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盖在英国思想上的索齐尼印章
索齐尼派长达百年的影响在后期经荷兰到达英国。约翰·比得尔(John Biddle,1615~1662年)是英国最具影响力的一位“圣经派一位论者”(Biblical Unitarian,以区别于理性派一位论者和普救一位论者),翻译了大量索齐尼派著作,还写作了《双重教义问答》,多次被国会投入监狱。与其他一位论者不同的是,比得尔并不仅仅只是教义方面的革新家,他认为,没有道德深度的宗教等于没有宗教。他真正关心的并不是教义本身,而是教义应该指向的圣洁道德情怀的基础,这也是后世自然神论的重要诉求之一。到17世纪中期,荷兰与英国之间频繁的宗教联系使得五花八门的索齐尼派思想大举移植英国,首先是圣公会的牧师受到影响,其后,关于三位一体的争论在全国大规模展开,形成波澜壮阔的争辩浪潮,自然神论就是在这波浪潮中诞生的一个思想流派。与前几个世纪有所不同的是,英国的三位一体争议并没有什么新的突破,不外是在一神论与多神论,或索齐尼派或撒伯里乌思想之间徘徊,但它突出了索齐尼派的宗教宽容和信仰自由思想,形成了浓缩基督教精华的强烈倾向。这些思想影响了像克伦威尔这样的政客和约翰·洛克这样的知识分子及圣公会部分精英神职人员。据考证,洛克早在1679年起就开始购买和阅读索齐尼派的书籍,共达43本之多。不仅如此,他去世后发表的《基督教的合理性》一书强调耶稣作为一位道德教师的重要性,非常接近索齐尼派的思想。英国知识界和宗教界最有影响的一些人物,比如大主教迪洛特森、圣公会的名人齐林沃斯、最大的不从国教者理查德·巴克斯特尔、大诗人密尔顿、数学家牛顿爵士和同期兴起的教友会及其他教派都受到索齐尼思想影响。宗教宽容的思想经洛克和贝尔发挥、完善和通俗化之后,洛克一派的思想随朝圣者进入美国,为爱默生、富兰克林、潘恩、梭罗等所继承,并通过詹姆斯·麦迪逊和托马斯·杰佛逊等人在美国的立法思想中得以体现;贝尔一派的思想影响了法国启蒙运动和德国思想界,并在未来的知识界留下深刻印象。洛克在《基督教的合理性》和《论宽容》中表达出来的思想,是当时神体一位论、阿里乌派、阿米尼乌派和圣公会的其他异端思想向自然神论过渡的最好体现。在洛克那里,理性与教义的关系逐渐脱离了教义本身而向理性自身的探索转向。他在书中说,只要承认耶稣的救主地位,任何人都可以称自己是基督徒,而不问他对其他教义持何看法。同时,他继承“高于理性”但不“违背理性”的一位论传统,主张理性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就应该以宽容的态度对待。虽然圣公会攻击他的原则打开了通向所有反宗教的大门,也为无神论提供了便利通道,但洛克自己还是强调宗教作用的,尽管理性已经在他那里提升到极高地位。洛克的上帝与基督教宣讲的上帝已经有很大差别,更大程度上是理性推论的产物。在他之后,一方面是圣公会的僧侣在布道中不断强化理性的作用,比如所谓的阿里乌运动中的领袖人物威廉·惠斯顿(William Whiston)和声振英伦的大神学家撒缪尔·克拉克(Samuel Clarke)。另外一方面,由于洛克强调只要有一个上帝,有一个救主,就不必再理会其他教义了,这为日后廷德尔等人铺好了必要的基石。最后但决非最不重要的一条是,洛克的经验论已经使神学争议转向对理性的哲学探究,促使赫伯特等人开始对真理本性和宗教普遍原理的研究,完成了自然神论的理论准备工作。由于人人具备上帝赋予的理性能力,人人就有能力发现自己的信仰和宗教真理,一个作为最高理性表征的上帝和作为道德楷模的耶稣就是水到渠成的对象了,而教会和其他教义的合理性,用伏尔泰的话说,“至于圣母玛利亚”,那就让她见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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