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颐指气使”语出《旧五代史·李振传》:“唐自昭宗迁都之后,王室微弱,朝廷班行,备员而已。振皆颐指气使,旁若无人。”(唐朝自从昭宗迁都之后,皇权大减。朝中的官员虽上朝入列,但都是充数的。这样李振在朝中就颐指气使,旁若无人。)对引文中的“颐指气使”,有的解释为:用下巴和口鼻出气示意,使人奔走于前;有的则解释为:用面颊表情和口鼻出气示意,使人奔走于前。这两种对“颐”的解释是否都有根据呢?有。前一个解释根据的是《庄子·渔父》:“左手据膝,右手持颐以听。”这说的是孔子到缁(zī)帷林去游玩,见到一位渔父时的情景:当时渔父左手抱膝,右手托着下巴谛听。这里把“颐”解释为下巴。后一个解释根据的是《易经·噬(shì)嗑(kè)》:“颐中有物曰噬嗑。”此处的“颐”指的是“腮”。“腮”可引申为“面颊”。在《易经》这句话中则要解释为“口中”。“噬”是“咬”,“嗑”是上颚与下颚合拢。全句应解释为口中有物,叫作上下颚咬合。这是一则卦象,由于意味着要把物咬碎,所以是“亨通”之卦。上述把“颐”解释为“下巴”和“面颊”既然都有根据,那么在“颐指气使”这个成语中,关于“颐”字是否可以两说并存呢?如果从解释词语准确的角度来讲,那么应以把“颐”解释为“面颊”为好,因为“颐指气使”是表示有权势者气焰之盛的。既然“气焰盛”,因此他的使人奔走于前的“示意”,是不会十分明显的,也就是说,他的面颊表情的细微变化就要求“奔走于前”者领会琢磨出来,而用不着转动下巴这类明显动作(更不用说晃脑袋了)。再者说,下巴的转动动作很大,而示意的范围则只限于方向,而面颊表情的示意范围则广阔得多。因此“颐”还是应解释为“面颊”为好。如抠字面义,“颐指”是不说话而用面部表情示意,“气使”是用神情支使人。用例如茅盾《子夜·一》:“他大概有四十岁了,身材魁梧,举止威严,一望而知是颐指气使惯了的大亨。”也作“目使颐令”。用例如《新唐书·王翰传》:“家畜声伎,目使颐令,自视王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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