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认真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制定本科室的复用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及标准操作规程。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按照WS310.6进行处理。任何接触人体组织的医疗器械和设备必须灭菌。
1.认真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制定本科室的复用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及标准操作规程。
2.设立复用诊疗器械和物品的责任人,建立责任追溯制度。
3.复用处理的工作人员一定经过医疗器械和设备复用处理的正规培训,熟练掌握器械和设备清洗、消毒与灭菌方法,持证上岗。
4.复用诊疗器械和物品严格按照其回收标准操作规程回收,同时,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按照其机器或手工清洗标准规程进行清洗。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按照WS310.6进行处理。
5.应根据WS310.1的规定,选择清洗、消毒或灭菌处理方法。耐湿、耐热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首选物理消毒或灭菌方法。接触黏膜或不完整皮肤的医疗器械和设备必须经过消毒灭菌。只接触完整皮肤的医疗器械和设备必须消毒或清洁。任何接触人体组织的医疗器械和设备必须灭菌。
6.使用后的器械在送维修前必须先进行清洁、消毒或灭菌,防止病原微生物污染维修人员。
7.严格按照《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定期进行消毒与灭菌效果的监测。
8.正确保存已消毒或灭菌的器械和设备,包裹好的消毒或灭菌后的医疗器械,应放置在清洁、整洁、干燥的环境中,并防止任何的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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