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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的良心和人权问题

时间:2023-02-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卢梭沿承自然状态的划分,认为这种与生俱来的自由是不可剥夺的。因此,卢梭认为,我们需要启蒙,唤醒人民对那个永远和他们同在的基本人权的占有意识。卢梭的良心概念回答了这个问题。卢梭认为,人的生存是由自己的本性所推动的,称为“自然的原始行动”。
卢梭的良心和人权问题_启蒙与世俗化:东西方现代化历程

三、卢梭的良心和人权问题

不过,我们发现,有两个主要的障碍阻止“我思”的普遍分配。第一个障碍是,现实中的人和人之间是不平等的。这个不平等性是显然的,比如,人不可能拥有同样的体力、智力和情感能力。于是,如笛卡儿自己所说,有些人可能无法理解笛卡儿所说的“我思”。承认这个不平等就等于承认普遍分配“我思”是不可能的。

为了对这个问题有更深的认识,我想讨论一下霍布斯和洛克关于奴隶问题的争论。在这两位社会契约论的首创者的思想中,人的存在有自然和社会两种状态。在自然状态中,人是平等自由自主的,拥有同等的权利。当人们交出自己的某些权利而订立契约时,人就开始进入社会状态,从而接受了社会的不平等。当然,人们可以订立各种不同的契约而建构不同的社会。霍布斯认为人们可以在契约中接受一种专制制度,而洛克认为只有民主制度才是正常的社会契约。于是,问题就可以提出,作为极端的例子,人类在自然的状态中能否进入一种奴隶制?

奴隶制的定义是,奴隶没有任何权利,唯遵主人的意志。霍布斯认为,作为自然权利的拥有者,人可以在订立契约时随意交换自己的权利,因而如果为了某种目的而交出全部权利是可能的。当他交出全部权利之后,他就自由地通过契约而进入奴隶制。洛克不同意这种推论。洛克认为,人不可能破坏自己的生存;人在交换权利时总是为了某种好处。成为一个奴隶没有任何好处,因而人不可能把全部权利交出而成为奴隶。img214

“好处”是洛克在论证时的关键点。如果考虑到人对于什么是好这件事可能发生错误,即以为成为奴隶是一件好事,那么,人还是可能在错误的善观念中进入奴隶制的。从逻辑上看,从自然权利的角度无法为民主制度提供依据。尽管洛克深信人不可能交出自己的所有权利,但是,在奴隶制问题上的争论,洛克显然是处于下风。

第二个障碍比较复杂一点。我们可以这样来看。人心可以是好的、坏的,或混合的。这是一个事实。如果每个人都拥有判断权和自主权,社会就不可能维持其统一性;如果社会被那些败坏心灵所主导,这个社会就是一个恶的社会。没有人想生活在恶的社会中。因此,人们也许会进一步推论,为了有一个好的社会,最好还是有一批好人来统治。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就是这样设计社会的。考虑这一点,普遍分配良心就不是一个好主意。这个问题的核心是,人的主权能够保证是一个向善的运动吗?卢梭的良心概念回答了这个问题。他说,人的生存开始于一种自然的学习能力。它的第一行动是保存自我,称为自爱:

让我们把这一点当作无可争辩的公理吧,就是,自然的原始行动总是对的。人心不会有原始罪恶……这个amorur-propre(自爱)无论就其本身还是就其与我们的关系来说都是善的和有用的。img217

卢梭认为,人的生存是由自己的本性所推动的,称为“自然的原始行动”。人的生存是一个自然过程;而所谓的自然也就是人的本性倾向。进一步,所谓的善恶问题也必须在生存的意义上来界定。顺从人的生存和自己的本性倾向,就是善的。因此,只要是从本性出发(即自然的原始行动)就是善的对的。相反,任何背离本性倾向的行动则是恶的。但是,就本性的原始行动而言,不可能出现背离本性的行动。或者说,生存不可能和反生存作为同时的运动。从这个意义上看,“人心不可能有原始罪恶”。这种谈论方式,我们说,是从生存的角度来谈论善恶。在卢梭看来,我们应该把这一点当作公理来对待。

人的生存进而培养了人的良心。在自然状态中,人的生存很简单:完全在自爱的驱动下生存。但是,进入市民社会之后,整个社会环境十分复杂,需要人在作判断和决定时对环境有一定的反思,比较利弊,给出最好的选择。因此,卢梭认为,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人的意识就从自爱发展为良心。良心是善恶的判断者。他说:

良心啊,良心!神圣的本能;不朽的上天神灵;那些无知有限然而聪明自由的存在物的可靠向导;不失落的善恶判断者,是你使人像神一样,是你成就了人的本性,是你让人拥有道德。img218

作为善恶的判断者,良心是人的生存出发点,从而也是社会契约的出发点。因为它是神圣的,所以总是给出正确的判断。于是,它自由地判断,不会犯错误,不会导致邪恶。img221这样一个善良的良心是人人都有的。不难看到,卢梭的良心概念为整个现代个人主义提供了完整的理论说明。于是,普遍地分配“我思”(良心或理性主体)的第二个障碍也被清除了。从路德在双重权威基础上的良心概念,到卢梭的个人主义良心概念,我们看到,归根到底是为个人的主权提供了理论说明。

但是,从启蒙运动角度看,随着第二个障碍的清除,整个启蒙运动的起点、动力和目的都清楚地昭示于世,这就是,让每一个人都得到启蒙,清楚地认识到他的良心是善良的和可靠的,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判断、选择,并进入社会契约,建设一个民主社会。

我们看到,当路德宣称他的良心受制于上帝的话语时,他的意思是说,除了上帝,没有任何人可以凌驾于他的良心之上;而且,他的良心就是惟一可靠的接收上帝话语的基础。上帝的话语就是真理;认识上帝的话语就是认识真理。在一种类似的模式中,笛卡儿用“我思”作为路德的良心概念的替换词(因为笛卡儿是从认识论开始的),认为“我思”是知识(隐含真理)的出发点和基础。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可以相当肯定地说,路德的良心和笛卡儿的“我思”开始了启蒙运动。但是,启蒙运动是一个普遍运动。如果良心和“我思”不是人人都有的,那么,所谓的启蒙就没有意义。卢梭跟随霍布斯和洛克关于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的划分,把良心普遍地分配给每一个人,同时赋予良心绝对的善性。这样,在卢梭的良心概念中,我们发现,启蒙运动的思想上的准备就告绪了。

注 释

①J.M.Roberts是这样评论这段历史的:“启蒙所发动的是一般意义上的批判思维理想。从此,批评(自主的,理性的,持续的和普遍的)就成了一个制度化的东西。现代知识分子于是出现了。”J. M.Roberts:History of the World,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3,p.548.

②我也许可以列举一下失败的努力:民主运动,以及其他的意识形态运动。

③虽然反新文化运动的声音从未中断,但是,对“五四”精神有真正抗争力的声音是近二十多年来才出现的。这要得益于许多因素,比如:新儒家运动、基督教在大陆的发展等。

④Bernhard Lohse,《路德思想中的良心和权威》,载《路德与现代的曙光》,Concordia Publishing House,1970:p.158.

⑤引自《路德在沃尔姆斯会议》,载《路德全集》(北美版),第32卷,Philadelphia:Muhlenberg Press,1958:pp.112-113.

⑥《加拉太导读》(Lectures on Galatians[1531]),《路德全集》(D. Martin Luthers Werke)德文版(XL,I,589,8-10)。引文出自Lohse的《路德思想中的良心和权威》,同上,第165页。

⑦见《关于全部论纲的辩护和说明》(Defense and Explanation of All the Articles),1521年,载《路德全集》(北美版),第32卷,Philadelphia:Muhlenberg Press,1958:p.40.

⑧路德对这个问题的处理是自相矛盾的。在他的《反对天上的先知》(Against the Heavenly Prophets)一文中,路德和他原来的支持者讨论圣餐问题时指出:耶稣“给了两样东西,一样是在饼里,可以吃;另一样在酒中,可以喝;他做这事时是在吃饭的餐桌上;正是在这个时候他给并要他们吃喝。没有良心会否定这件事是这么的确定。然而,我敢肯定,正是Karlstadt博士的良心不稳定不确定,以至于认为无法领会这种说法;他的心硬了,眼瞎了。”Luther's Works,Vol.40.Philadelphia:Muhlenberg Press,1958:p.171。但是,究竟谁的“良心”出了问题?谁来做这判断?

⑨《路德与现代的曙光》,第182页。

⑩我这里用了两个意义相近的词:良心和确信。一般来说,当我指称某人的内在意识时,使用“良心”一词;涉及不同良心之间的关系时,使用“确信”一词。但也常常不加分别地使用它们。

img222Gerhard Ebeling也注意到这个困境,他指出路德的良心仅仅是指人的独立性和责任心,而不涉及真理判断;真理判断必须是上帝的话语。在讨论上帝与良心的关系时,他谈道:“上帝与良心[彼此相互关联是]因为上帝给良心说话了。”见Gerhard Ebeling的《话语和信仰》(Word and Faith),James W.Leitch英译,Philadelphia: Fortress Press,1963年版,第419页。如果做这种处理,我们发现,路德的良心意识在反抗教皇主义运动的作用就会大大降低。但是,我们以上的讨论表明,情况并不是这样的。

img223转引自Gerhard Ebeling,《话语和信仰》(Word and Faith),James W.Leitch英译,Philadelphia:Fortress Press,1963,第13页。

img224我想指出的是,许多研究都追求给出笛卡儿的思想主体的逻辑演绎式,最后遇到的困难是:这个概念没有逻辑。Thomas C.Vinci对笛卡儿的论证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指出:“对于我是一个思想的存在这件事的反思前意识不是对抽象思想的直观,而是对实际思想的直观。”见Thomas C.Vinci《笛卡儿式的真理》(Cartesian Truth),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8,p.41。“直观的思想主体”(intuitive cogito)在Vinci的分析中是指导性的概念。Vinci最后用“生存推论”来谈论笛卡儿的思想主体。同上,第49页。

img225The Philosophical Works of Descartes,Vol.2:p.13.

img226笛卡尔本人也许没有这个想法。在他的《沉思录》献辞中,笛卡儿多次重复提道:“对我们这些信徒来说,可以没有问题地相信灵魂不会随身体的死去而死去,相信上帝存在;但是,对于不信者来说,显然地,没有宗教,甚至没有任何道德美德,可以说服他们,除非这两件东西在自然理性上得到了证明。”见《沉思录》第1页。笛卡儿希望他的这一套论证能够为上帝存在提供“自然理性”上的证明。

img227《笛卡儿哲学著作选》第2卷,第56页。

img228笛卡儿谈道:“虽然我相信我的论证是确定的明显的,但是,我不敢肯定是不是每个人都拥有这种理解力。”见《沉思录》第2页。Jean-Luc Marion也注意到同样的问题,但却得出一个极端的结论:“《沉思录》在概念上不允许承认其他位格,或另一个人,能够作为‘我思’而思想。”见《笛卡儿问题》(Cartesian Questions,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9,第129页。稍后,又说:“基本上,‘我思’排除了任何其他‘我思’。”同上,第131页。

img229John McManners在谈到启蒙运动时是这样评论的:“欧洲人的生活走向世俗化,宗教走向私人化和个人化;这两件事走在一起了,并且相互依赖。”见他的《启蒙:世俗和基督徒》(Enlightenment: Secular and Christian),载John McManners编,《基督教史》(牛津插图版)(The Oxford Illustrated History of Christianity),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0:p.267.

img230洛克:《论市民政府的真正起源,扩展和目标》(19:6-10)(An Essay concerning the True Original,Extent,and End of Civil Government),载Laslett Peter编辑的John Locke: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1690).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60:p.321.

img231洛克:《论市民政府的真正起源,扩展和目标》,4:2-7,第307页。

img232洛克:《论市民政府的真正起源,扩展和目标》,7:14-15,第312页。

img233See Laslett,Peter's introduction,“Locke and Hobbes”,in LaslettPeter.John Locke: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1690).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60:pp.80-105.

img234卢梭:《社会契约论》(On the Social Contract,1762),Judith R.Masters英译,New York:St.Martin's Press,1978 book1:p.46。这种语言上看上去不同的说法,Masters解释说:“人生而自由……意思是说,那时还没有市民社会,没有法律,没有义务等束缚那些原始人们。人生而自由……意思是说,每一个人生来就拥有自然的自由选择是否要服从其他人。”

img235卢梭:《社会契约论》(On the Social Contract,1762),Judith R.Masters英译,New York:St.Martin's Press,1978,p.4.

img236《爱弥儿》,Allan Bloom英译,New York:Basic Books,Inc.,1979:p.92

img237《爱弥儿》,Allan Bloom英译,New York:Basic Books,Inc.,1979:p.290。

img238比如,路德在“沃尔姆会议”上以自己的良心作为最后的依据;但在场的一位主教谈到,路德的良心是错的。见《路德全集》(北美版),第32卷,Philadelphia:Muhlenberg Press,1958,第130页。类似地,路德指责他的一个追随者,说他拥有不稳定的良心。见“反对天上的先知”(Against the Heavenly Prophets),《路德全集》(北美版),第40卷,Philadelphia:Muhlenberg Press,1958,第171页。卢梭和路德用了同一个字。我想,他必须对这种良心冲突有深刻的认识。

img239《爱弥儿》(Emile,1762),Allan Bloom英译,New York:Basic Books,Inc.,1979:p.289。

img240卢梭的自由概念属于所谓的求善传统。这个传统始于柏拉图对善概念的讨论;奥古斯丁在恩典概念中继承了这个讨论。卢梭放弃了恩典概念,从生存即善的角度赋予良心以绝对的善。参阅谢文郁《自由概念:柏拉图-奥古斯丁-路德-齐克果传统》,Lanham,MD: University Press of America,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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