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恶性淋巴瘤的治疗方案应如何安排

恶性淋巴瘤的治疗方案应如何安排

时间:2023-04-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恶性淋巴瘤对化疗的敏感性比其他任何一种恶性肿瘤都强。化学药物治疗恶性肿瘤首先就是在治疗恶性淋巴瘤上取得突破,然后逐渐推广到其他恶性肿瘤的治疗中的。恶性淋巴瘤属全身性疾病,不适宜手术治疗。应该说自体骨髓移植给恶性淋巴瘤的治疗提供了一个保险。以化疗或全身放疗消灭骨髓中的恶性淋巴瘤细胞,造成骨髓功能衰竭。重建病人的骨髓功能,以期达到治愈的目的。中药治疗对于恶性淋巴瘤病人来讲是很重要的。

分型是治疗的依据。

霍奇金淋巴瘤(HD):这一类因病变发展有规律性,故可以做预防性治疗。所以效果一般比较好。Ⅰ、Ⅱ期病人可做单纯放疗。放射野包括病灶区和这个病灶区的下一站淋巴结区。如颈部一个病灶,放射野就应该包括颈部病灶和纵隔区。如果病灶在横膈的上方,那么放射野就应该包括腹主动脉旁淋巴结区和脾脏。如果病灶在横膈的下方,就应把纵隔也包括进放射野内。当然如果先做一程化疗,待肿块都消失后,再在原有病灶的部位和下一站淋巴结区做放疗,就更稳妥一些。Ⅲ期:因病灶范围比较大,应先做1~2个疗程化疗。然后做全身淋巴结照射即放疗。在国外Ⅰ~Ⅲ期HD都是以放疗为主,国内的习惯还是化、放疗综合运用,这与治疗设备和病人的耐受有关。全身淋巴结区放疗国内的病人一般都耐受不了。先以化疗达到完全缓解,然后分区放疗,其间插用化疗,即化、放疗交替使用。病人的不良反应会轻得多。如果因为不良反应过大致使治疗中断而造成病灶复发,这种情况对病人是非常不利的。往往会导致整个治疗失败。Ⅳ期:以化疗为主。间断化疗至病灶完全消失,休息1~3个月病灶先复发,无新病灶出现时,再在原有病灶的部位做一程放疗。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肿瘤科的经验是:无论哪一期,先做1~2程化疗(当然Ⅳ期须多做几程),待病情控制,即化疗后1个月不出现复发和新病灶时,再进行放疗。这样就避免了放疗过程中,放射野内的病灶消失了,而放射野外出现新病灶的尴尬局面。

非霍奇金淋巴瘤(NHL):这类型的病灶在发展过程中无规律性,所以治疗应以化疗为主。Ⅰ~Ⅳ期都是以化疗为主。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肿瘤科的经验是:“把化疗做充分”。化疗是全身性的,静脉给药可以到全身每一个部位。恶性淋巴瘤对化疗的敏感性比其他任何一种恶性肿瘤都强。化学药物治疗恶性肿瘤首先就是在治疗恶性淋巴瘤上取得突破,然后逐渐推广到其他恶性肿瘤的治疗中的。“把化疗做充分”既可以避免放疗中放射野外出现新病灶,也可以避免恶性淋巴瘤转移到骨髓中形成恶性淋巴瘤型白血病。尤其是原发病灶位于纵隔的病人。常常是纵隔正在放疗,骨髓出现侵犯形成“白血病”。凡出现骨髓侵犯,就属Ⅳ期。治愈的可能性就很小了。所以一定要“把化疗做充分”,在病情得到完全控制,也就是说肿块全部消失,休息2个月,甚至是3个月,都没有出现复发或新病灶时,再在原有病灶的区域补做放疗,这样就比较保险了。

对于化疗方案的选择还是那句老话:求疗效,不求时髦。国外治疗恶性淋巴瘤的标准方案是:长春新碱(VCR)、环磷酰胺(CTX)、甲基苄肼(PCZ)、泼尼松(pred)。目前甲基苄肼不容易买到。所以一般医院都改用甲氨蝶呤(MTX),也就是COMP方案。对恶性淋巴瘤有效的药还有平阳霉素(BLM)、放线菌素D、阿糖胞苷(Ara-C)等。这些都是临床上使用了几十年,实践证明是有效的。顺铂(PDD),足叶乙苷对实体瘤(如肺癌、乳腺癌、骨癌)效果好些,可以作替换药用,不宜首选。泼尼松是治疗恶性淋巴瘤的必用药。它可以减轻其他化疗药物的不良反应。单独使用该药有近40%的疗效。有些病人因惧怕激素的不良反应而拒绝服用,那是不明智或者说是非常不应该的。临床上就曾有病人暗自停服泼尼松,医生不知道,没有采取补救措施,最后导致治疗失败的例子。近几年阿霉素(ADM)用得比较多,这个药的优点是抗肿瘤的作用比较强。有时别的药消除不了的肿瘤,用它后可使肿块缩小,甚至消失。但它的不良反应也比较大,而且缓解期比较短。先不说这个药用到一定量(300毫克以上)对心脏有毒性,就是对骨髓的影响较其他药也严重得多。常常是用药后,肿块缩小或消失了,白细胞也降下来了。而因为缓解期短,白细胞还没恢复正常,肿块又复发或出现新病灶了。这时再治疗就很困难了。当然现在临床上已经有许多强力升高白细胞的药。既使白细胞降到几百,只要一用这些药,很快就会升上来,甚至升到一万多,但这种升高白细胞的作用不是无限的。

恶性淋巴瘤属全身性疾病,不适宜手术治疗。为了明确诊断而做的活检手术是非做不可的,对治疗起不到什么作用。想以手术来治疗恶性淋巴瘤是不可能的。作为辅助治疗,在脏器受侵,如胃、肠的恶性淋巴瘤,出现出血,或肠梗阻时,手术切除大部分胃和部分有病变的肠管是为了减轻或缓解症状,是非做不可的,而手术后还是必须要做化疗。认为手术已经把病灶切了,就没事了,不用再治疗了,那是要吃大亏的,临床上这样的教训太多了。

骨髓移植对于恶性淋巴瘤的治疗来讲意义不是很大。只是在一少部分特别难治的病人,当要用特别强烈的化疗或全身放疗来控制病情时,会造成骨髓功能衰竭。这时可以在治疗前抽取病人的骨髓保存在冰库里,待治疗后骨髓功能衰竭时,再把病人的骨髓输回去重建骨髓功能。应该说自体骨髓移植给恶性淋巴瘤的治疗提供了一个保险。但如果出现骨髓侵犯、骨髓转移时,意义就不一样了,这时的骨髓移植就和治疗白血病的意义差不多了。以化疗或全身放疗消灭骨髓中的恶性淋巴瘤细胞,造成骨髓功能衰竭。然后再给病人输健康的、组织配型相符的异体骨髓。重建病人的骨髓功能,以期达到治愈的目的。这样治疗的费用是相当昂贵的。

中药治疗对于恶性淋巴瘤病人来讲是很重要的。中药使用得好,就可以保证化、放疗顺利完成,甚至加强化、放疗的效果,还可以减少化疗的治疗次数。乔占兵、尹婷主编的《肿瘤病良方1500首》中列举的“加减四物消瘰汤”(当归、川芎、赤芍、地黄各100克,玄参、山慈菇、黄药子、海藻、昆布、夏枯草各15克,牡蛎、重楼各30克)可化痰软坚、滋养肝肾。“地芍舌草汤”(白花蛇舌草100克,夏枯草60克,山楂50克,何首乌、鳖甲、牡丹皮、党参、半枝莲各30克,薏苡仁25克,地黄、白术、白芍、女贞子各20克)可益气养阴、解毒散结。这些方子中不含有毒的中药,很安全。在软坚、清热的基础上还给予滋养肝肾,益气养阴的扶正治疗。可以在化疗间歇期使用。在化、放疗的同时应给扶正和减轻、消除化、放疗不良反应的中药。最好能请中医辨证施治,根据病人的舌象、脉象开方。原则是化、放疗期间以中药扶正,在化、放疗后以中药清热解毒,软坚化结。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肿瘤科在20世纪70年代就用乌骨藤(抗肿瘤中药)的针剂与化疗交替使用治疗了一批恶性淋巴瘤,效果很明显。丹参类强力活血药一般应与化、放疗同时用,可以增加化、放疗的作用。而化、放疗间期应慎重,最好不用,因为在没有化、放疗保驾的情况下用强力活血药,有可能促进肿瘤转移。在化、放疗的同时可用红枣、花生米、红小豆煮水当茶饮,帮助升高白细胞。服灵芝孢子粉对保证化、放疗的顺利完成很有帮助,灵芝孢子粉可以克服化、放疗的不良反应,改善病人的全身症状,但决不能因为一时症状的改善而放弃主要的治疗——化、放疗,否则会使本可治愈的病人错过了治疗时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