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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激光治疗烧伤外科疾病

时间:2023-04-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操作时对准切痂部位,由浅入深,逐层切割,注意保留未受损伤的活组织,直至焦痂彻底切除。烧伤总面积超过50%或Ⅲ度烧伤面积超过30%的患者,休克平稳后,应分期分批切痂植皮。8.激光切痂应辅助使用吹氮装置及排烟装置,吹氮可降低组织温度,减少热损伤;排烟可清晰视野,减少感染;医护人员在操作时必须戴上护目镜以保护眼睛免受激光损伤,戴严口罩以免吸入烟雾。

激光切痂

【常用激光医疗设备】

CO2激光 输出功率10~50W。

【适应证】

身体各部位的深Ⅱ度和Ⅲ度烧烫伤所致的焦痂、坏死组织和瘢痕。

【禁忌证】

1.患者处于休克期。

2.已有败血症发生的患者。如必须尽快切痂,需在有效抗生素应用的同时施行早期切痂。

3.烧伤面积较大,合并其他内脏损害。

4.结痂界线不清。

【操作方法及程序】

1.局部常规消毒、铺巾。

2.一般0.5%~1%普鲁卡因或利多卡因局部浸润麻醉,对于切痂范围较大的肢体,可以选择神经阻滞麻醉。

3.清洁局部的分泌物和坏死组织。

4.痂壳下注射少量生理盐水。

5.依焦痂深浅、大小选择激光器平均输出功率5~10W。操作时对准切痂部位,由浅入深,逐层切割,注意保留未受损伤的活组织,直至焦痂彻底切除。

6.切痂完后选择合适的皮肤如自体皮片、异体皮片甚至异种皮片,或是敷料及时覆盖创面。

【注意事项】

1.应根据伤员全身情况、烧伤面积、Ⅲ度伤的分布进行综合判断切痂面积,一般一次焦痂切除面积应保持在25%以内。

2.选择合适的切痂时机很重要,以下几种情况可供参考。

(1)小面积烧伤,而Ⅲ度烧伤范围不大者,无休克发生,伤后应立即切痂。

(2)烧伤以Ⅲ度烧伤为主,总面积不足10%,全身情况较好者,立即切痂植皮。

(3)烧伤总面积在30%以下,Ⅲ度烧伤在20%以下,如全身情况允许,可在休克平稳后,焦痂溶解前,尽早1次或分次切痂。

(4)烧伤总面积超过50%或Ⅲ度烧伤面积超过30%的患者,休克平稳后,应分期分批切痂植皮。对Ⅲ度烧伤超过50%以上者,第1次切痂不宜过晚,一般于伤后第3~7天进行,以后可根据情况间隔1~3d再次重复切痂。

(5)已有败血症的患者,不应视为切痂手术绝对禁忌证,可在抗生素治疗同时果断施行早期激光切痂。

(6)躯干四肢有较为集中的皮下脂肪、肌肉的Ⅲ度烧伤,应早期切痂。

(7)烧伤面积大,自体供皮困难者,尤应早期切痂。

(8)污染有毒物质的深度烧伤患者,早期切痂可避免或减少有害物质的吸收。

(9)容易导致颈、手、关节等特殊部位功能障碍的Ⅲ度烧伤,应视为早期手术切痂指征。

3.操作过程中应注意控制激光功率大小、激光刀距离、移动速度、切割深浅;能量选择宜从低开始,逐步增加到合适能量。切割应逐行匀速扫描,避免长时间于一点切割,保持切割面的正确层次,防止切割深浅不一。

4.切痂前,痂壳下应注射生理盐水,以减少组织热损伤反应。

5.切痂深度以达深筋膜表面为宜。

6.四肢切痂时,切痂肢体近端间断上止血带,以控制出血及提高切割效果。

7.手背深Ⅱ度烧伤切痂时,应保留浅静脉网。关节及手(足)指(趾)切痂时,要防止肌腱、关节囊、神经干、骨质的裸露,如暴露,应软组织覆盖保护。

8.激光切痂应辅助使用吹氮装置及排烟装置,吹氮可降低组织温度,减少热损伤;排烟可清晰视野,减少感染;医护人员在操作时必须戴上护目镜以保护眼睛免受激光损伤,戴严口罩以免吸入烟雾。

9.应注意避免激光接触金属器械后光反射造成邻近重要器官损伤。

10.判断切痂是否充分十分重要,因激光切痂的创面无渗血,主要根据组织的质地和色泽判定其活力。

11.切痂过程中注意补充液体,尤其是较大面积切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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