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氨基甲酸酯类杀虫药是20世纪50年代中期,继有机氯和有机磷之后发展起来的一类农药。本类农药具有高效、作用快、易分解、残毒低、对昆虫选择性强、对人畜毒性低等优点。在酸性环境中稳定,遇碱易分解失效。常用的品种西维因、叶蝉散、呋喃丹、灭多威、涕灭威等。其中以呋喃丹的毒性最强,应用最广,发生急性中毒者也最多。氨基甲酸酯类杀虫药可经皮肤、呼吸道和消化道吸收,在体内迅速代谢,经水解、氧化、结合等过程其代谢产物随尿排出。
【发病机制】
氨基甲酸酯类杀虫药与有机磷农药类似,毒物吸收后与乙酰胆碱酯酶结合,形成氨基甲酰化胆碱酯酶(中毒酶),使其失去水解乙酰胆碱的活性,导致体内乙酰胆碱的蓄积,刺激胆碱能神经兴奋,造成胆碱能神经系统功能紊乱,从而产生相应的、类似有机磷中毒的临床表现。但氨基甲酸酯类杀虫药对胆碱酯酶的抑制有以下特点:①氨基甲酰化胆碱酯酶是一种疏松的络合物,可自动水解,使胆碱酯酶复活,一般中毒后24h内酶活力自动恢复正常;②不存在中毒酶的老化;③氨基甲酸酯类杀虫药是可逆性的胆碱酯酶抑制药,肟类复能药可妨碍受抑制酶的自动复活。
【临床表现】
中毒后的症状、体征与有机磷中毒极其相似。中毒发作后亦出现毒蕈碱样、烟碱样和中枢神经系统中毒症状,但均较相同程度有机磷农药中毒轻。中毒早期头痛、头晕、乏力、精神差、恶心、呕吐、多汗、流涎、腹痛、瞳孔缩小、视物模糊;病情发展后,可出现胸闷,呼吸困难、肌颤、惊厥。严重者出现意识障碍、昏迷、大小便失禁、中毒性肺水肿、呼吸肌麻痹、呼吸衰竭、循环衰竭。
急性氨基甲酸酯类中毒有下述特点:潜伏期短,经皮肤吸收中毒时间为0.5~6h,口服中毒更快;急性胆碱能危象的临床表现比相同途径的有机磷中毒相对较轻;经治疗后恢复较快。临床上未见发生中间综合征和迟发性神经病。氨基甲酸酯类中毒的中毒程度分级标准同急性有机磷中毒。
【诊断与鉴别诊断】
1.病史 氨基甲酸酯类杀虫药接触史。
2.特征性的临床表现
3.化验检查 全血胆碱酯酶活力降低,毒物的鉴定。
4.鉴别诊断 需要与有机磷中毒相鉴别,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时呕吐物、洗胃液无蒜臭味,潜伏期短,症状相对较轻,持续时间短,胆碱酯酶恢复较快。重度中毒时血胆碱酯酶活力在15min下降至最低水平,30~40min后可恢复到50%~60%,24h后基本恢复正常。所以及时复查全血胆碱酯酶活力,有助于鉴别诊断。
【急诊处理】
1.清除毒物 首先应迅速脱离中毒现场,用肥皂水冲洗皮肤,口服中毒者应用2%碳酸氢钠液彻底洗胃,然后应用20%甘露醇250ml口服导泻。
2.解毒药 抗胆碱药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时的特效解毒药。早期应用阿托品,首次剂量:轻度中毒1~2mg,中度中毒2~3mg,重度中毒5~10mg,根据病情变化适当重复用药,以消除毒蕈碱样症状和呼吸抑制为目的,维持生命体征的相对稳定,积极处理并发症,等待乙酰胆碱酯酶的自动复活。治疗轻、中度中毒不需要阿托品化,防止阿托品过量。口服毒物所致重度中毒,如洗胃不彻底、残留毒物较多,应维持轻度阿托品化至病情好转。胆碱酯酶复活药对氨基甲酸酯类杀虫药引起的氨基甲酰化胆碱酯酶无复活作用,且可出现不良反应,应禁用。
3.对症支持治疗 中毒早期补充碳酸氢钠等碱性液体,给予葡醛内酯(肝泰乐)。重症病例给予糖皮质激素,吸氧,保持气道通畅,维持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防治脑水肿,防治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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