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原则
1.最优化选择原则 在选择检查项目时,要选择技术成熟、效果最好、方便安全、病人痛苦或损伤最小的项目。
2.诊疗需要原则 诊疗需要是军队伤病员合理使用医疗仪器诊疗应遵循的重要原则。根据伤病员的伤病情,为诊断或治疗需要采取的诊疗措施不能遗漏,该做的一定给做,不能“惜用”。
3.不滥用原则
(1)认真、细致地检诊,凡医师利用视、触、叩、听能解决的问题,不必再行仪器检查。
(2)不做与病情无关不必要的使用仪器的诊疗,以免浪费医疗资源,增加病人痛苦。
(3)能用常规仪器进行的诊疗项目,不用大型、高档、特殊仪器。
(4)使用仪器诊疗应尽量避免或减少给伤病员造成痛苦或损害。
(二)诊疗制度
为保证军队伤病员合理医疗落到实处,我院对医疗仪器合理使用制定了相关规定。
1.全部向军队伤病员开放 我院规定医院装备的全部仪器免费向军队伤病员开放,一律不得向军队伤病员收费。
2.特殊仪器诊疗项目权力下放 我院规定一般仪器诊疗项目由责任医师决定。特殊仪器诊疗项目如CT、MRI、DSA、细胞刀等由科主任决定。所有仪器诊疗项目均不需报医院审批。医院对各种特殊检查的阳性率提出了要求,列入了医疗质量管理内容,因此,提高了各种检查的阳性率,使各种仪器诊疗能发挥应用的作用。
3.优先诊疗 我院规定军队伤病员需要的特殊仪器诊疗项目一律优先安排,以保证军队伤病员诊疗工作快速、及时地进行。
4.杜绝滥收费 军队伤病员需使用的各种医疗仪器,一律不得向本人收费。
5.特殊情况费用报销 军队伤病员确实需做的特殊诊疗措施,如我院未装备此种仪器(如ECT),经科室申请,医院批准,到院外检查的费用由医院负责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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