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科领域的康复学(orthopedic rehabilitation)是主要研究骨与肌肉系统的功能障碍,并且通过运用物理、运动、作业等方法,或者借助矫形器以及职业训练等综合手段,使功能障碍得以恢复、改善或者代偿的医学分支。其隶属康复学科,涉及的是骨科内容,甚至由于血管、神经等问题关联到外科及神经内、外科等多个学科,具有基础涉及广泛、专业性强的特点。
骨科(传统医学设置为伤科)诊治大致分为创伤、骨病、感染或炎变以及肿瘤诸方面,其中以创伤占主要部分,骨病居次,创伤历来是骨科研究的主旋律。近百年来,骨科的治疗理念发生很大的转变,诊疗技术得到迅猛的发展,尤其是随着冶金工业的高度发展,日臻成熟的内固定技术被充分、广泛运用,手术治疗逐渐成为骨科的主要治疗手段。然而,尽管手术治疗具有解剖对位好、内固定坚强等许多优点,毕竟造成侵袭性,甚至不必要的损伤,因此,仍应严格掌握其适应证,更不能盲目摒弃非手术疗法。无论采取手术抑或非手术治疗方法,都需要康复处置,康复治疗至关重要,甚至有学者指出,积极、有效的康复治疗是避免手术成为徒劳的重要手段。骨科的治疗和康复的处置不是简单的组合,彼此贯彻其中,不可截然分割,例如骨折治疗的复位、固定、功能训练三大基本原则本身就包括了康复措施,有些骨病或需二次手术者,在手术前就必须进行康复治疗,骨折后软组织粘连手术松解也是一种运动功能的康复治疗。
对骨折而言(或者不仅仅于此),骨科治疗是遭受破坏的解剖形态结构的重建,康复是运动生理功能的恢复,两者具有同等地位,不可厚此薄彼。传统医学伤科有着悠久的历史,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采取内敷药物,外用夹板局部(不包括关节)固定,早期进行恰当的功能锻炼,即损伤部位的肌肉锻炼和非损伤部位的关节活动,辅以药物内服、手法按摩,减轻肿痛不适症状,改善局部血液循环,促进骨折愈合,减少并发症。以后,随着中西医结合的加强,普遍接受并采取了骨折的四个基本观点:“动静结合”,即固定与活动相结合;“筋骨并重”,即骨折愈合与功能恢复并重;“内外兼治”,即局部治疗与整体治疗兼顾;“医患合作”,即医疗措施与发挥患者的主观能动性密切配合。
骨科治疗和康复的有机结合不能仅仅依赖于互相的支持,除了掌握各自的专业外,骨科医师要熟知康复的原理、介入时间、实施流程、操作内容以及对康复器械、支具的使用和利弊,以及康复治疗能够解决的问题等。相反,康复医师(治疗师)要具备骨科的基本知识,了解各种治疗方法及其优缺点,治疗的目的和具体实施情况,避免影响治疗的康复措施等。
骨科康复的流程为残疾预防、功能评定和治疗实施。首先要重视预防可能导致残疾发生的各种因素,及时介入,积极有效的处置,避免、减少或改善功能障碍。其次是功能评定,目前,国内、外的评估方法有很多,宜选用标准、规范、公认、客观且切合临床实际的评定方法,主要评估个体的运动、感觉、平衡、协调以及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对所从事职业的功能等状况。评定至少进行康复前和康复期结束后2次,以便比对。评定着重依据被评定部位的固有生理功能,其障碍对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对所从事职业的影响程度。治疗实施随着各种新型医疗仪器、矫形器的不断问世,康复手段日趋增多,但是归纳起来,主要还是物理疗法(physical therapy,PT)、作业疗法(occupational therapy,OT)以及康复工程、康复辅助具、心理治疗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