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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迹形成概述

时间:2023-04-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血液离开人体后,绝大多数情况下最终将遗留在固态客体上,形成血迹。犯罪现场血迹形态多种多样,血迹的形成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出血部位、打击速度、承受客体等。因此,犯罪现场没有完全相同的血迹形态。但是,如果血迹形成的机制相同,就会出现大致相近的血迹形态。血足迹、血手印等痕迹在犯罪现场更是由于其易被发现、检验价值较高而受到广泛重视。

一、血迹形成概述

血液离开人体后,绝大多数情况下最终将遗留在固态客体上,形成血迹。遗留在犯罪现场的血迹,势必与犯罪活动的过程、犯罪现场的环境存在着密切的内在联系,从而为现场勘查人员利用现场遗留的血迹分析犯罪活动的过程等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一)现场血迹的分类

犯罪现场血迹形态多种多样,血迹的形成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出血部位、打击速度、承受客体等。因此,犯罪现场没有完全相同的血迹形态。

但是,如果血迹形成的机制相同,就会出现大致相近的血迹形态。为研究问题的方便,我们将具有相同特征的血迹归入一种类型,进行如下的划分。

1.根据血迹的形成机制划分传统上,将血迹分为静态血迹、喷溅血迹以及转印血迹。

(1)静态血迹主要是指人体的血流出后不再受特殊外力的作用而自然形成的血迹,包括凝结的血块、血滴、血流以及血泊。

(2)喷溅血迹是指人体的血液流出时或其后,受外力的作用而形成的血迹。

(3)转印血迹是客体接触血液后形成的印迹,包括擦拭血迹、血迹形态转印以及其他接触血迹。

另一种划分方法是将血迹分为3类:被动形成的血迹、溅血、被改变的血迹。

(1)被动形成的血迹是指血滴除受自身重力和摩擦力的作用外,不受任何其他显著外力作用而在客体表面上形成的血迹。

(2)溅血是指血源除受重力和摩擦力作用外,还受到其外力的作用而在承载客体表面形成的具有方向性和大小各异的血迹。

(3)被改变的血迹是指血或血迹形态发生物理或生理变化而形成的血迹。

2.根据血迹的形态划分可以将血迹分为喷溅状血迹、溅落状血迹、抛甩状血迹、滴落状血迹、流柱状血迹、堆积状血迹(血泊)、擦拭状血迹、浸染状血迹、转移状血迹、稀释状血迹。血迹形态受不同的机制、环境、过程等因素影响,因而也包含着不同的信息。

(二)现场血迹的特点

血迹多出现在凶杀、抢劫等犯罪案件的现场,偶尔也出现在盗窃案等刑事案件现场。现场血迹通常有下列特点。

1.客观反映性现场血迹能够较为直接、客观地反映出血者出血时的体位、姿势以及活动。

2.表现的稳定性由于血液的特殊性质,一旦在某处停留、干燥后,就很难再被移动,并且能够长期在该处保存。即使被清洗,多数情况下仍然能够用各种显现方法将血迹再次显现出来。多数案件现场,尤其是凶杀案件现场,血迹的数量常常较多,分布也较为广泛,即使作案人进行破坏、清冼,也常留下痕迹。一处细小的血迹,也常常能够提供很多有关犯罪的信息。

3.较易被发现由血液的颜色决定血迹较易被发现。其遗留时间越长颜色越深,尤其是在浅色客体表面容易凸显。即使血迹遗留的客体表面颜色较深,通过改变光源等方法仍能较为容易地发现。潜血痕迹可以用一些简便易行的化学显现法快速显现出来。血足迹、血手印等痕迹在犯罪现场更是由于其易被发现、检验价值较高而受到广泛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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