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欧洲高血压协会和欧洲心脏病学会未制定过高血压指南,但基本采用及支持世界卫生组织及国际高血压协会的指南。在1999年WHO/ISH发布指南后的几年中,积累了大量新的研究结果。欧洲各国具有类似的经济、文化、医疗的人群与社会背景,WHO/ISH指南面向全球,但国与国之间医疗资源差异很大,因而制订了着眼于欧洲的指南。该指南的主要内容如下。
1.血压的定义与分类基本沿用了1999WHO-ISH指南(简称WHO 99)的分类方法。
2.该指南提出了不同血压测量方式的高血压诊断标准,即诊所血压测量为140/90mmHg,24h动态血压为125/80mmHg,家庭自测血压为135/85mmHg。但指南认为,对所有人规定一个固定的数值为高血压并非最佳概念,应在评估每个患者总体心血管危险的基础上,灵活地确定该患者的血压水平是否正常。
3.该指南强调了危险分层和量化预后。沿用了WHO 1999年指南的高血压患者危险分层,且对正常血压、正常高值也作了危险分层。进一步充实及修改了有关危险因素、靶器官损害及相关临床情况内容,并将糖尿病单列与前三者平行。心血管危险因素增加了腹型肥胖及C反应蛋白(≥1mg/dl);微蛋白尿及轻度肌酐增加作为靶器官损害的依据,而视网膜狭窄不再作为靶器官损害的依据。
4.根据总体心血管危险的水平决定是否治疗干预(即使血压水平正常,在危险分层中属高危以上者,也应进行药物治疗);根据收缩压和舒张压的水平决定治疗干预强度。治疗的目的是最大程度减少心血管疾病患病及死亡率。降压治疗的目标:至少将血压降至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对糖尿病患者应<130/80mmHg。
5.药物治疗原则:一般数周内逐步达到降压目标值,多数人需要2种以上抗高血压药物。起始是否需要联合治疗取决于基线血压水平。合并糖尿病的患者通常需要3种以上药物联合治疗,低剂量的治疗或2种药物联合治疗均可作为抗高血压治疗的起始,如果数周内不能达到降压目标值,则可增加剂量或再增加联合治疗药物的品种,宜选用长时间作用药物或每日1次、24h持续有效的制剂。应特别注意药物的不良反应。指南分类列出了不同降压药的适应证与可能禁忌证。详细评述了基于预后及中间终点的安慰剂或药物对照研究,讨论了随机试验的意义与不足,并客观指出了ALLHAT的缺陷。
6.强调了抗高血压治疗的获益主要是源于血压降低本身,目前几类降压药均可降压,故指南提出均可用于降压治疗。并可适当联合用药,强调决定选择取决于6种因素,而不只是经济因素。推荐的联合治疗方案有:利尿药加β受体阻滞药、利尿药加ACEI或ARB、钙拮抗药加β受体阻滞药、钙拮抗药加ACEI或ARB、钙拮抗药加利尿药、α受体阻滞药加β受体阻滞药、其他组合。
7.较细致地讨论了各种高血压特殊情况的治疗,如老年高血压、糖尿病、并存的脑血管病、冠心病、心力衰竭、肾功能障碍,及妊娠高血压、顽固高血压,并存危险因素等。
2007年ESH/ESC高血压治疗指南明确提出:联合治疗是/高血压初始治疗的很好策略。
——新版ESH/ESC指南中高血压治疗的关键点为:
2007版欧洲高血压学会(ESH)/欧洲心脏学会(ESC)高血压治疗指南已于2007年6月15日至19日在意大利米兰召开的第17届ESH年会上公布。该指南在2003版ESH/ESC高血压治疗指南基础上进行了更新。新版指南强调:患者获益与血压降低程度密切相关,多项证据支持降低血压对高血压患者有保护作用。在高血压治疗策略中,新版指南提出如下建议:
1.治疗目标
(1)高血压首要治疗目标是最大限度地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长期总体危险。
(2)这就需要治疗已经升高的血压以及相关可逆危险因素。
(3)对于普通高血压患者,应将血压降至140/90mmHg以下,如患者能够耐受,还可降至更低。
(4)糖尿病及高危或极高危患者以及伴有其他相关疾病(卒中、心肌梗死、肾衰竭或蛋白尿)者,目标血压应<130/80mmHg。
(5)即使采用联合治疗将收缩压降至140mmHg以下也是困难的,降至130mmHg以下则更加困难,尤其在老年人、糖尿病患者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中难度更大。
(6)为了更容易地降低血压,应该在出现明显心血管损伤之前就开始降压治疗。
上述高危或极高危患者包括:①收缩压≥180mmHg或舒张压≥110mmHg者;②收缩压>160mmHg且舒张压<70mmHg者;③糖尿病或代谢综合征(MS)患者;④存在3种或3种以上心血管危险因素者;⑤存在1个或多个亚临床靶器官损伤者;⑥合并心血管或肾脏疾病者。
2.降压药物选择
(1)多种证据证明,给患者带来保护作用的是血压下降本身,而不是将哪类药物作为起始治疗。只要患者的血压能降至<140/90mmHg,其保护作用就与药物种类无关。另外,大部分患者都需要通过联合治疗方能达到目标血压这一事实,使得将哪类药物作为高血压起始治疗变得不再重要。
(2)5种主要降压药物——噻嗪类利尿药、钙拮抗药、ACE I、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药和β-受体阻滞药,均可作为起始和维持药物进行降压治疗。β受体阻滞药,尤其与噻嗪类利尿药联合不适于治疗MS或有糖尿病发病危险的患者。
3.单药治疗和联合治疗
(1)无论选用哪种药物,单药只能使有限的患者血压达标。
(2)大部分患者需要使用1种以上药物以达到目标血压。有许多疗效好而且患者可以很好耐受的联合治疗方法。
(3)起始治疗可使用两种药物小剂量联合治疗,如果需要,可增加药物剂量或加用第3种药物。
(4)血压轻度升高且总体心血管危险较低的患者起始治疗可以选用单药。但初始血压为2~3级高血压及血压在正常高值,但心血管危险高或极高的患者,应该首选两种药物小剂量联合治疗。
(5)固定剂量的复方降压制剂可以简化治疗并提高患者依从性。
(6)当两种药物治疗仍不能控制血压时,需要联合应用3种或更多种药物。
(7)对于无并发症的患者及老年患者,降压治疗应循序渐进。对于高危高血压患者,应尽快使血压达到目标值,这说明起始治疗应采用联合治疗并快速调整剂量。
此外,新版指南指出:对于高危患者,治疗最初6个月血压降低程度对预防心血管事件非常重要。联合两种药物起始治疗,可使患者血压尽早达标,并降低心血管事件危险。这一点在高危患者中意义更大。因为,在VALUE研究中,治疗最初6个月,氨氯地平组血压减低程度高于缬沙坦组,由此导致了两组心血管事件发生率的差异——血压较低的氨氯地平组心血管事件发生率更低。
因此,联合治疗应该作为降压治疗首选方法,尤其对于心血管危险高的患者,例如血压显著高于高血压阈值者(收缩压高出20mmHg,舒张压高出10mmHg),血压升高程度较低但有多种危险因素者,有亚临床器官损伤、糖尿病、肾病或相关心血管疾病者。在上述情况下,单药治疗是很难使血压达标的。
国外治疗指南和我国专家共识一致指出:联合治疗使用复方固定制剂益处多,有确凿证据证实联合治疗是控制血压的重要手段,也是一种可行方法,因为大多数高血压患者需要联合治疗才能将血压控制在目标水平。新版ESH/ESC指南对起始治疗采用两种药物联合治疗的益处做了如下描述:①联合治疗时,两种药物均使用小剂量,避免了应用单药全剂量时出现的不良反应;②对于血压非常高的患者,联合治疗可以避免寻找有效单药治疗的徒劳,或减少器官损伤;③将两种药物制成一个药片,简化了治疗并提高了患者对治疗的依从性;④联合两种药物起始治疗,可使患者血压尽早达标。
目前各类固定剂量复方降压制剂被广泛使用。为了指导我国临床医生合理应用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ARB)/氢氯噻嗪(HTCZ)固定复方制剂,近期,我国心血管及相关领域知名专家制定了ARB/HTCZ固定复方制剂临床应用共识。无论ESH/ESC指南还是中国专家共识,对ARB/HTCZ固定复方制剂降压作用的肯定都是有据可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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