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接受口服抗病毒药物治疗的妇女如已妊娠,则可以继续应用妊娠B类药物治疗(Ⅳ)。目前FDA唯一批准的妊娠B类CHB治疗药物为替比夫定。此外,新指南对于合并HCV或HDV感染的患者增加了如下治疗建议,即在判定何种病毒占优势后进行相应治疗(Ⅲ)。2005年共识对拟接受免疫抑制治疗或化疗的HBsAg阳性患者,建议开始治疗前预防性给予拉米夫定,直至免疫抑制治疗或化疗停止后6周。
2008版指南新增加了对育龄女性患者的治疗推荐意见:对尚未妊娠者优先选用IFN类治疗,但不鼓励IFN治疗期间妊娠。接受口服抗病毒药物治疗的妇女如已妊娠,则可以继续应用妊娠B类药物治疗(Ⅳ)。目前FDA唯一批准的妊娠B类CHB治疗药物为替比夫定。
对HIV感染但不需抗HIV治疗的患者,2008版指南增加了对替比夫定的使用推荐意见,同时IFN的使用条件从CD4>400改为>500,即优先用阿德福韦酯、替比夫定或IFN(CD4>500)。如HIV感染患者正在治疗,抗反转录病毒治疗方案中应包括替诺福韦或拉米夫定联合替诺福韦(Ⅱ)。
此外,新指南对于合并HCV或HDV感染的患者增加了如下治疗建议,即在判定何种病毒占优势后进行相应治疗(Ⅲ)。
具有明显或肝功能即将失代偿的核苷(酸)类似物初治患者应以拉米夫定为首选治疗药物(Ⅱ),同时新版指南中增加了恩替卡韦和替比夫定两种药物(Ⅲ)。
2005年共识对拟接受免疫抑制治疗或化疗的HBsAg阳性患者,建议开始治疗前预防性给予拉米夫定,直至免疫抑制治疗或化疗停止后6周。随着新治疗药物的不断出现,新指南将2005年共识中推荐的拉米夫定改为直接抗病毒药物,同时将应用时间从6周延长至至少12周(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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