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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早期干预

时间:2023-04-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妊娠期高血压 妊娠期首次出现血压≥140/90mmHg;无蛋白尿;产后12周内血压降至正常。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广泛而复杂的病理生理学改变导致肝、肾、血液、心肺等多脏器系统的损害,因此,这种分类标准按脏器损害程度判断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轻重更符合该病多脏器损害的病理学基础。

随着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病因、发病机制和病理生理变化研究的深入,目前国际普遍采用美国妇产科医师协会1996年提出应用及美国高血压教育项目规划组(2000年)推荐应用的分类标准。该分类法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分为五大类。

1.妊娠期高血压 妊娠期首次出现血压≥140/90mmHg;无蛋白尿;产后12周内血压降至正常。最终诊断要在分娩后作出;可以出现子痫前期的其他症状,如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

2.子痫前期 基本诊断标准是妊娠20周后血压≥140/90mmHg;尿蛋白≥300mg/24h或大于重度标准:血压≥160/110mmHg;尿蛋白≥2.0g/24h或≥;血清肌酐>1.2mg/dl;微血管病变性溶血变化(LDH升高);AST和(或)ALT升高;持续性头痛或其他脑部或视觉病变;持续性上腹痛。

3.子痫 有子痫前期的孕妇出现不能以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

4.慢性高血压伴有子痫前期 有高血压者在妊娠20周前无蛋白尿但新发生尿蛋白≥300mg/24h;在妊娠20周前有高血压者,尿蛋白或血压突然升高或血小板减少<100 000/mm3

5.慢性高血压 在妊娠前或妊娠20周前血压≥140/90mmHg。这个分类标准在影响了一个世纪的大型经典产科著作Williams产科学近几版内连续刊载(表1-1)。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广泛而复杂的病理生理学改变导致肝、肾、血液、心肺等多脏器系统的损害,因此,这种分类标准按脏器损害程度判断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轻重更符合该病多脏器损害的病理学基础。

表1-1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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