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颈椎病手术疗法的适应证

时间:2023-04-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般来说,颈椎病患者的治疗首先应采用非手术疗法,绝大多数患者通过各种各样的非手术疗法可以得到缓解或治愈。但是,也有一部分患者经正规系统的非手术治疗而症状无明显缓解甚至加重,严重影响工作和生活,此时可考虑手术治疗。凡有以下情况者应行手术治疗。

诊断明确的颈椎病患者,经过正规系统的非手术治疗2个月以上,仍有以下表现者,可视为非手术治疗无效。

1.症状无缓解或继续加重者。

2.非手术疗法虽有一定疗效,但主要症状仍持续存在或经常反复发作,严重影响工作与正常生活者。

3.脊髓压迫症状持续存在或发生急性肢体痉挛性瘫痪者。

4.伴有颈性眩晕、晕厥或猝倒者。

5.交感神经症状无缓解,严重影响工作或正常生活者。

6.食管或喉返神经受压症状持续存在,未能缓解者。

20世纪50年代应用手术治疗颈椎病以来,特别是近十多年来,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进展及各种先进手术器械、仪器的更新换代和手术方法的不断改进,颈椎病手术方法及手术病例日益增多,疗效也逐渐提高,使过去认为无希望恢复的患者得以康复并重返工作岗位,手术疗法作为治疗颈椎病的一种重要方法在许多医院已经普及。一般来说,颈椎病患者的治疗首先应采用非手术疗法,绝大多数患者通过各种各样的非手术疗法可以得到缓解或治愈。但是,也有一部分患者经正规系统的非手术治疗而症状无明显缓解甚至加重,严重影响工作和生活,此时可考虑手术治疗。凡有以下情况者应行手术治疗。

1.诊断明确,在临床医生的指导与观察下,经过正规非手术疗法住院或门诊治疗2个月以上确实无效或无明显好转者。

2.症状逐渐加重,疼痛剧烈,有明显的进行性肌萎缩,反射异常,或发生急性肢体痉挛性瘫痪,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者。

3.症状突发,经确诊为颈椎病,经短期非手术疗法治疗无效者。

4.全身情况尚好,心、肝、肾、肺等主要脏器无严重病变,凝血机制正常,无代谢性疾病。

5.无其他手术禁忌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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