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室性心律失常处理程序
1990年,Morganroth提出室性心律失常的处理程序,该程序如图23-1所示。
图23-1 室性心律失常处理程序
二、室性心律失常的用药原则
目前,室性心律失常的用药原则是:①继续使用经典有效药物,如奎尼丁,普鲁卡因胺,利多卡因,美西律,普萘洛尔,溴苄铵与维拉帕米等;②采用一些新的抗心律失常药;③联合用药有许多优点;一是减少单一药物的使用剂量,二是减少由于单一药物用量过大引起的不良反应;三是增加药物的协同效应。联合应用可以采用下列方案:
ⅠA+ⅠB ⅠB类药物电生理作用不很强,尤其对正常心肌,为增强药理作用和减少不良反应,ⅠA类可与ⅠB类联用;
ⅠA+ⅠC 奎尼丁或普鲁卡因胺+普罗帕酮;
Ⅱ+ⅠA 普萘洛尔+奎尼丁或普鲁因胺;
Ⅱ+ⅠB 普萘洛尔+妥卡尼;
Ⅲ+Ⅰ 胺碘酮+美西律。
用药原则的第4方面是个体化用药。
三、室性心律失常的个体化选药方法
1988年,Diblances提出室性心律失常应强调个体化的用药方法,因为心律失常经常要受到其类型及复杂程度,血流动力学状态的改变、左心室功能不全程度、基础疾病的种类、家族史和治疗本身危险性的影响。所以,应根据个体化不同而选择药物,进行临床调整,确定维持时间,方能取得最佳效果。本方法个体化选药仍按Williams经典心律失常药物分类法。
(一)青壮年
第一类药中:丙吡胺>奎尼丁>普鲁卡因胺;第二类中:恩卡尼=氟卡尼>美西律=妥卡尼>胺碘酮。对于需长期治疗的青壮年,建议服用经广泛临床实践证实为安全有效的药物。迄今只有丙吡胺及奎尼丁达到这一标准。
(二)老年
老年人内科疾病如何正确选择药物极为重要,尤其是心律失常。因为肝、肾和心功能的损害,血浆清除半衰期的延长在老年人中更为常见。丙吡胺和普鲁卡因胺的抗胆碱作用对于老年人特别明显,从而妨碍了治疗效果。
(三)伴发房性心律失常
第一类药作用相近,第二类中恩卡尼=氟卡尼=胺碘酮>妥卡尼或美西律。大量事实支持ⅠA类、ⅠC类和Ⅲ类药治疗伴有房性心律失常的慢性室性心律失常。洋地黄制剂、β受体阻滞药和维拉帕米是治疗阵发性房性心动过速的第一线药。奎尼丁、丙吡胺或普鲁卡因胺只在一些特殊病例(预激征候群)中有效。
(四)伴病态窦房结综合征
第一类药的作用相近,第二类药中妥卡尼>美西律>恩卡尼>胺碘酮。所有抗心律失常药物中,妥卡尼和美西律干扰窦房结功能的可能性最小,但能加重已有的窦房结功能损害。所有ⅠA类和ⅠC类药都降低窦房结自律性。ⅠC类和Ⅲ类药均能导致窦房结功能不全。
(五)伴束支传导阻滞
第一类药的作用相近,第二类中妥卡尼=美西律>胺碘酮=恩卡尼=氟卡尼,均可引起结下传导抑制甚至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但罕见。氟卡尼、恩卡尼和胺碘酮能引起较重的剂量依赖型室内传导延迟或阻滞。而妥卡尼、美西律很少有类似作用。室内传导延迟患者服用ⅠC类药或胺碘酮需慎重。
(六)伴QT间期延长
首选β受体阻滞药,第一类药中其作用可能相近,第二类中妥卡尼=美西律>恩卡尼=氟卡尼>胺碘酮。室性心律失常伴QT延长综合征患者禁用膜活性药,妥卡尼和美西律可能除外。心肌梗死或冠脉病变所致的QT延长,可用ⅠA类药,但QT间期延长愈多,ⅠA类药的致心律失常性越大,尤其在无器质性心脏病的原发性复极异常者。紧急时,可用补镁、补钾、给丙吡胺或超速起搏来治疗。长期治疗宜选用β受体阻滞药类。
(七)运动诱发者
首选β受体阻滞药。第一类药作用可能相近。第二类中恩卡尼=氟卡尼=胺碘酮>妥卡尼或美西律。β受体阻滞药最安全有效。单用无效时才改用或加用Ⅰ类药。当药物达维持量时,都应做运动试验以估计疗效。胺碘酮对运动诱发的心律失常也有效,但随访的复杂性限制其临床应用。
(八)心肌梗死后
首选β受体阻滞药。第一类药其作用可能相近。第二类药中恩卡尼=氨卡尼>妥卡尼或美西律>胺碘酮。β受体阻滞药除了抗心律失常外,还能减少心肌缺血和防止儿茶酚胺分泌过多。
(九)伴充血性心力衰竭
第一类药中奎尼丁>普鲁卡因胺>丙吡胺,第二代药中恩卡尼>美西律或妥卡尼>胺碘酮>氟卡尼。奎尼丁与地高辛联用时需减量,与硝酸甘油合用能降低血压。心力衰竭时用氟卡尼有危险性,用卡普托利可使室性心律失常减少。
(十)伴肾衰竭
第一类药中奎尼丁>普鲁卡因胺>丙吡胺。第二类药中美西律>妥卡尼>胺碘酮>恩卡尼=氟卡尼。慢性肾衰时各药物均可用,但须减少剂量。以下诸药除外:奎尼丁剂量不受限制,美西律、妥卡尼、胺碘酮剂量不需重大调整。高血钾可以促进Ⅰ类药的电生理毒性。
(十一)伴肝功能衰竭
恩卡尼与美西律在肝功能不全时代谢产物清除减慢,并可使转氨酶增高而必须停药。胺碘酮也可使转氨酶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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