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分类有不同的方法,根据胎龄、出生体重、出生体重和胎龄的关系及出生后周龄等进行分类。
1.根据胎龄分类 胎龄是从末次正常月经第1天起至分娩时为止,通常以周表示,一般为40周。
(1)足月新生儿:胎龄≥37周,<42周(259~293d)的新生儿。
(2)早产儿:胎龄<37周(<259d)的新生儿。
(3)过期产儿:胎龄≥42周(≥259d)的新生儿。
2.根据出生体重分类
(1)正常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2 500g,<4 000g者。
(2)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不足2 500g者。
(3)巨大儿:出生体重4 000g者。
(4)极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在1 000~1 449g者。
(5)超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在1 000g以下者。
3.根据出生体重与胎龄分类
(1)小于胎龄儿:出生体重小于同胎龄正常体重第10百分位者。
(2)适于胎龄儿:出生体重在同胎龄正常体重第10至第90百分位者。
(3)大于胎龄儿:出生体重在同胎龄正常体重第90百分位以上者。
注:足月小样儿,指胎龄满37周至不满42周,体重<2 500g者。
4.根据出生后周龄分类
(1)早期新生儿:出生后2周以内的新生儿称早期新生儿,不论其属于哪种分类。早期新生儿属于围生儿,是从胎儿转变为独立生活的新生儿的适应阶段,发病率和病死率最高,护理、治疗和监测都特别重要。
(2)晚期新生儿:出生后第2周开始至第4周末的新生儿称晚期新生儿,此时新生儿已完成初步最重要的适应阶段,但发育尚不够成熟,仍需继续适应,护理仍然很重要。
5.高危新生儿 指有可能发生危重情况的新生儿(当时情况并不一定危重),也包括已出现危象的新生儿。定为高危新生儿的有:
(1)高危妊娠*孕母的婴儿。
(2)孕母过去有死胎、死亡史的婴儿。
(3)孕母在妊娠期有疾病史的新生儿,包括各种轻重不同的感染性疾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糖尿病、心脏病、慢性肾炎等。
(4)异常分娩的新生儿如各种难产、手术产、急诊剖宫产、产程异常(滞产、第二产程延长)。
(5)婴儿在出生过程中或出生后发生不正常现象,如Apgar评分低。
(6)同胞中在新生儿期有因严重畸形或其他疾病死亡者。
(7)胎龄不足37周或超过42周。
(8)出生体重在2 500g以下。
(9)小于胎龄儿或大于胎龄儿。
(10)有疾病的新生儿。
(11)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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