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四、公共信息资源商品化的经济学分析在公共利益分配中,信息也是一种具有权威性资源分配的公共权利,而有权力管制的地方,就必然会有人借助权力设法使公共信息资源偏离公共性原则,谋取个人私利。
公共信息资源商品化的经济学分析_公共信息资源的多元化管理
四、公共信息资源商品化的经济学分析
在公共利益分配中,信息也是一种具有权威性资源分配的公共权利,而有权力管制的地方,就必然会有人借助权力设法使公共信息资源偏离公共性原则,谋取个人私利。
福建某市公安局就曾将公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有关数据向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等单位出售,上述单位每卖出一个手机号码,就需要到该公安局核实买主所提供的信息是否准确,而每查询一条人口基础信息,就需要向该公安局缴纳5元查询费用。[37]
无独有偶,上海市闸北区民政局福利科科长赵沪光,利用上海下放外省人员(20世纪60年代的历史遗留问题)回沪申报户口的政策条文和操作程序不公开,索贿73万元。还是这位小科长,利用民政抚恤政策的不公开,大肆敲诈申请抚恤对象的钱财[38]。
2002年12月底,负责发掘江苏泗阳一座大型汉墓工作的南京博物院,将此次考古发掘报道权进行“有偿转让”,江苏卫视和南京晨报社各以10万元的价格买断了这一报道权[39],公共信息资源被明码标价,直接进入市场,变成合法的商业利润。
此外,政府官员封锁、截留、吞食政府信息,漠视、剥夺公民的知情权,以及利用手中掌握的信息资源“寻租”等情形并不少见[40],国有企业与民办企业在信息获取上的差异就是明证,商品化现象在公共信息资源管理领域以其隐蔽性而愈演愈烈,给社会公正及市场秩序等带来了一系列不容忽视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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