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中国启蒙的缺陷
——再读康德《回答这个问题:什么是启蒙?》
□ 邓晓芒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教授)
在中国现代史上,大规模的启蒙运动发生过两次,一次是20世纪初的“五四”运动,一次是20世纪80年代的“思想解放运动”,或者说“新启蒙”运动。这中间大约隔了一个甲子,经历了中日之战和国共之战,以及新中国成立和“大跃进”、反右、“文革”,国人日益远离“五四”启蒙,直到物极必反。这两次启蒙运动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昙花一现。来势虽然凶猛,舆论也造得轰轰烈烈,但随着政治形势的转折,不久就消沉下来,甚至反过来遭到批判和清算。只有当政治上国人绕了一个大大的圈子,有了整整一代人的新的记忆,人们才发现启蒙仍然是一个回避不了的话题,这就是为什么两次启蒙之间必须要间隔60年的原因。
与此相对照,西方近代启蒙运动并没有出现我们这里这种抽风似的中断,而是从17世纪开始一直延续到整个18世纪,从英国、法国扩展到德国、俄国,从宗教、政治、文艺、科学、文化而深入到哲学和形而上学。而且一旦产生,便使自己的人道原则和价值标准成为人类公认的普遍规范,即使经过法国大革命和王政复辟那样的挫折也没有被抛弃。国人通常只注意到西方启蒙运动所提出的那些响亮的口号和原则,如自由、平等、博爱、民主、公正、个性解放等,却忽视了这些口号和原则背后的更深刻的基础,即对这些原则属于人类普遍本质的人道主义信念,它不是可以随着例如“救亡”或其他什么紧急的政治任务而被捡起或放下的工具,也不是某些特定个人的特殊自然禀赋。应当说,正是对人类普遍本质的这种人道主义意识,才体现了启蒙运动的实质。我们甚至可以设想,即使我们并不知道自由、平等、博爱等口号和原则,只要有了这种人类普遍本质的意识,我们也可以自己得出那些原则来;相反,如果没有这种意识,哪怕你多么狂热地高举自由平等博爱的旗号,也是注定不能持久的,一遇其他更重要的目标,就心甘情愿地削弱甚至放弃这些原则,而并不认为对自己心中的人性底线有任何触动。
西方启蒙运动对自己的这种人类普遍本质的信念从一开始就被意识到了,它特别体现为启蒙思想对“理性的法庭”的建立和推崇。立足于“人是理性的动物”这一古老的信念,启蒙运动,特别是法国启蒙思想家们把理性推举到至高无上的法官的地位,并以此来清除人们头脑里的愚昧、狂热、自大和怯懦。然而,由于“理性”概念的歧义性,对理性的推崇本身也有陷入狂热和极端化的倾向,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当然是法国大革命的理性所造成的普遍的“恐怖”了。不过,启蒙运动也已经开始自觉到自身理性原则的这种平面化的不足,并试图深入到理性原则本身更内在层次的理解,只有这种深入,才向我们展示了启蒙的全部深层意蕴。这就是由康德所代表的“批判理性”的思想,它直接地反映在康德谈启蒙的一篇著名文章中,即《回答这个问题:什么是启蒙?》。本文则试图通过分析康德这篇文章,来反思一下我国的启蒙运动为什么总是半途而废的理论上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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