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护理部每年有计划地招收护理进修生,每期3个月至半年。招生范围面向地市、县区级医院。
1.具有正规中等专业护士学校(及以上)的学历(持有护士注册证)。
2.有2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3.良好的专业素质和道德品质,敬业爱岗,遵纪守法,是本单位的业务骨干。
二、进修申请办法
1.填写进修申请表,护理部根据进修生本人情况及所要求的进修科室的临床工作情况进行安排。
2.接到进修通知后,应如期前来报到。
三、按计划对进修生进行业务培训、考核及考勤工作。
四、进修生应遵守如下要求
1.按要求着装,仪表端庄,整洁大方,佩戴贴有本人照片的胸卡。
2.注重自身素质培养,文明礼貌,尊重患者,团结同事,接受所在科室护士长的领导,服从带教老师的安排。
3.进修生应以主人翁的态度认真参加科室的临床工作。在实践中努力学习,积极参加护理部及各科组织的教学活动,如讲课、病例讨论、护理查房、考试鉴定等,不断提高理论及技术操作水平。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进修期间一律不安排探亲假、事假,除急诊外,病假需有医院保健科证明。
5.遵守医院及所在科室的工作制度和各项护理操作常规、岗位职责等。
6.进修生来院后凡不遵守以上要求,经批评教育仍不改者,由科室提出意见,护理部核实批准予终止进修,退回原单位。
7.进修结束后,由进修生本人完成进修总结表,所在科室签署意见,并进行专业技术考核,考核合格者发给进修结业证书。
8.进修生总结表由护理部盖章后由本人带回原单位。
五、进修生的业务学习安排
科室根据进修生的条件及进修期限,制定培养计划,并认真落实。
第1个月:熟悉本院工作环境、制度、岗位职责及操作规程等。
第2~5个月:熟悉基础及各专科护理及操作技术,参加夜班工作。
第6个月:重点进行考核、总结、鉴定工作。
六、发放进修生结业证书的规定
进修结束后,考试或考核合格者发给进修结业证书。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证书。
(1)进修期间,因责任心不强出现重大差错或医疗事故、服务态度差造成恶劣影响,劳动纪律松懈、无故旷工以及道德品质不好者。
(2)进修时间少于3个月者或进修期间有特殊情况需请假,但逾期不归超过3天或进修半年病事假累计超过2周者。
(3)业务水平差,进修期满不能完成学习要求和不能胜任现职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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