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患者因医疗机构管理混乱而发生的不良医疗后果也属于医疗过失。内窥镜漏电、电刀电源插座无安全地线等器械维修及后勤保障失误,导致患者在内窥镜检查及手术中触电死亡的事故;抢救患者时将“氮气”误认为“氧气”送去,连续发生2名患者死亡;某医院药剂科管理混乱,将有毒与无毒的药物混放,导致中药被砒霜污染,患者服药后发生死亡等,均是国内报道的医疗事故。
十四、医疗机构管理混乱导致的医疗过失
患者因医疗机构管理混乱而发生的不良医疗后果也属于医疗过失。事故的常见环节包括:在入院、转科、转院、会诊、转诊过程中,不认真检查和处理就推诿、拒收,导致诊疗延误和丧失抢救时机;医院领导、后勤服务人员擅离职守,或在自己的工作职责范围内不配合医疗护理工作,造成不良后果;医疗设备管理不善、维修不及时、急救设备不全,出现医疗设备故障、电器漏电或危重病人的抢救延误;医院后勤保障不完善,出现断水、断电,或医用氧气供应中断,并影响诊疗或急救;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不具备或超过其资质的医疗服务;病员管理失误;乱涂乱改病历资料;知情书、手术同意书等告知义务手续不全等,均可发生医疗过失。
内窥镜漏电、电刀电源插座无安全地线等器械维修及后勤保障失误,导致患者在内窥镜检查及手术中触电死亡的事故;抢救患者时将“氮气”误认为“氧气”送去,连续发生2名患者死亡;某医院药剂科管理混乱,将有毒与无毒的药物混放,导致中药被砒霜污染,患者服药后发生死亡等,均是国内报道的医疗事故。
2008年西安某医院因院内感染致8名新生儿死亡,福建省某市级医院连续出现4起麻醉事故,均被鉴定为与医院管理不当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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