泄物。

(2)实施终末消毒的医护人员,必须认真做好个人防护,戴好口罩、帽子、手套,穿好隔离衣后,实施终末消毒。

(3)重复使用的容器,应该按照“彻底消毒→清洗→再消毒或再灭菌”的要求进行处理。血液、体液、排泄物等,应该严格按照“先消毒,后排放”的原则进行处理。特殊感染患者污染的敷料、被服,应装袋标记后进行焚毁。

(4)所有一次性物品均应统一回收,经无害化处理后弃去。

(5)传染病患者出院或死亡后,应使用消毒剂擦拭物体表面,床垫等用紫外线照射消毒,房间可用过氧乙酸液熏蒸消毒60分钟。

【医疗垃圾管理制度】

1.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必须分开放置,医疗垃圾应分类收集,放置在专用医疗垃圾收集袋内,并做好标记。

2.锐器(针头、穿刺针等)单独放置在防渗漏、耐刺的专用利器盒内,不得与其他医疗垃圾混放。

3.患者的排泄物、呕吐物、脓性分泌物等,应按要求与消毒剂搅拌后混匀,作用2~4小时后再倒入厕所。

4.隔离的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医疗垃圾进行管理和处理,应当使用双层包装,做好标记,及时封闭。

5.任何人员不得转让、买卖医疗垃圾,不得在非收集、非暂时贮放地点倾倒、堆放,禁止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6.医务人员处理医疗垃圾时,应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7.医院设专人回收医疗垃圾,科室要与回收人员认真做好交接登记。

【医院消毒隔离制度】

1.医师办公室、护士办公室、处置室、病房应经常开窗通风,保持清洁,地面每日进行湿式清扫,必要时应进行空气消毒。

2.处置室、治疗室应每日进行空气消毒2次,桌台面及地面每日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拖擦2次,并做好记录。

3.感染患者与非感染患者应分开安置,对免疫力低下患者应采取保护性隔离措施。

4.医护人员在每次接触患者后,均应进行手清洁和(或)手消毒。进行处置和污物处理时,应戴手套。教育患者食品、物品不要混用,不互串病房。

5.患者的衣服、床单、被单、枕套每周应更换1~2次,枕芯、被褥、床垫应定期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及时更换。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患者用过的医疗器械等,应进行消毒或灭菌。传染病患者排泄物及呕吐物、引流液、体液经消毒后方可倒入厕所。

6.患者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等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7.用于治疗室、换药室、办公室的拖布应分开,拖布应有明显标记,严格分区使用。

【护理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制度】

1.护理人员必须掌握职业卫生防护的基本原则、标准防护与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的方法,科室应为本科工作人员提供充足的防护用品,以备需要时使用。

2.护理人员在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均必须洗手并戴手套。在有可能发生喷溅污染时应戴眼罩、口罩和穿防护衣。被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

3.护理人员在进行各项医疗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应小心处置锐器,以防针刺伤。一次性应用的注射器、针头、刀片等锐利物品,应放在专用的防穿刺的容器内。需重复使用的尖锐器械,也应放在耐穿刺的专门容器内,以便运输至再处理部门。

5.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病原体传播途径不同,对患者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1.有计划地加强对护理人员的培训与教育,使其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科学的工作态度。

2.认真落实各级护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工作明确分工,团结协作,结合妇产科的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分级护理制度,按时巡视病房,认真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

4.做好患者安全管理工作,患者住院期间不归宿,需向主管医师请假,医师下医嘱后,护士方可执行。

5.认真执行护理工作的查对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预防医院内交叉感染。

6.保持医疗器械用品的性能良好,特别是抢救物品要认真交接,定时清点,若有缺失应及时补充,严防损坏和遗失。

7.属于抢救的器械和药品、物品,应严格要求位置固定,并应保持一定数量。做好应急准备,通常不准外借。

【查对制度】

(一)医嘱(doctor’s advice)查对制度

1.护士转抄或微机输出医嘱时,应按“三查”、“七对”的要求,每日由2名护士认真核对全部医嘱1次,护士长每周至少参加查对医嘱1次,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和转抄。

2.转抄或微机输出医嘱的护士,必须与查对护士共同查对医嘱后按要求签名(或盖章)。

3.抢救患者时,执行医师口头医嘱的护士,必须复诵医嘱内容一遍,待执行医师认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用过的药物安瓿,经2名护士核对后方可弃掉。

4.护士整理医嘱后,必须经另一名护士核对后方可执行。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和“一注意”。“三查”为操作前查、操作中查和操作后查,“七对”为对床号、对患者姓名、对药物名称、对药物剂量、对药物浓度、对给药时间和对药物用法。“一注意”为注意观察用药后有无副反应。

2.备药前应检查药物质量,注意药物的有效期。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若有上述情况或标签不清者,禁止使用。

3.摆好口服药后,必须经2名护士核对后,方可发给患者服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患者对该药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药及限制药物时,必须做到反复核对,注射药液后需保留安瓿,注意药物有无配伍禁忌。

5.当患者于操作前提出疑问时,应及时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

1.查对采血日期、检查血液有无血块或溶血,并检查储血瓶有无裂痕。

2.查对输血单与储血袋标签上的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及血量是否相符。

3.查对患者科别、床号、患者姓名、住院号及血型,必须准确无误。

4.输血前必须由2名护士再次核对血型与交叉配血报告,无误后方可执行。输血时必须注意观察,保证输血安全。

5.输血完毕,应保留储血袋,以备必要时送检。

(四)饮食查对制度

1.护士每日查对医嘱后,应核对患者饮食卡。

2.发放饮食前,查对患者饮食单与饮食类别是否相符。

3.应按医嘱对患者进行饮食指导,特别全面了解患者治疗饮食的执行情况。

(五)手术查对制度

1.术前准备时,应查对科别、床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和手术名称、麻醉方法,检查交叉配血报告和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等,认真执行术前用药。

2.查对无菌包、灭菌指示剂标志,以及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3.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应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器械数目是否相符,术后清查数目无误,并认真填写手术护理记录单。

4.手术中输血、用药,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分级护理(graded nursing)制度】

(一)特级护理

1.适应人群 病情危重,可能随时需要进行抢救的病员。

2.护理要求 严密观察生命体征变化,准备好各种抢救设施和药品,随时配合医师进行抢救,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基础护理,防止并发症,及时填写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

(二)一级护理

1.适应人群 重症患者、大手术后患者、需要卧床休息患者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

2.护理要求 绝对卧床休息,每15~30分钟巡视患者1次,定时监测生命体征。观察特殊用药的疗效反应,注意调节输液速度,保持引流管通畅,记录24小时液体出入量,根据病情实施护理计划或填写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加强基础护理,加强营养,协助进食,做好整体护理。

(三)二级护理

1.适应人群 病情较重,床上生活可以自理,但仍须卧床的患者。

2.护理要求 卧床休息,根据病情可在床上坐起或在床边活动。每1~2小时巡视1次,注意观察病情、用药反应及效果,生活上给予必要的协助。

(四)三级护理

1.适应人群 指在医护人员指导下,能够生活自理的患者。

2.护理要求 每日巡视2~3次,观察病情,每日测体温、脉搏;了解患者心理、身体康复情况,给予必要的健康指导。

【护士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1.认真填写昼夜患者病情交班本及物品、药品交班本,并签名(或盖章)。交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症患者记录,重点巡视危重症患者和新患者,并做到床前交接,注意患者的心理反应,协调落实具体的护理工作。

2.交接班必须准时,接班护士应提前10分钟到岗,交班护士在未接交清楚之前,不得离开岗位。

3.值班护士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护理工作,写好交班本以及各项护理记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

4.交班护士必须将患者总数、出入院、手术、病危、转科和死亡患者人数,以及新患者的诊断、病情、治疗、护理、主要医嘱执行情况和特殊用药,均应记入护理记录单或交班本,叙述应准确。接班者应仔细听取报告并实地巡视检查患者。

5.交班过程中一旦发现病情有变、治疗效果不佳或清点物品不清时,应立即询问并查清。接班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护士负责。接班后发现问题,应由接班护士负责。交班护士交待清楚后方可下班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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