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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随访

时间:2023-04-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原则上在军队伤病员出院后10天内、1个月和2个月进行3次随访,在规定的随访时限内再次因同种疾病或其他疾病入院的,在随访登记本上注明,停止随访。产妇、新生儿、幼儿等人群随访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相关规定进行随访。由专人负责随访的科室,要将人员设置情况报医务处备案。8.奖惩措施 为提高医务人员随访工作积极性和有效性,医院按责任医师完成随访人次给予随访补贴。没有按照规定进行随访的或弄虚作假的,予以处罚。

为了掌握军队伤病员出院后康复状况,促进早日康复,解答康复过程中的问题,仍对他们提供出院后的医疗保健服务,并建立了军队伤病员出院后随访制度。随访对象为所有已经出院的军队伤病员。

1.随访方式 根据伤病员具体情况,经治医师可以采用电话、信函、家访、网络、嘱病人回院复诊及下部队巡诊等不同的随访形式,其中部队干部主要以电话方式进行随访;有条件的部队战士以电话方式与其本人联系,电话通讯联络不便的部队战士可以信函方式与所属单位卫生队(所)联系随访。

2.随访次数、持续时间 按疾病特点进行。原则上在军队伤病员出院后10天内、1个月和2个月进行3次随访,在规定的随访时限内再次因同种疾病或其他疾病入院的,在随访登记本上注明,停止随访。产妇、新生儿、幼儿等人群随访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相关规定进行随访。有条件的学科根据特殊病种特点及病人生存期长短进行终身随访。

3.随访责任人及完成时限 随访责任人原则上为病人出院时的责任医师,也可由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出院病人随访工作。随访责任人要留存随访登记本等资料。由专人负责随访的科室,要将人员设置情况报医务处备案。责任医师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随访,因故延期的,要在随访登记本中注明原因。因休假、外出、开会、科间轮训、进修、转业等原因离科的,随访登记本要进行交接班,交班医师要完成在交班日期前需进行的随访工作。

4.随访内容 询问病人康复情况,指导病人继续康复训练的方法,进行健康教育,提醒病人再次来院复诊的时间等。

5.随访登记 住院登记处在病人入院时要做好入院军队伤病员所在单位地址、邮编、电话号码等信息的录入工作,病人入院后和出院时,经治医师要再次核实上述信息,减少因信息记录不全而导致病人失访现象的发生。医院统一印制《军队伤病员出院随访登记本》,分管病人的医师人手一册。责任医师在每次随访后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认真记录随访内容和对病人的提示。随访登记本样式见表4-3。

表4-3 第181医院军队伤病员随访登记

6.监督检查 科主任每两周对责任医师或专职负责随访的医务人员使用的随访登记本进行检查批阅。医务处通过随访登记本的信息,电话访问病人,或发放问卷调查等形式监督检查随访落实情况。

7.失访认定 出现个别出院病人联系电话号码为错号、空号或无人接听等情况时,由责任医师或专人在随访登记本中进行说明并记录,经核实后认定为失访。

8.奖惩措施 为提高医务人员随访工作积极性和有效性,医院按责任医师完成随访人次给予随访补贴。没有按照规定进行随访的或弄虚作假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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