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爆炸现场勘查的重点
(一)现场爆炸残留物的勘验
1.爆炸残留物的分布可分为爆炸中心(也称为爆心)区、爆炸峰值区和爆炸扩散区3个地带。
2.爆炸残留物的采集在爆炸现场仔细采集残留物。
3.现场残留物的最佳取样量残留物一般混合在尘土中,取样量的多少与尘土的颗粒大小有关。
(二)爆炸中心的勘验
1.爆炸点的形态类型
(1)球缺炸点当爆炸装置放在地表引爆时,可形成一个球缺形炸坑;坑半径大于坑的深度。
(2)锥形炸点当爆炸装置设于地面以下不太深的部位时,可形成一个锥形炸坑;坑半径小于坑深。
(3)截断炸点当爆炸装置设在直径不太大的固体上时,可形成截断炸点。
(4)穿孔炸点当炸药制作成具有聚能效应的形态时,可在介质上形成穿孔炸点。
(5)悬空炸点当爆炸装置设在远离地表或固定设施时,没有明显的破坏炸坑,只能从破坏相对严重的区间分析确定炸点,如在较接近的地表可形成“塌陷炸点”。
(6)人体创伤炸点当爆炸装置紧贴人体爆炸时,可形成既不是球缺,也不是锥形的特殊炸点,其面积较在土地介质上爆炸略大,但边缘相对整齐。
2.爆炸点的测量对于截断、穿孔等形态明显的炸点测量没有很多困难,球缺炸点测量需要先清理回填土,待炸坑压缩壁(较坚硬的坑壁)露出后,再进行坑深及半径的测量。
(三)现场遗留物的勘验
现场遗留物都可以看成是由爆炸中心向外的抛出物,抛出物的分布有一定规律,应据此相应划定勘验的重点地带。
(1)抛出物最初是球面辐射状抛出,最终在地面是平面辐射状分布;
(2)距中心近的物体被抛得远;
(3)中等重量的物体比轻微重量和巨大重量的抛掷得远;
(4)一般抛出物的原始位置在现场位置与炸点之间。
(四)爆炸痕迹的勘验
1.爆炸初始作用痕迹指爆炸产物作用或中心区冲击波共同作用形成的痕迹;主要特点是高压粉碎作用造成的后果明显,伴有瞬时高温作用,最初处于爆心的物体此特点明显。
2.爆炸冲击波作用痕迹特点是无高温作用痕迹,主要表现为门窗损坏、玻璃破碎、人体创伤外轻内重等。
3.爆炸抛出物作用痕迹即爆炸中心附近物体被抛出物打击形成的痕迹。
4.爆炸地震波形成的痕迹大吨位炸药爆炸其地震波可以传播到较远的地带,其横波与纵波对孤立的建筑物,如墙体、烟囱等易造成破坏。
(五)爆炸现场勘验的主要方法
1.地毯式推进发现提取痕迹物证时应组织足够警力,分片包干,齐头并进,防止遗漏,力争将可疑物证全部搜集起来。必要时可由中心和外围同时勘验。
2.先集中后分类对所存物质,特别是高温、高压作用显著的物质,要全部搜集然后进行分类。
3.拼接、复原、复位可以分类的物品,能拼接复原的必须复原,然后推断其原始位置进行复位,以供推断处于爆心部位的人和物。
4.寻找参照样本对遗留物残片、碎片一旦确定其实物形状后,应寻找原形样本,以供比对证实。
5.实验室检验将现场残留物和遗留物送实验室进行物理、化学检验,以证实对炸药品种、装置类型、引爆方式的判断。
6.现场快速检验对可疑人的落脚点应及时进行搜查,并进行现场炸药快速检验,以便证实对可疑人、物的认定。
7.爆炸试验对不能完全认定有待证实的炸药品种、用量、引爆方式、装置类型等问题,可做爆炸试验。
(六)爆炸案件现场勘查的任务
(1)查明爆炸的性质;
(2)查明案件的性质;
(3)分析死伤人员与爆炸的关系,死亡原因,损伤性质,有无炸点,与炸点之间的距离,位置关系,生前姿态等;
(4)提取爆炸残留物;
(5)分析估算炸药的数量;
(6)进行爆炸装置的模拟复原;
(7)对爆炸实施过程,作案条件,作案人数进行分析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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