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护目的
1.有效预防医院感染,保障病人和医务人员健康。
2.防止血源性疾病及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3.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护人员,也防止疾病从医护人员传至病人和从病人传至医护人员再传至病人。
(二)防护原则
实施标准预防:认为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需进行隔离,不论其是否具有明显血迹污染或是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黏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隔离。
(三)防护措施
1.一旦接触了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应立即洗手。
2.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应戴手套。
3.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
4.医务人员的脸部及眼睛有可能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污染,应当戴一次性外科口罩或者医用防护口罩,或者面罩,穿隔离衣或围裙。
5.处理所有的锐器时应当特别注意,防止被刺伤。
6.对病人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采取正确的消毒隔离措施。
7.医疗废物应按照国家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防护用品的保证
1.科室应当配备数量足够的防护用品
(1)一次性手术包(标准配置)、防渗透围裙或手术衣、口罩(外科口罩、防护口罩)、眼罩或面罩、手套。
(2)消毒剂:2%戊二醛、含氯消毒剂、碘伏、75%乙醇以及速干手消毒剂等。
2.防护用品的使用与管理
(1)医院以及科室配备足够的防护用品和消毒药械,并放置在方便取用的位置。
(2)使用的防护用品和消毒药械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3)由专人负责防护用品和消毒药械的管理,发现数量不足时及时补充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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