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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华社会对商联控股风波及华人企业化运动的新认识

时间:2023-02-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参与股东的立场与态度及其转变针对商联控股风波中涉及的利益纷争,商联控股的小股东的立场和态度,最能说明华人企业化运动的后续影响如何。[12]可见,他认为商联控股风波只不过是商联会与商联控股以及商联控股内部的利益纷争,并对那场华人企业化运动持彻底否定的态度。商联控股风波的爆发与旷日持久的纠纷,无疑进一步加深了这种失望。
马华社会对商联控股风波及华人企业化运动的新认识_跨越与转型:国际商务视野下的华侨华人与华商

(一)参与股东的立场与态度及其转变

针对商联控股风波中涉及的利益纷争,商联控股的小股东的立场和态度,最能说明华人企业化运动的后续影响如何。这些曾以参股方式卷入企业化运动的马来西亚华人对那场运动持有怎样的评价?其认识和态度又有怎样的变化?为此,下面拟选取3位身份为普罗大众的华人小股东对商联控股风波的评论来加以解析。

一位商联控股的小股东认为:“商联控股风波明明就是商联会与商联控股之间,或者严格地说是商联控股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的争执,与华社无关。”他针对陈凯希以商联控股小股东权益筹委会主席的身份,在2008年7月28日的记者会上所发表的“目前所谈的不是华商、商联控股及商联帝沙,而是整个华族的问题,希望所有华社和华团领袖都能积极参与,发表看法和见解,提出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他表示绝不赞同,认为“华社早就完全明白,如果不是因为陈凯希落选商联控股董事,就不会有今日的所谓商联控股风波”。“陈凯希一开始的诉求,是要恢复他曾担任过17年的商联控股董事职位(陈凯希目前最热心追究的事几乎都发生在他的任内),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开始有计划地成立了‘捍卫小股东权益筹委会’,再利用他在新闻媒体的方便,把所谓华团领袖一个个拉下水,最后还把整个华族抬出来,高明地把他原来的要求(恢复董事职位的真正目的)巧妙地掩盖起来。”[11]

上述商联控股的小股东认为,在公司法令下小股东是有保障的,最好用的一条就是“第181条,受压制情况的补救”。“商联控股风波必须以及最终都必须依据‘1965年公司法令’解决,无需惊动华社;华社和华团领袖都没有理由也没有必要出席由陈凯希号召的什么交流会,就让商联控股的股东们关起门来解决他们本身的问题。一个原则就是绝对不能把华社拖下水,因为华社已经够忙、够累、够烦了!”[12]可见,他认为商联控股风波只不过是商联会与商联控股以及商联控股内部的利益纷争,并对那场华人企业化运动持彻底否定的态度。

另一位华人则对商联控股在作为民族企业道义方面的失职而进行批评,针对商联控股董事提出的“资本回退与资本削减”议案,他也表达了自己的不满和疑问:“历史能让我们拨开迷雾,看清事情的真相。依据历史对照目前的状况作出评估,是比较公平及让人信服的方法。……回顾商联会在成立商联控股所提出的6大任务,几乎无一付诸行动……”[13]由于商联会及陈凯希无法认同商联控股董事的做法,三方都以维护小股东利益为由进行论战,进而入禀法庭一决胜负。这位华人小股东希望三方尽快和解、真正保护小股东的权益:“当年2.5万名小股东因响应商联会登高一呼而义无反顾地支持商联控股。商联会以及商联控股董事有义务让忠诚守护民族事业信念长达24年的股东看到否极泰来、铁树开花,千万不要让他们成为无辜的受害者。”[14]

在商联控股风波中,一位商联控股的小股东在回忆其当初加入合作社的原因时,这样说道:[15]“当初之所以会成为商联的小小股东,就是当年像颜清文所说的‘幼稚得很’,相信他所谓的这是民族企业而参加的。”他在得知商联控股拟要回退资本的时刻,表示高兴得不得了,“虽然是区区2千股,只要能够从中脱绑,那就是2 000零吉自己花完了,也无需因为念及‘民族企业’而愤恨。”[16]

上述几则例子表明,大多数小股东当初参加合作社与社团控股公司,的确是受到“民族大企业”的鼓舞,其中绝大多数也真心相信华人控股公司能够改善他们的经济状况,带给他们更好的生活。但在经历合作社风暴冲击后,他们又看到商联控股这一曾寄予厚望的民族企业及当年以“民族企业”进行鼓吹的领导层或个人为区区利益而纷争不已,不仅不能为改善华人的经济地位而做出贡献,反而常忽视或损害小股东的权益,因而普遍存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愤怒感。经过长时间的沉淀及许多事实真相逐渐显露,还有亲历的切身教训,华人普罗大众对那场鼓吹“民族大企业”的华人企业化运动,可以说已经从当初的大受鼓舞和正面评价,基本上转变为持否定的态度。

(二)华文媒体的评价及其变化

作为华人企业化运动期间幸存下来的华人控股公司,商联控股是否谨遵成立的宗旨,完成其作为民族企业的使命?这是华人社会对其是非成败进行评判的重要标准之一。对此,媒体总是最为敏感,也最能捕捉到信息的风向标。例如,《星洲日报》发表社论《商联控股风波应尽速平息》,对商联控股风波发表如下看法:

“回顾商联会和商联控股在1984年联合发出的招股声明,再看今日商联控股扰扰攘攘的纷争,不得不为华商未来的前途感到忧心。……商联会和商联控股当时在题为《力争上游、开创机运》的招股声明中,明确说明成立商联控股有6大任务,宗旨皆为建立民族大业,不容置疑。然而,24年来这6项任务之中有哪一项已经完全达到目的或已完成使命?”[17]

商联控股未能实现其成立的宗旨,没能完成创立初期设定的6大任务,已是不能否认的事实。那么,商联控股在主观上又可曾对改善华人经济地位以及转变华人企业经营管理方式等作出努力?对此,《星洲日报》给予否定的评价:

“今天,汇集了华裔资本的商联控股,可有为华商争取到在政府私营化的公用事业中分到一杯羹?可有利用商联控股庞大的资金,协助中小企业现代化?大马目前的中小企业大约有80万家,其中以华裔中小企业占绝大多数,然而,多年来这些华裔中小企业仍旧采用传统的管理方式,无论是制造业、销售业或服务业,他们都面临外国庞大公司的严峻竞争;在商联控股协助下获得现代化的中小企业有多少?至于其他如发展精密工艺、进军国际市场和提供人力训练的任务,商联控股或有某种程度的贡献,然而在竞争激烈的全球化时代,这些贡献是否足以应对挑战?”[18]

风头曾经盛极一时的马化控股未能实现其改善华人经济地位的目标;20世纪80年代昙花一现的众多华人合作社,在经济方面留给华社难以名状的灾难;历经浩劫而幸存下来的商联控股,未能实现其成立的宗旨、完成其作为民族企业应负的使命,这些不免令对华人企业化运动曾寄予厚望的华人感到失望。商联控股风波的爆发与旷日持久的纠纷,无疑进一步加深了这种失望。正如有研究者指出的:

“商联控股是华社第一个集资庞大的民族企业,民众群策群力,莫不寄望商联控股能够真正建立起来,为民族干一番事业,加强族群在这个国家的经济地位和力量。因此,商联控股风波的爆发盼望一切纷争与风波,能在民族前途的大前提下早日平息,适可而止,是为华社之幸。”[19]

与前述商联控股成立并展开招股运动之时多数华文报纸满腔热情与极力赞扬相比,可以看出,如今马来西亚主流华文媒体对商联控股和那场华人企业化运动,开始有了不同的评价。但是,与绝大多数华人普罗大众“不再相信所谓的民族事业”有所不同的是,华文媒体在格调上仍然对民族事业寄予期望,希望商联控股等华人企业能加强华人族群的经济地位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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