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
(一)阴阳的对立制约
阴阳对立,是说属于阴或属于阳的事物或现象其性质是相反的,属性是相对的。阴阳制约是指对立着的阴阳双方是互相对抗、互相排斥、互相斗争的。阴阳制约斗争的结果,使事物保持动态平衡并促进了事物的变化和发展。如夏季阳气隆盛,但夏至以后阴气渐生,用以制约炎热的阳气;冬季阴寒盛,但冬至以后阳气渐复,用以制约严寒的阴气。春夏之所以温热是因为春夏阳气上升抑制了秋冬的寒凉之气;秋冬之所以寒冷是因为秋冬阴气上升抑制了春夏的温热之气,这是自然界阴阳相互制约、相互斗争的结果。人体的阴阳也是在对立斗争中取得统一,维持着动态平衡状态。
(二)阴阳的互根互用
阴阳互根,是指相互对立的阴阳双方,是互相依存、互相依赖的,即阴依存于阳、阳依存于阴,双方均以对方的存在作为自己存在的条件和依据,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另一方而单独存在。阴阳互用,是指阴阳之间还存在着相互资生、相互促进和助长对方的关系。即阳能生阴,阴能化阳。如气属阳,血属阴,血的循行要靠气的推动和统摄,气的运行要靠血为载体。阳根于阴,阴根于阳,无阳则阴无以生,无阴则阳无以化。体现于物质和功能之间的关系上,物质属阴,功能属阳,功能活动是物质运动的结果,物质是功能活动的基础。世界上没有不运动的物质,因而也就不存在没有功能的物质和可以离开物质运动的功能,二者之间同样存在着互相依存的关系。
(三)阴阳的消长平衡
阴阳消长,是指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的阴阳双方,不是处于静止不变的状态,而始终处于“阴消阳长”或“阳消阴长”的运动变化状态中,并在这种消长变化的运动中,维持着阴阳之间的相对平衡。阴阳之间的平衡,是始终贯穿着阴阳双方的消长变化的动态的、相对的平衡。因此静止和平衡是相对的,运动和消长才是绝对的,阴阳之间的这种平衡关系称为消长平衡。事物阴阳的消长平衡运动是普遍存在的。如以四时气候变化而言,从冬到春及夏,气候由寒逐渐变暖,即是阴消阳长的过程;由夏到秋及冬,气候由热逐渐寒凉,即是阳消阴长的过程,从而维持了一年四季气候的正常交替。如果这种消长关系超过一定限度,不能保持其动态平衡,便会出现阴阳某一方的偏盛或偏衰,从而导致异常现象的发生。
(四)阴阳的互相转化
阴阳转化是指阴阳对立的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向着各自相反的方向转化,即阴可转化为阳,阳也可以转化为阴。如果阴阳消长是一个量变的过程,那么阴阳转化,就是阴阳消长的量变基础上形成的质变。因此阴阳消长是阴阳转化的前提与基础,阴阳转化是阴阳消长超过一定限度的必然结果。但阴阳互相转化是有条件的,一般都发生在事物发展的“物极”阶段,即所谓“物极必反”,亦即阴阳的消长必须超过一定的限度才能发生。如“重阴必阳,重阳必阴”、“寒极生热,热极生寒”。另外阴阳转化的形式有渐变和突变两种。
综上所述,阴阳的对立制约、互根互用、消长平衡和互相转化,是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从不同角度反映了阴阳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运动规律。彼此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阴阳之间的对立制约形式,要通过阴阳的消长来实现,阴阳消长又是阴阳转化的量变过程,阴阳互根互用是阴阳转化的内在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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