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鲜红斑痣
【常用激光医疗设备】
1.Nd∶YAG激光 输出功率1~5W。
2.Ar+激光 输出功率1~5W。
3.铜蒸气激光 输出功率0.5~5W。
【适应证】
各型鲜红斑痣。
【禁忌证】
1.治疗区域有继发感染者。
2.严重心肺功能障碍者。
【操作方法及程序】
1.治疗区准备 根据病变大小和部位,选取平面;有毛发遮盖处需剃除干净;病变周围非治疗区特别是鼻唇沟及肌肉交叉薄弱处,应严格保护。
2.光敏剂给药
(1)皮试:以注射用水或生理盐水将光敏剂稀释至0.01mg/ml,皮下注射0.1ml,注射区避强光,20min后观察注射区皮肤反应,阴性者方可用药。
(2)光敏剂给药方式:①静脉注射:以光敏剂原液在避强光条件下直接静脉推注,推毕应再推入数毫升生理盐水。②静脉输液:先以生理盐水250ml建立静脉通道,再加入光敏剂以每分钟60滴的速度输入。输液瓶及滴管用黑纸包裹,严格避光。输液过程中加强巡视,防止液体外渗。
(3)光敏剂剂量:HpD或PSD-007为3.5~5.0mg/kg;HMME为4.5~7.0mg/kg。
3.激光照射方法 在光敏剂给药同时给予激光照射。光纤输出,垂直照射。照光过程中应注意调整照射角度。照光前后及照光过程中需用功率计监测输出功率变化。
4.激光剂量
(1)激光功率密度:50~120mW/cm2,一般对于10岁以下的儿童患者,功率密度为80mW/cm2,10岁以上及成人患者,功率密度为100mW/cm2。
(2)照射时间:20~60min,首次治疗时间为30~40min,之后可根据治疗反应进行调整。
(3)能量密度:80~420J/cm2。
【疗效评定标准】
1.Ⅰ级 病变色全部消退,呈正常皮肤颜色。
2.Ⅱ级 病变色大部消退,增厚部变平。
3.Ⅲ级 病变色明显消退,增厚部明显变薄。
4.Ⅳ级 病变色略减退,增厚部略变薄。
5.Ⅴ级 无改变。
【注意事项】
1.特异性药物反应 少数患者在给药后几分钟,可出现胸闷、心悸或腹痛。此时可适当给氧并注意血压等生命体征的变化,上述症状可自行缓解或消失,不必特殊处理。
2.避光 光敏剂给药后应避免日光或强灯光照射全身皮肤,HpD避光期为1个月,HMME避光期为5~7d。
3.水肿 照光后1h治疗区皮肤开始出现水肿反应,一般持续3~5d。水肿后期可出现少量渗出,建议用含0.25%氯霉素眼液的无菌棉签清理。
4.结痂 治疗后2~4周为结痂期,应注意避免外力触碰痂面。鼻唇沟、口角处结痂者应尽量减少该处的肌肉运动。
5.光毒性皮炎的处理
(1)轻度光毒性皮炎一般无需处理,可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清楚,以消除顾虑。只要重视避光,短期内即可消退。
(2)中重度光毒性皮炎:可口服糖皮质激素或抗变态反应类药物。如出现水疱、糜烂等,应做对症处理。
(二)光动力疗法治疗尖锐湿疣
【常用激光医疗设备】
1.半导体激光 输出功率1~5W。
2.He-Ne激光 输出功率0.5~3W。
【适应证】
单个疣体直径<0.5cm,分布于外生殖器、尿道口的尖锐湿疣。
【禁忌证】
已知患有皮肤光过敏症、卟啉症的患者;已知对卟啉类药物及其化学结构类似药物有过敏史者;瘢痕体质者等。
【操作方法及程序】
1.光敏剂为δ-氨基酮戊酸(ALA)。
2.治疗区域皮肤常规消毒。
3.将浓度为10%~20%的ALA霜剂涂附于疣体上,并在尿道口外用塑料薄膜封包。持续敷药于患处不少于3h。整个敷药过程患部避光。
4.激光照射能量为100~150J/cm2,每个靶部位光斑直径为10mm,光纤头距离皮损约10mm,垂直照射,照射时间30~35min,对于较大或多发皮损进行分次照射。治疗后1周复查,若皮损未消退则再次治疗,若皮损消退则每个月复查1次直至治疗后6个月。
【疗效评定标准】
1.治愈 1~4个疗程治疗后,随访3个月内皮损未复发。
2.未愈 1~4个疗程治疗后,随访3个月内皮损复发。
3.复发 治愈疣体处又有新生疣体出现。
【注意事项】
多数患者在首次敷药过程中有轻微的刺痛感觉,很快缓解,再次上药时无不适感。治疗后局部轻至中度红肿,在1~3d内自行消退,无需处理。
(三)银屑病
【常用激光医疗设备】
1.半导体激光 输出功率1~5W。
2.He-Ne激光 输出功率0.5~3W。
【适应证】
局限性银屑病。
【禁忌证】
同“光动力疗法治疗尖锐湿疣”。
【操作方法及程序】
光敏剂为δ-氨基酮戊酸(ALA)。20%的ALA涂于皮损后封包4h,用激光局部照射,功率密度为30mW/cm2,治疗剂量2~16J/cm2,每周3次,共照射12次。
【注意事项】
治疗时有轻微的灼伤感,但在停止照光后很快消失。疼痛是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一般发生于光照早期,持续时间较短并逐渐减轻,绝大多数患者能够耐受。局部烧灼感、刺痒感也常见于PDT照光后,一般持续数小时。此外局部还可能出现红斑、水肿。局部的光敏性会持续数小时,应注意避光。偶见炎症后有色素沉着或色素减退。
(四)脉络膜新生血管(choroidal neovascularization,CNV)
【常用激光医疗设备】
689nm半导体激光 功率密度600mW/cm2,能量密度50J/cm2。
【适应证】
继发于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病理性近视或可疑眼组织胞浆菌病综合征等,形成以典型性为主型中心凹下脉络膜新生血管的患者。目前临床还应用于其他疾病:中心性渗出性视网膜脉络膜炎、慢性中心性浆液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毛细血管瘤、血管条纹征、特发性息肉性脉络膜血管病变、Bests卵黄样营养不良、眼底黄色斑点症、具有CNV的脉络膜瘤、炎症性CNV、视网膜毛细血管扩张、黄斑部脉络膜血管瘤等。
【禁忌证】
卟啉症患者,严重肝损害患者及已知对维替泊芬制剂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操作方法及程序】
1.根据患者的体表面积,按6mg/m2体表面积计算所需光敏剂维替泊芬剂量,溶解于5%的葡萄糖溶液中,配成30ml溶液。以每分钟3ml的速度在10min内静脉匀速输注。
2.静脉给药后5min,用波长689nm半导体激光,以600mW/cm2功率密度,50J/cm2能量密度照射病灶50~100s。照射光斑直径为整个病灶最大线性距离增加1 000μm,使得病变周围有一500μm边界,以保证治疗光斑可以完全覆盖病变区和允许患者眼球的轻微转动,同时治疗光斑应在距视盘边缘至少200μm以上。
3.治疗后至少每3个月随访1次,接受视力检查、荧光血管造影、吲哚青绿血管造影检查和眼底照相和(或)OCT检查等,以决定是否需要再次治疗,直到出现下列情况时停止治疗:
(1)无渗漏:荧光素血管造影中CNV不再渗漏(与染色鉴别)。
(2)病情稳定:随访3个月或与3个月前的病变比较。
(3)视力不变或提高。
(4)活组织显微镜检查无出血、渗出。
(5)病变变平呈瘢痕样。
(6)极少或无视网膜下液(用OCT探测中心凹部的视网膜下液)。
(7)极少或无荧光渗漏。
(8)无荧光渗漏进展(无超越原治疗区域边界的荧光素渗漏)。
(9)瘢痕:病灶平坦并出现瘢痕样表现。
(10)治疗失败:当病灶极大并且视力差,预计光动力治疗不会取得效果时,停止治疗。
【注意事项】
1.治疗后48h内,避免皮肤或眼部直接暴露于阳光或强的室内光源。
2.1周内佩戴深色太阳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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