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WHO肯定了高血压病阶梯用药治疗方案,所谓阶梯式用药就是临床医生治疗高血压用药步骤,即开始先选用降压作用温和、不良反应少的药物(第一阶梯药物)。这一阶梯药物治疗失败后,再进入第二阶梯用药(联合用药,即在首用药物的基础上,加用或换用其他药物)。正如上阶梯一样,一步一步地加用或换用药物;有时需要联合应用2或3种不同的药物,往往进入第三、第四阶梯方达到控制血压的目的。为避免不必要的用药或重复应用作用相同的降压药,加药应该是系统化和阶梯式的。只有严重高血压从一开始就联合用药,而当血压控制后再逐一减药。该方案只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用药个体化原则,但远不尽如人意。只有当不尽相同的高血压能用临床检测方法明确发病原因者,才能真正做到用较少的药物品种,较少的剂量,无不良反应或很轻,服药次数少。否则,即使药物有效,患者也难以坚持。因此,控制高血压的关键是患者能否顺从并坚持服药。
在阶梯治疗方案中,正日益受到重视的是第一阶梯的选药。目前,各家意见不一致,只能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伴发病或并发症的有无、对药物的降压反应(包括不良反应的轻重)、服药物的多少、能否改善生活质量(quality of life),等等,作出选择。50%~60%的高血压患者经过第一阶梯治疗,即可获得满意的疗效。另外的40%~50%的患者需用2种或2种以上药物,才能将血压控制在正常水平。联合用药时,应选用较小的剂量而达到降压的目的,以消除或减轻不良反应。这是因为各种抗高血压药物的作用部位、作用机制,以及血流动力学效应(如对心排血量、心率、肾素活性、水钠潴留等作用)都有本质上的不同,因此,联合用药既能起到各自的药理作用和降低血压,同时又可互相抵消药物的不良反应。这是一项合理的有利于提高疗效和消除不良反应的治疗策略。
第二、第三阶梯用药是根据病情的轻重、对第一阶梯治疗的反应和并发症的有无,确定两种或三种药物的联合应用。只有不到5%的患者才需要用降压作用强烈、副作用较大的第四阶梯药物。阶梯方案见图17-8。
图17-8 1978年WHO阶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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