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相互作用主要是指将2种或2种以上的多种药物以相同或不相同途径,同时或先后给予时所引起的药物作用或效应上的变化,即单独使用时一般不发生的联合效应。
临床上常常将多种药物合并使用,其主要目的为:①提高药物的疗效;②减少药物的某些不良反应;③延缓机体耐受性或病原体耐药性的产生,从而提高某些药物的疗效。这是临床需要的,是合理的联合用药。若盲目地联合应用多种药物,不仅不能提高疗效,反而引起不应有的各种不良反应,且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可随用药品种的增加而增加,这种用药称为不合理联合用药。“药物相互作用”从狭义上讲是指两种或多种药物在人体内共同存在时产生的一种不良影响,可以是药效的降低或失效,也可以是毒性作用的增加,而这种不良影响是单独应用一种药物时所没有的。研究合并用药中药物的相互作用可以提高疗效,防止或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是临床合理用药的一个重要方面。药物相互作用有药剂学的、药动学的和药效学的3种类型。药剂学的相互作用指药物制剂在体外混合后到给药前即发生变色、浑浊、沉淀或失效等;药动学的相互作用指一种药物影响了另一种药物的吸收、分布、转运和消除等过程,从而引起一个或几个药动学参数的改变;药效学相互作用一般指两种或数种药物作用于同一受体、同一部位或同一生理系统而引起原有药物药效方面(包括药理学和毒理学方面)的改变。药物相互作用常常相互影响对方的药动学或药效或理化特性,也有的只影响对方而自己不受影响。
很多药物的相互作用研究是有条件的,往往由于研究条件不一致,如实验对象、年龄、性别、有无疾病、是否吸烟喝酒等而可能得到不同结果。例如服四环素时同时服硫酸亚铁,可显著影响四环素吸收。若硫酸亚铁在服四环素前3h或后2h服,却不影响四环素吸收。所以不同来源的资料,由于条件不同而可能存在一定差异。有的药物即使其药动学特性有了改变,并不能说明临床效应一定有改变,例如丙磺舒可显著改变呋塞米(速尿)的药动学特性,但并不改变用药后8h内的利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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