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医学在儿科方面有极为丰富的经验与杰出的贡献。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名医扁鹊已被人誉为“小儿医”。公元前200年的医学文献《素问》、《灵枢》中已有婴儿病的记述。1973年在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医方中也发现当时已有婴儿索痉、婴儿等记载。隋唐时出现小儿专论,如孙思邈(公元581~682)著《备急千金要方》,已能按症状分类归纳小儿疾病。宋代(10~13世纪)儿科学高度发展,名医辈出,钱乙(公元1032~1113)著《小儿药证直诀》,对儿科常见病有详细描述,并总结出一定的治疗方剂。儿科教育方面唐代太医署设少小科讲授儿科;宋代太医局的讲学也把儿科划为“小方脉”。明代(14~17世纪)儿科的主要成就在预防医学。1554年薛铠提出用烧灼脐带法预防脐风(新生儿破伤风);1740年张琰将当时我国创用的接种人痘预防天花的方法编成《种痘新书》专著,较西欧真纳发明牛痘早50~100年。明、清两代医著颇多,代表作有《幼科证论准绳》、《幼幼集成》等。
20世纪30年代西医儿科学在我国得到了传播。1937年成立了中华儿科学会。1943年诸福棠教授等编写了我国第一部大型儿科参考书《实用儿科学》,标志着我国现代儿科学的发展开端。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人民政府对儿童的健康十分重视。从制定政策到组织实施,做了大量工作,儿科事业飞速发展。宪法特别提出母亲和儿童受到国家的保护。在以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的指引下,逐步建立各级儿童保健机构,健全儿童保健网,培训接生员、保育员,推广新法接生,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开展计划免疫工作,推广预防接种,使传染病的发病率大大下降,有些疾病如天花、鼠疫等已基本绝迹。一些儿童常见的传染病如麻疹、脊髓灰质炎的发病率也降到最低水平。目前各省、市、县综合医院都设有小儿科,部分医疗机构设有儿童保健门诊、小儿外科、新生儿科,小儿内科又进一步分为循环、泌尿、神经、血液、遗传和免疫等专业组,儿童保健与儿科疾病的诊治水平已经大大提高,但同国外先进水平相比,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至2007年底,我国14岁以下儿童占总人口的19.4%(国家统计局,2008年 11月),是一个庞大的群体,迫切需大量的保健及医疗人员为他们的健康服务,需要一大批有志于儿科事业的人员不断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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