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共信息资源公益性开发利用的业务范围
从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业务特点来看,适合公益性开发利用的公共信息资源以一、二次文献为主,开展的公共信息服务项目主要有:提供公共数据、决策咨询、委托调查、信息查询服务、集成信息产品服务、专业化服务、软件提供服务、公共信息技术培训、数据处理和定制服务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信息活动。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公益性信息服务的范围也不断扩展,服务内容和品种也更加丰富,手段也愈加先进,方便用户的一站式服务受到青睐,信息服务与具体业务工作的结合十分紧密。
从公益性信息服务加工深度的角度理解,发现随着公众信息意识的提高、社会信息化程度的提升,原始数据与一般信息已经不能满足用户需求,公益性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同样要以信息资源的深加工为主,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知识含量较高的信息提供:[36]
①专项信息服务——是在原有信息检索、预测、咨询、服务基础上的拓展深化,如项目论证服务、查新服务、发展预测服务、科技与咨询服务、数据库服务等。
②信息保证服务——指针对某项专门业务工作而进行的系统化信息支持服务,主要应用在科学研究中,以具体科研项目为中心量身定做,如数据处理、信息定制等,全面提供信息服务。
③知识信息服务——面对信息爆炸,根据用户需求将存储的现有文件和数据库、各工作流程以及分散在不同人和不同流程里的有用信息、知识进行连续的深度挖掘、分析和重组,为用户的知识创新提供信息和知识储备。
按照所涉及的领域划分,非营利性信息机构的主要作用空间是社会公共事业领域,即反映社会公共生活,关系社会成员集体消费、涉及公共利益的公益性信息资源的开发建设与服务。公益性信息资源并不都是纯公共物品属性的信息资源,它以满足社会成员的基本信息需求为主,绝大多数属于准公共信息资源,既可以进入信息市场,也可以由社会组织或公民个人进行自我管理。简单地讲,属于公益性信息资源的领域见表5-3。
表5-3 公益性信息资源主要涉及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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