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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耐量空腹葡萄糖正常值

时间:2023-04-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葡萄糖耐量试验是检查人体血糖调节功能的一种方法,是诊断无症状的早期糖尿病或亚临床型糖尿病的一个重要试验。根据摄入血糖方式的不同分为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和静脉葡萄糖耐量试验。葡萄糖耐量试验对无症状、轻型糖尿病的诊断有较大意义,对诊断明确的糖尿病及疗效观察则意义不大。葡萄糖耐量试验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年龄、饮食、应激、胃肠功能、标本采集运送保存、葡萄糖测定方法等。

葡萄糖耐量试验是检查人体血糖调节功能的一种方法,是诊断无症状的早期糖尿病或亚临床型糖尿病的一个重要试验。正常人服用一定量的葡萄糖后,血糖浓度短暂升高[一般不超过8.9mmol/L(160mg/dl)],2h内又恢复到空腹水平。受试者口服或静脉接受一个负荷剂量的葡萄糖后,间隔一定时间测定血糖和尿糖,观察血糖水平及有无尿糖现象(同时也可以测血中胰岛素水平),称为糖耐量试验。根据摄入血糖方式的不同分为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和静脉葡萄糖耐量试验。

【测定方法】

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建议采用WHO推荐的方法:检测前3d病人可正常饮食(每天进食糖类不少于250~300g),停用胰岛素治疗。试验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次日早晨空腹抽静脉血(建议采用含氟化钠抑制剂的抗凝试管),可同时收集尿液标本2ml,测定血液和尿液中的葡萄糖含量。对非妊娠者,推荐用75g葡萄糖,儿童按1.75g/kg体重计算葡萄糖量(总量不超过75g),溶于300ml水中5min内口服。服后0.5、1、2、3h各抽血一次,可同时收集尿标本,测定血糖和尿糖,结果可以数值或曲线形式报告。

【参考范围】

正常人在口服葡萄糖后0.5~1h血液中葡萄糖水平达到高峰值,即7.8~8.9mmol/L,2h后恢复至空腹水平。各次尿糖均为阴性。应用WHO法(口服75g葡萄糖)1、2、3h的血糖水平分别为:6.7~9.4、3.9~6.7和<7.2mmol/L;而糖尿病人者分别高于11.1、7.8、7.8mmol/L。

【临床应用价值】

葡萄糖耐量试验对无症状、轻型糖尿病的诊断有较大意义,对诊断明确的糖尿病及疗效观察则意义不大。主要适用于空腹或餐后血糖在临界值、顽固糖尿、妊娠妇女糖尿、有糖尿病家族史的妊娠妇女以及继往有巨胎或不能解释原因的死胎史的妇女。

根据糖耐量试验结果,可对测试者的葡萄糖负荷能力进行评价。

1.静脉空腹血糖<6.1mmol/L,OGTT 2h血糖<7.8mmol/L,说明人体对进食葡萄糖后的血糖调节能力正常。

2.静脉空腹血糖≥7.0mmol/L或OGTT 2h血糖≥11.1mmol/L,说明人体处理进食后葡萄糖的能力明显降低,已达到糖尿病的诊断标准。

3.静脉空腹血糖<7.0mmol/L且OGTT 2h血糖7.8~11.1mmol/L,说明人体对葡萄糖的调节能力轻度下降,为糖耐量低减。

4.静脉空腹血糖介于6.1~7.0mmol/L且OGTT 2h血糖≤7.8mmol/L,说明人体对进食葡萄糖后的血糖调节能力尚好,但对空腹血糖调节能力轻度减退,为空腹血糖受损。

【影响因素】

葡萄糖耐量试验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年龄、饮食、应激、胃肠功能、标本采集运送保存、葡萄糖测定方法等。除了做好从标本采集到检测环节的质量管理,受试者试验前的准备工作亦非常重要,建议如下。

1.试验前饮食应有适当比例的糖类。测试前3d,每日至少摄入糖类150g。受试者有明显的食欲不振或影响胃肠吸收的其他因素将会影响结果。

2.试验前8~12h应空腹,不能吸烟。

3.与月经的间隔至少3d。

4.试验前应充分休息,避免剧烈活动。

5.受试验前2周不应有其他疾患。

6.某些药物(如水杨酸制剂、利尿药及抗惊厥药)会降低胰岛素分泌,若不是危急病人,应在受试前3d停药。

7.在整个试验过程中不能吸烟、喝茶(水、咖啡等饮品),避免活动。

8.为减少受试者服用葡萄糖的不适感(呕吐、恶心等),可在受试前先饮一杯无糖茶水,或在溶有标准剂量的葡萄糖水中加入少许柠檬香料等。

(夏良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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