粪便标本采集方法的正确与否将直接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因此本章内容的开始部分有必要强调粪便标本采集的具体方法和要求,临床医师、护士、检验技师有必要对患者进行适当的指导。具体要求如下。
1.粪便检验应取新鲜的标本,放入干燥、清洁、无吸水性的有盖容器内送检,并做好标记。因尿液可使柔弱的原虫致死;而腐蚀性原虫、真菌孢子、植物种子、花粉易混淆和影响实验结果,故不应该采取尿壶或便盆中的粪便标本,也不可混入尿液、植物、泥土、污水等其他物质。不可混有消毒剂和防腐剂,以免破坏有形成分,使病原菌死亡。
2.采集标本时应用干净的竹签选取含有黏液、脓血等病变成分的粪便,外观无异常的粪便须从表面、深处及粪端多处取材。粪便标本不应污染容器外表,且容量不宜过多,送检量3~5g(似蚕豆大小)即可。
3.标本采集后应于1h内检查完毕,否则可因粪便本身的pH和消化酶等影响导致有形成分破坏分解。
4.查阿米巴原虫时,在采集标本前,用热水将便盆加温,便后连同便盆立即送检。因为阿米巴原虫在低温下可失去活力而难以检出。
5.检查血吸虫卵时应取黏液、脓血部分,孵化毛蚴时至少留取30g新鲜粪便(鸭蛋大小),必要时取整份送检。
6.检查蛲虫卵须用透明薄膜拭子于晚12时或清晨排便前自肛门周围皱裂处拭取并立即镜检。
7.查寄生虫体的病人服驱虫药后,应将大便排于清洁便盆中留取24h粪便,及时送检。如驱绦虫,应嘱病人勿用手纸去拉已排出肛门外的虫体,以免拉断虫头不能排出。如第一次大便未见虫头,应告诉病人再留第二次大便送验,只有头节排出才表示驱虫成功。某些肠道寄生虫有周期性排卵现象,为避免漏诊,应连续送检3d。
8.做化学法隐血试验时,应于前3d禁食肉类及含动物血的食物,并禁服铁剂及维生素C等还原性药物。
9.做粪胆原定量时,送检标本应新鲜。连续采集3d粪便,每天将粪便混匀称重后,取出约20g送检。
10.做脂肪检查时,每日进食脂肪含量为50~150g的标准膳食,连续6d。从第3d起,连续3d,收集72h粪便混合称量,从中取出约60g送检。简易法为在正常膳食情况下收集24h的全部粪便,混合称量,从中取出约60g送检。
11.做细菌学检查的粪便标本应在发病早期并且尽量在用抗生素治疗前采集,采集于灭菌有盖的容器内立即送检。如怀疑霍乱患者的粪便标本的采集,可采用肛拭子,即用棉花拭子在生理盐水中浸湿,插入肛门2~3cm处,自肛门周围皱襞处拭取,或在肛门口内轻轻旋转涂擦,然后插入盛有生理盐水的无菌试管内。
12.一般应为新鲜的自然排出的粪便,无粪便排出而又必须检查时,可经肛门指检或采便管拭取标本,灌肠或服油类泻药的粪便常因过稀且混有油滴等而不适于做检查。
13.粪便如果不能立即检查,应将标本放入2~8℃冰箱保存或带冰运送。如果需要长期保存的标本,应加入少量防腐剂冰冻保存。
(孙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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