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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状态的评价

时间:2023-04-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上述意识障碍程度的区分只是临床粗略的界定,近年来趋向用更为客观的评分方法来评定意识障碍的程度,目前最常用的方法是1974年由Teasdale和Jennett提出的Glasgow评分表,较为方便实用。

意识是指人体对环境刺激产生相应行为的反应状态。临床上常将意识状态分为6级。

1.清醒 意识活动正常,对答切题,对体内和外界刺激及时发生适当反应的行为。

2.意识模糊 基本反应和简单的精神活动仍保持,但对客观环境的认识能力和反应能力受损。

3.谵妄 一种精神错乱的状态,患者常烦躁不安,活动增多,对刺激反应增强。常见于感染,中毒,高热等。

4.嗜睡 病理性过多和过深的睡眠,患者易被唤醒,醒后可保留短时间的觉醒状态,有一定的言语和运动反应,但反应迟钝。

5.昏睡 呈深度睡眠状态,难于唤醒。各种随意运动消失,对外界事物无反应,但反射一般无显著改变。

6.昏迷 意识完全丧失,呼唤或强烈刺激时也不清醒。按照昏迷的程度可分为浅昏迷和深昏迷。

上述意识障碍程度的区分只是临床粗略的界定,近年来趋向用更为客观的评分方法来评定意识障碍的程度,目前最常用的方法是1974年由Teasdale和Jennett提出的Glasgow评分表(GCS),较为方便实用。主要根据意识的觉醒程度(E)、高层次大脑功能(V)、运动功能反应的质量(M)将昏迷程度由轻到重分为四级:正常15分,轻度昏迷14~12分,中度昏迷11~9分,重度昏迷8分以下。GCS评分可用于重症度评估、选择包括手术等在内的合适治疗方法、判断预后等(表4-3)。

表4-3 Glasgow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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