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废物要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专用包装物和利器盒盛装(包装袋与容器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并有感染性废物字样)。
2.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封闭。
3.各种医疗废物不能混放,要分类收集,禁止混入生活垃圾。
4.当医疗废物袋盛装达3/4量时,应封闭转移医疗废物,标明日期、科室、类别、数量等,进行医疗废物登记。
5.检验科或实验室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首先就地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
6.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该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7.运送人员每天按规定时间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储存地点,暂存地设警示标识。
8.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到储存地点。
9.应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放扩散、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10.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包装物或容器破损,造成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和扩散,以防损伤身体。
11.运送医疗废物应由专人负责,并与有关科室有移交和接收手续,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
12.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应在医疗废物移交后对收集点进行各种消毒。
13.每天运送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14.移交登记保存3年。
15.锐利器械(针头、刀片及其他锐利金属、玻璃)必须放入专用的利器收集盒中,盛3/4满后关闭盒盖,放入医疗废物的黄色垃圾袋中。
16.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毁形后装入医疗废物包装袋内。
17.患者的排泄物、呕吐物、脓性分泌物,穿刺、引流液、血、痰等有较强传染性的污物,用漂白粉或含氯消毒剂消毒后倾倒入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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