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尽管CTO-PCI技术已获得了巨大进步,但是再优秀的介入医师都应该清楚地认识到CTO-PCI仍是高风险的治疗方案,因此,严格把握CTO-PCI的适应证十分重要。
尽管,较多的研究表明,开通CTO病变可有效缓解患者症状、改善长期预后。但是,值得的注意的是,这些研究结论均是在有临床缺血症状、有明确心肌缺血证据和(或)存活心肌的患者中获得的。目前,尚无确切证据表明,开通CTO病变可改善无症状或无存活心肌的CTO患者的长期预后。因此,2009年的ACC、AHA等9大协会的冠脉血运重建适用标准指出,对于无症状的CTO病变患者,进行血供重建不适当(无创检测评级为低危)或价值不明确。而对于有高危特征的CTO患者以及接受最全面药物治疗的Ⅲ或Ⅳ级心绞痛患者,进行血供重建是适当的。2005年的欧洲PCI指南对CTO病变的PCI指南推荐为Ⅱa,证据等级为C。
在具体病例选择方面,2007年美国CTO峰会与会专家提出应选择那些在症状(心绞痛、气短、疲劳)、CTO供血区有存活心肌证据、CTO远端血管足够大(≥2.5mm直径和裸眼判断的长度>30~40mm)3条中符合其中任意2项的患者作为PCI治疗的适应证。此外,适应证的把握还需个体化。应结合患者的临床症状、造影结果和PCI技术综合考虑。①临床方面:应考虑患者的年龄大小、症状严重程度、心功能状态、相关疾病状态(如糖尿病、慢性肾功能不全等容易发生支架内再狭窄的疾病)和全身功能状态。②造影方面:如果对于供血区域很小的远端血管或没有侧支循环的病变,则开通不仅无益反而有害,毕竟患者一旦出现冠脉穿孔、心脏压塞等手术并发症,极易死亡。③技术方面:如果CTO病变长而弯曲、钙化严重,远端血管显影差,无法用逆行方法到达病变处,则CTO-PCI应慎重考虑。
一般而言,如果患者为单支血管病变且CTO病变为唯一冠脉病变,当患者存在下列3种情况时,应考虑行PCI术:①闭塞血管与患者临床症状有关(如果存在大面积缺血心肌,则无症状的患者亦可考虑行PCI术);②CTO血管供血区存在存活的心肌;③估计手术的成功率在60%以上,而严重并发症死亡<1%,且心肌梗死发生概率<5%。如果初次PCI失败,则下一步的治疗方案则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和心肌缺血的范围而定。如果患者存在严重缺血症状或者大面积缺血心肌则应该行再次PCI或者CABG术。如果初次PCI时发生冠脉夹层,则再次PCI宜安排在数月后进行,以使冠脉获得充分的修复。如果患者手术难度很大,且经积极药物治疗症状能够获得有效缓解的,也可考虑药物保守治疗。
当患者存在多支血管病变,有1支或1支以上的血管为CTO病变,且存在下列4种情况之一者,我们应该考虑CABG术而非PCI:①左主干病变;②复杂三支血管病变,尤其当患者存在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严重左室功能不全或者慢性肾功能不全时;③左前降支近端闭塞,其形态不适合行PCI术;④多支血管CTO,预期手术成功率很低。当然,当患者存在上述情况以外的多支血管病变时,仍可以考虑行PCI术,但前提条件是必须能够实现完全血管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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