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 义
支气管哮喘(asthma)是由多种细胞和细胞组分(cellular elements)参与的伴有气道高反应性的慢性气道炎症性疾病。哮喘的气道高反应性导致复发性喘息、气短、胸闷和咳嗽,上述症状在晚间及凌晨发作尤其明显。哮喘症状常与肺部广泛而多变的气流阻塞有关,可自行或经治疗后缓解。
二、危险因素
1.个体因素 ①遗传性因素,如:特应质、先天气道高反应性;②肥胖;③性别。
2.环境因素
(1)过敏原:有两种情况。①室内:屋尘螨、动物毛屑(狗、猫及老鼠)、蟑螂、真菌、发霉及发酵物;②室外:花粉,真菌、发霉及发酵物。
(2)感染,主要是病毒感染。
(3)吸烟:主动及被动吸烟。
(4)室内及室外空气污染。
(5)食品。
三、哮喘发作的主要诱因
(1)气候;
(2)运动;
(3)呼吸道感染;
(4)精神和心理因素;
(5)微量元素缺乏,铁、锌较常见;
(6)药物。
四、发病机制
1.慢性气道炎症
(1)炎性细胞:肥大细胞、肺泡巨噬细胞、嗜酸粒细胞、T淋巴细胞、中性粒细胞、树突细胞等。
(2)气道结构细胞:气道上皮细胞、平滑肌细胞、成纤维细胞、神经细胞等。
(3)炎性介质:趋化因子、细胞因子(白细胞介素、肿瘤坏死因子等)、组胺、一氧化氮、前列腺素D2等。
2.气道结构性改变 ①气道上皮下组织纤维化;②气道平滑肌增生;③血管增殖;④杯状细胞增生。
3.神经机制
五、病理生理
1.气道狭窄 ①气道平滑肌收缩;②气道水肿;③气道壁增厚;④黏液过度分泌。
2.气道高反应性 ①气道平滑肌过度收缩;②气道壁增厚;③感觉神经高敏。
六、临床表现
1.病史特征
(1)有湿疹、枯草热史;
(2)有特应性疾病史;
(3)哮喘家族史;
(4)职业性过敏史;
(5)常有“感冒发展到肺部”,或持续10d以上才恢复;
(6)发病年龄及好发季节:青少年发病,好发于花粉季节。
2.症状
(1)反复喘鸣音,为呼吸气时高调哨笛音。
(2)反复呼吸困难。
(3)反复胸闷。
(4)咳嗽,尤其在夜间明显。
(5)上述症状于夜间出现或加重,易醒。
(6)上述症状出现或加重呈季节性。
(7)上述症状在接触及应用以下物品或在下列情况下出现或加重:①动物皮毛;②化学气雾剂;③气温改变;④室内尘螨;⑤药物(阿司匹林、β受体阻滞药);⑥运动;⑦花粉;⑧呼吸道(病毒)感染;⑨烟雾;⑩剧烈情绪波动。
(8)上述症状可在抗哮喘治疗后减轻。
3.体征
(1)非发作期或轻度哮喘患者可无任何体征。
(2)发作时胸部可呈过度充气状态。
(3)肺部广泛哮鸣音,呼气音延长。但在非常严重哮喘发作,哮鸣音可不出现,称“寂静胸(silent chest)”。
(4)严重哮喘患者可出现心率增快、奇脉、胸腹反常运动和发绀。
七、实验室及其他检查
1.痰液检查 涂片显微镜下可见较多嗜酸性粒细胞。
2.肺功能检查
(1)测定肺功能可以确定气流受限情况及可逆性,是确立哮喘诊断的首选方法。
(2)哮喘发作时呈阻塞性通气功能障碍。
(3)FEV1在给予支气管舒张药后增加≥12%(或≥200ml),提示存在可逆性气流受限,支持哮喘诊断。
(4)峰流速(PEF)测定可作为诊断和监测哮喘的重要手段;吸入一种支气管舒张药后,PEF改善达到60L/min(或与用药前比较≥20%),或昼夜PEF变异率超过20%(如果日间测2次,变异超过10%),提示存在可逆性气流受限,支持哮喘诊断。
(5)支气管激发试验(bronchial provocation test,BPT)用以测定气道反应性。只适用于FEV1在正常预计值70%以上患者。在设定激发剂量范畴内,如FEV1下降>20%,为激发试验阳性。使FEV1下降20%的吸入药物累积量(PD20-FEV1)或累积浓度(PC50-FEV1),可对气道反应性增高程度行定量判断。
(6)支气管舒张试验(bronchial dilation test,BDT)用以测定气道气流受限的可逆性。如FEV1较用药前增加≥12%(且其绝对值增加≥200ml),为舒张试验阳性。
3.动脉血气分析
(1)肺泡-动脉血氧分压差(A-aDO2)增大。
(2)严重发作时可有缺氧,PaO2降低;由于过度通气可使PaCO2下降,pH上升,呈呼吸性碱中毒。
(3)重症哮喘,缺氧加重并出现CO2潴留,PaCO2上升,表现为呼吸性酸中毒,为病情危重表现。
(4)缺氧明显,可出现代谢性酸中毒。
4.胸部X线检查
(1)发作早期可有两肺透亮度增加,呈过度充气状态。
(2)缓解期多无异常。
(3)注意肺不张、气胸或纵隔气肿等并发症存在。
5.胸部CT检查 不作为常规检查,对鉴别诊断有益。
6.特异性变应原检测
(1)血清特异性IgE可较正常人明显升高。
(2)皮肤变应原试验,如皮肤点刺试验。
(3)吸入变应原测试。
7.其他检查
(1)可有血嗜酸粒细胞增高。
(2)血清总IgE增高。
(3)呼出气成分检测,如NO(FeNO)可作为气道炎症标志物。
八、诊 断
1.诊断入径
(1)详细询问危险因素、职业史、接触史、过敏史及其临床表现;
(2)体格检查;
(3)肺功能检查,必要时行支气管激发及舒张试验;
(4)监测PEF的变异率;
(5)特异性变应原检测;
(6)胸部影像学检查除外其他慢性心肺疾病。
2.诊断标准
(1)反复发作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多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化学性刺激、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运动等有关。
(2)发作时在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以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呼气相延长。
(3)上述症状可以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
(4)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气急、胸闷和咳嗽。
(5)临床表现不典型者(如无明显喘息或体征)至少具备以下三项中一项试验:①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试验阳性;②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③昼夜PEF变异率≥20%。
符合1~4条或4、5条者,可以诊断为支气管哮喘。
3.支气管哮喘的分期
(1)急性加重期:是指气促、咳嗽、胸闷等症状突然发生或加剧,常有呼吸困难,可以数小时或数天内出现,偶可在数分钟内即危及生命。
(2)慢性持续期:是指在相当长时间内,每周均有不同频度和不同程度的喘息、咳嗽、胸闷等症状。
(3)临床缓解期:指经过治疗或未经治疗,症状、体征消失,肺功能恢复到急性发作前水平,并维持3个月以上。
4.哮喘分级
(1)严重度分级:主要用于治疗前或初始治疗时严重程度的判断,不能作为哮喘治疗选择的依据,在临床研究中更有价值(表5-1)。
表5-1 哮喘严重程度的分级
(2)控制水平分级:更易被临床医师掌握,有助于指导治疗,以取得更好的哮喘控制水平(表5-2)。
(3)哮喘急性发作严重程度分级见表5-3。
只要符合某一严重程度的某些指标,而不需满足全部指标,即可提示为该级别的急性发作。
表5-2 哮喘控制水平分级
表5-3 哮喘急性发作时病情严重程度的分级
(续 表)
九、鉴别诊断
支气管哮喘应注意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充血性心力衰竭、过敏性肺炎等鉴别(表5-4)。
表5-4 哮喘的鉴别诊断
(续 表)
十、哮喘常用治疗药物
哮喘常用治疗药物见表5-5。吸入型糖皮质激素的每日剂量与互换关系见表5-6。β2受体激动药的分类见表5-7。
表5-5 哮喘治疗药物
(续 表)
(续 表)
(续 表)
(续 表)
(续 表)
表5-6 吸入型糖皮质激素的每日剂量与互换关系
表5-7 β2受体激动药的分类
十一、治 疗
1.治疗目标
(1)达到并维持哮喘症状的控制。
(2)保持正常活动,包括运动。
(3)保持肺功能尽可能接近正常水平。
(4)预防哮喘急性发作。
(5)避免哮喘药物的不良反应。
(6)防止哮喘导致的死亡。
2.长期治疗方案的确定 哮喘患者长期治疗方案可分为5步,见图5-1。
图5-1 哮喘患者长期治疗方案
根据哮喘病情控制分级制定治疗方案(适用于5岁以上患者)。
(1)对以往未经规范治疗的初诊哮喘患者可选择第2步治疗方案,若哮喘患者病情较重,应直接选择第3步治疗方案。
(2)从第2步到第5步的治疗方案中都有不同的哮喘控制药物可供选择。而在每一步中缓解药物都应该按需使用,以迅速缓解哮喘症状。
(3)如果使用的该治疗方案不能够使哮喘得到控制,治疗方案应该升级治疗直至达到哮喘控制为止。
(4)当哮喘控制并维持至少3个月后,治疗方案可考虑可以降级。
(5)推荐的减量方案:①单独吸入中-高剂量激素的患者,将吸入激素剂量减少50%;②单独吸入低剂量吸入激素的患者,可改为每日1次用药;③吸入激素和长效β2受体激动药联合用药的患者,将吸入激素剂量减少50%,仍继续使用长效β2受体激动药联合治疗。④当达到低剂量联合治疗时,可选择改为每日1次联合用药或停用长效β2受体激动药,单用吸入激素治疗。⑤若患者使用最低剂量控制药物达到哮喘控制1年,并且哮喘症状不再发作,可考虑停药。⑥通常情况下,患者在初诊后1~3个月回访,以后每3个月随访1次。如出现哮喘发作时,应在2周至1个月内进行回访。
(6)对我国贫困地区或低经济收入的哮喘患者,视其病情严重度不同,长期控制哮喘的药物推荐使用:①吸入低剂量激素或口服缓释茶碱;②吸入激素联合口服缓释茶碱;③低剂量口服激素联合缓释茶碱。
3.急性发作的处理
(1)哮喘急性发作的治疗取决于发作的严重程度以及对治疗的反应性。
(2)治疗的目的在于尽快缓解症状、解除气流受限和低氧血症,同时还需要制订长期治疗方案以预防再次急性发作。
(3)高危患者包括:①曾经有过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的濒于致死性哮喘的病史;②在过去1年中因为哮喘而住院或去急诊就诊;③正在使用或最近刚刚停用口服糖皮质激素;④目前没有使用吸入型糖皮质激素;⑤过分依赖速效β2受体激动药,特别是每月使用沙丁胺醇(或等效药物)超过1瓶的患者;⑥有心理疾病或社会心理问题,可用镇静药;⑦有对哮喘治疗计划不依从的历史。
(4)轻度和部分中度急性发作可以在家庭或社区治疗。家庭或社区中的治疗措施:①重复吸入速效β2受体激动药,在第1小时每20min吸入2~4喷。随后根据治疗反应,轻度急性发作可调整为每3~4h 2~4喷,中度急性发作每1~2h 6~10喷。②如果对吸入性β2受体激动药反应良好(呼吸困难显著缓解,PEF>80%预计值或个人最佳值,且疗效维持3~4h),通常不需要使用其他的药物。③如果治疗反应不完全,尤其是在控制性治疗的基础上发生的急性发作,应尽早口服糖皮质激素(泼尼松龙0.5~1mg/kg或等效剂量的其他激素),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5)部分中度和所有重度急性发作均应到急诊室或医院治疗:①氧疗。②重复使用速效β2受体激动药,可通过带储雾器的MDI给药,也可通过射流雾化装置给药。③联合使用β2受体激动药和抗胆碱能制剂(如异丙托溴铵)。④对规则服用茶碱缓释制剂的患者,静脉使用茶碱应尽可能监测茶碱血药浓度。⑤中重度哮喘急性发作应尽早使用全身糖皮质激素。口服糖皮质激素与静脉给药疗效相当,副作用小,为首选给药途径,推荐用法:泼尼松龙30~50mg或等效的其他激素,每日单次给药。严重的急性发作或口服激素不能耐受时,可采用静脉注射或滴注,如甲泼尼松龙80~160mg,或氢化可的松400~1 000mg分次给药。全身糖皮质激素的疗程一般为5~7d,通常不需要递减撤药。⑥镁制剂不推荐常规使用,可用于重度急性发作(FEV1 25%~30%)或对初始治疗反应不良者。⑦重度和危重哮喘急性发作经过上述药物治疗,临床症状和肺功能无改善甚至继续恶化,应及时给予机械通气治疗。⑧应严格控制抗生素使用的指征,除非有细菌感染的证据或属于重度或危重哮喘急性发作。
(6)初始治疗症状显著改善,PEF或FEV1恢复到预计值或个人最佳值60%者以上可回家继续治疗,PEF或FEV1 40%~60%者应在监护下出院或在社区继续治疗,治疗前PEF或FEV1<25%或治疗后<40%者应入院治疗。
(刘国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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