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方国家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的特点
在现代社会,对信息的掌握、加工、分析及运用能力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政府对形势的把握和应对挑战的创新能力,政府信息资源管理能力直接决定了政府工作效能,并对政府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运行机制产生深远影响。因此,各国都把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实现电子政府作为推进本国行政改革的重要举措,并进行了积极的尝试,为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科学规范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1.从战略高度提升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的重要性,积极营造促进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的良好环境
各国政府在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都明确了信息资源管理的重要性。日本政府把信息资源视为特殊的竞争力,是支撑经济结构调整和促进经济复苏的动力;美国把政府信息资源看做国家的战略资源。马钱德和克雷斯莱恩两位学者提出:在政府部门,信息处理既是直接生产信息的过程,也是向公众提供服务的必要手段,政府必须依靠它所拥有的信息来行使职能。[78]在实践中,一些国家提出要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战略管理,并分别以“白皮书”或“计划”的形式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的重要性及发展战略进行了阐述,如美国的1995年《文书削减法》、《联邦信息资源管理政策》、《公共信息资源改革法案2001》,英国的《政府现代化白皮书》、《电子服务协同框架》以及欧盟《2002电子欧洲行动计划》、《2002电子欧洲行动计划:欧盟公共部门信息开发框架》、《公共部门信息再利用指令》等。同时,各国政府也纷纷从改革政府的角度强调信息资源管理的重要性,如英国提出建立“以公众为中心的政府”,强调将相关业务按照公众的信息需求重新组合,实现政府职能的重组和跨部门合作。
2.高度重视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的法规制度建设,形成了规范健全的制度管理体系
信息政策是实现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的有效手段,各国政府在信息资源管理的过程中,分别从对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的认识角度、技术角度以及程序角度、主体参与角度和信息公开与共享以及政府信息的社会监督、成本控制等不同角度制定规则,指导行动,核心是保证公众可以充分获取、复制、检索、利用和保存各类公共信息资源。其中,美国政府的信息政策是最为悠久和完备的。1976年美国内务委员会向福特总统提交了《国家信息政策》的报告,建议“美国要把制定协调型信息政策确定为目标”。[79]同年,洛克菲勒报告也提出了要制定国家信息政策,以应对新技术和信息时代的来临,1977年至1990年,美国政府先后制定了300多项有关信息政策的法规,如1993年《政府表现与结果法》,要求明确定义政府的执政表现和成果,并指定为取得这些成果所必须实施的信息化战略计划;1994年的“政府管理改革法”,要求所有的“政府支付”在1999年以后必须以电子方式进行;1996年的“克林格—柯恩法”,要求所有的政府部门在信息技术有关的重大工程项目投入之前,必须分析和确定其相关的业务流是否需要重新设计和改造; 1996年的“信息技术管理改革法”,明确回答了联邦政府的信息资源由谁来管、管什么和怎么管的问题;1998年,“联邦活动详细目录法”要求所有的联邦政府部门必须将他们的详细的商业活动目录出版并且必须通过公开竞争来完成;1998年的“政府无纸工作法”指定联邦管理与预算局大力推进电子通信、电子表格、数字签字等技术的应用以改进政府对居民和中小企业的服务并降低服务成本。
3.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重视与私营企业和第三部门的广泛合作,提高政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能力
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不仅需要耗费巨额的资金,而且还是一项涉及面庞大的系统工程,单靠政府自身的力量难以完成,各国政府信息资源开发建设都采取了开放式办法,普遍加强了与社会的联系。美国联邦政府信息的主要来源包括三个途径,一是政府为履行法定义务而生产或购买的信息;二是政府支持的非营利研究机构生产的信息,“A-110”(1999 OMB Circular A-110)规定政府必须控制给非营利机构赠款数据的权利;三是支持营利机构生产的信息,美国的《联邦获得条例》明确了政府与私营机构在数据使用、复制、散发上的权利和义务;[80]而从事政府出版物管理的机构除指定的管理与预算局、国家技术情报服务中心、政府出版局以及国会委员会等官方机构外,还有诸如信息工业协会、公用信息存取团体等一些商业性、非营利性组织参与其中。英国政府通过政府职能的重组,在信息传播技术与信息服务的获取和管理上积极实施私人投资行为,鼓励私营部门的参与,尝试与企业的合作。新加坡政府也不断加强与企业的伙伴关系,充分利用企业的力量和经验加强政府网上信息资源管理。
4.主动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开发政府信息资源,积极推进电子政府建设
信息技术可有效提高政府信息资源开发建设水平,各国政府都敏锐地把握住了现代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契机,并与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相结合,通过提高政府网络信息资源管理能力打造电子政府,如日本在2000年初的“新纪元工程”中明确提出要在2003年百分之百地用计算机系统处理各种行政事务。新加坡投资15亿新元进一步发展电子政务计划。加拿大开始了“e-分组”战略的实施。英国首相布莱尔在“信息时代特别内阁会议”上提出英国全面实施电子政府公共服务的时间要从2008年提前到2005年,届时全部的政府服务项目都应在网上提供,建设“以公众为中心的政府”。美国政府通过信息技术重组业务流程,截至1991年,先后关闭了近2000个办公室,取消了近200个联邦项目和执行机构,达到了改造政府自身的目的。同时,各国都加强了数据库资源的开发建设,积极建立政府信息资料库,以提供及时、准确、方便和快捷的信息处理与信息输入。美国早在国家信息基础设施行动计划里就提出“重点建设数据库,促进网络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的发展战略,并通过政策推导和市场机制采取分散多元的信息资源管理体制促进数据库产业的发展,保持了数据库数量、质量和利用率最高的世界领先地位。为帮助公众方便快捷地获取政府信息资源,许多政府机构还建立了信息定位系统以强化政府网站的信息功能。
此外,全国性政府门户网站的开通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水平。电子政务环境下政府信息资源的整合与集成管理不仅使原来封闭式资源信息的管理走向公开化网络化,拓宽了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的范围和服务对象,而且借助政府网站的互联、互通、互操作,较好地实现了政府信息资源跨部门的利用与共享,推动了政府信息资源向社会的公开,进而提高了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与信息服务的满意度,实现了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指导思想由以政府部门为中心向以用户为中心的转变。
5.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机构,加大了对政府信息资源开发建设的投入
为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的领导,各国政府都从相关组织机构的建立健全入手,明确各部门在政府信息资源搜集、加工、传播以及技术管理等方面的职责任务,进行政府信息资源整合的跨部门协调。如美国联邦政府下设政府技术推动小组,负责全国政府信息化管理的指导工作,政府管理与预算局负责全国政府机构日常信息工作的管理规划。“首席信息官要宣传信息资源管理的重要性并在组织内部的相关环节和信息资源管理专业人员中进行信息资源管理技能的升级”[81],各部门都要制定本部门的信息资源管理战略规划,内容包括网络建设规划、信息搜集规划、重要信息系统规划等内容,并要提出每年和5年的目标及对资源(包括资金)的要求。国会的信息委员会负责监督政府信息化的执行情况,每半年要对国家重大信息化项目进行一次评估。加拿大政府通过总理府财务委员会全面负责政府信息资源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英国的电子大臣直接领导包括公共信息资源管理在内的本国信息化建设。
6.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与政府业务的结合日益紧密,成为推动政府行政改革的重要力量
在推进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的过程中,各国普遍认识到,在政府行政系统内,单独的信息资源管理运作只能解决政府信息管理的局部问题,并不能真正实现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目的。只有将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活动与政府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实现政府信息资源以及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主体、管理技术、管理战略的集成,以信息流改造政府管理流程,才能构筑新型科学的政务功能结构,实现政府信息资源高效管理与推进政府行政改革的双赢。1995年4月,美国国会通过了1995年《文书削减法》,该法不论是从概念上还是在组织机构设置、职能确定上都力求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与政府行政目标的结合。
7.在实践中不断修正总结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理论,提升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理念
1980年《文书削减法》在联邦政府机构提出了信息资源管理的政策和实践要求,把信息资源——信息、信息技术和信息人才看做有价值的政府资源,要求对信息资源的整个生命周期进行管理,随后在1986年、1995年的修正案中提出了信息资源的战略规划和战略管理思想。1993年的《政府绩效法案》和1996年的《克林杰—科恩法案》又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资源具有重要的战略价值的思想,提出信息资源战略规划的制定实施有助于政府信息资源有效利用的观点。为加强对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实践的指导,联邦政府相关部门主要通过把握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变革的方向,实施信息资源的战略管理,通过项目管理将任务目标与信息资源管理结果相联系,通过投资理念指导和跟踪信息资源管理项目的实施,运用业务流程创新来推动信息资源管理战略,通过领导的有效沟通来构建信息资源管理流程中的伙伴关系。[82]在网络环境下,各国通过政府信息资源跨部门的协调整合、统一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标准、加强信息资源的集成管理、实行隐私保护与信息安全、深化政府网站以用户为中心的思想等举措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思想。
此外,为推进政府信息资源的公开与共享,各国政府纷纷采取了一系列的激励型和强制型措施。如德国政府在政府信息资源建设中采用竞争性策略,如果某一政府机构在政府信息资源的共享上(电子政务)不能履行其相应的职责,则这一机构不仅不能获得其他政府部门免费提供的相关信息服务,而且其电子政务方面的职能将会被其他部门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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